汉语大全>汉语言文学>再论传统“六书”之真谛(一)

再论传统“六书”之真谛(一)

详细内容

传统“六书”是一个极有吸引力的问题。近两千年来,有人推崇,有人否定,有人具体分析,有人加以改造。无庸置疑,这是一个古老而草创的理论。然而至今,我们是否真正地把握了这个旧理论的精髓?近代文字学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可以给我们以启示。甲骨文出土以后,刘鹗的《铁云藏龟》于1904年拓印出版,晚清著名学者孙诒让当年获睹,兴奋不已,“辄穷二月力,校读之”,撰就我国第一部考释甲骨文字的专着《契文举例》,为“开辟中国近代学术史的新纪元”揭开了序幕。毫无疑问,这凭靠的是他深厚的旧学根柢和较高的鉴别能力,其中主要是他长期攻治许慎《说文解字》的素养,不仅具有分析小篆形体的丰富实践,而且基本上把握了许慎有关“六书”理论的精髓。可以说,《契文举例》是依托旧理论处理新材料的典型例证。就当代而言,裘锡圭先生的新“三书说”,孙雍长先生的十种“思维模式”,王宁先生的11种“构形模式”等等,都是关于汉字构形问题的最新理论,是对传统“六书”的改造与创新。因此,如果能够吸收历来众多学者的有益的思想,就能够进一步理请传统“六书”的本原意义,进而把握“六书”所反映的先民“造字”的思维历程和思考方式。这对进一步明确汉字的性质,理解古今字的产生、类化字的形成、音译字的转化,建立崭新的文字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汉字的性质

汉字是一种古老的最具个性的文字符号。对于它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而要揭示传统“六书”之真谛,又先要明确当时汉字的性质。

索绪尔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体系:1、表意体系,------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2、通常所说的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的声音模写出来。”(〈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的这个论断,不仅是着眼于文字记录语言的本质和文字构形的依据,而且是着眼于汉字的整体系统的。

在记录语言的词的职能上,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并无区别,其区别只在于连接词的纽带是语音还是词义。汉字在表义与表音的相互促进中,一直顽强地坚持固有的表意特点,不断采用新的方式增强其表意功能。这表现在三个方面:1、当汉字所记录的词所指的事物发生了变化,汉字总是及时调整其字符,使之符合事物的特点。2、汉字中的假借字向形声字转化,成为汉字演变的一种规律,形声字中的一部分声符是作为别词手段的。3、从早期形声字的来源看,它们不但不是表音性的产物,而且明显是汉字顽强地维持其表意体系的结果。由此可见,汉字,包括形声字,是以意符为纲的。

二、《说文解字》与“六书”

首先必须明确,《说文解字》是处在语文学时代,就其起始的目的来说,是为了“正字”,即为了正确地认字和写字。其《后叙》即阐明认字和写字两大问题。不过,由于许慎博学多能,对汉字形体又深思熟虑,全面考察,因而使其成就在客观上突破了原来的目的,以至于引起后来学者浓厚的兴趣,并据此而作进一步的探讨与钻研,把它看成一部文字学的专着。传统文字学称作“小学”,也表明其起点是很低的识字教学,只是由于两汉经学今古文斗争中古文经学家的推崇,“小学”才上升为考证和释读儒家经典的津梁,即讲解古代文献的工具,因而有了崇高的地位。

对于“六书”,班固引刘歆称为“造字之本”。所谓“造字”,当有两层含义:一是就汉字的整体系统而言,即把语词转化为文字;二是就汉字的单个形体而言,即单个形体如何体现所记载的语词。许慎所谓“作书”当指后者,且云:“厥意可得而说”。因此,“六书”是对“着于竹帛”之“书”的说解条例,即许氏所谓“说字解经”的“字例之条”。解读文献的实用目的,也造成了“小学”固有的形、音、义互求的传统方法,其分析对象是秦代规范过的小篆,而汉代学者所说的“六书”就成了传统文字学分析汉字构形的法则。应当指出,许慎《说文解字》对汉字字形的编排已经表现出明显的系统论思想,但是,他对“六书”产生的顺序尚未经过深入的思考,其排列也就自然不着眼于汉字演变的历史事实。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系统性和历时性两个层面来思考并加以解释,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班固所谓“造字”,许慎所谓“作书”,其实质即为语词构造一个书面形体,也就是“汉字构形”。这个过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摸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显然是当时人的思维方式。上古时期,人类认知思维的特点必定是重形体、重感知、重体验。在汉字初创时期,其构形思维必然只着眼于词所指称的意义内容上,即用字形直接显示词义,以达到“目治”的目的。但是,作为造字的这种构形方式明显地有其局限性,因而古人构形思维的着眼点必然转向词的语音上。汉语是单音成义的词根语[孤立语],音节的有限必然带来同音字的增多,因而引起表义上的困扰。为摆脱这种困扰,先民造字构形的思维便自然发生逆转,从着眼于词的语音又回复到着眼于词的意义。这一曲折的思维历程,给先民们带来新的启迪,到最后,在造字构形上,便同时兼顾词的意义和语音两个方面。根据这种造字构形历程的合理推测,“六书”出现的先后顺序大体是:象形――象意(指事、会意)――假借――转注――形声。

三、传统“六书”新解

许慎于《后叙》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又云:“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渐多也。”这是许氏对9千多小篆形体的基本分类,即区分为“文”和“字”两大类:象形、指事、会意皆“依类象形”(后二者含有象形因子);假借、转注、形声属“形声相益”。因为前三者是“本于物象”;而后三者为“孳乳渐多”,即以“文”为根基而孳生也。由此可见,许慎所谓“六书”当初只是有关认字和写字的说解条例,并不是对汉字形体结构的完备分类。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处于语文学时代,对汉字的理解不可能没有局限性。这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作为说解的“六书”分类粗疏,二是对“六书”本身的界说过于简略。因此,有必要对“六书”作出新的解释,以揭示其真谛。

1、象形:许氏之八字界说中,“画”“物”二字最关键。象形即取象于物形。

过去,有学者把象形分为独体与合体两类。其实按构形方式来说,独体象形就是绘形象物,即用简洁的笔画描绘语词所指称的物体,构成一个独立的图象。例如“子、自、止、贝、行、它、晶、网”等。合体象形就是烘托显物,即利用一种相关物体图象的陪衬,来显示所要表达的另一物体。例如“页、眉、须、果、聿、牢、血、州”等,其中“人、目、页、木、又、牛、皿、川”都是用来衬托其余主要部分的。这两类象形字,是绝大多数汉字构形的基础。

2、指事:许氏之解说中,“见意”二字是其关键。

参照许氏在正文中所举的例字,其构形方式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符号见意,即用纯粹抽象的符号来代表意义抽象的语词。这种指事字大多取象于上古原始记事方式中的契刻记号和记绳之法。例如“一、三、五、、上、下”等。另一类是加标指物,即在代表某个物体的图象上加上标记,用以指示该物体的某一部分,代表意义具体的语词。这一类字形中的记号不具有图象性质,仅具有指示部位的作用。例如“刃、本、末、亦、朱”等。

3、会意:许氏所说“比类合谊”较为确切。

“会”有“会比”、“领会”二义。会比,自然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件,这部件可以是图形(不能独立成字的部件),也可以是字形。因而“会意”就包括两类:一是会比图形,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图形,按照事理关系形象地比配在一起,以表示某一语词的意义,其内容大多是某种事物过程的表象。例如“丞”(拯)、“正”(“征”)、“韦”(围)、“各”(),其他如“立、并、既、即、莫”等。二是会合字形,即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字在一起,借助构件字的意义关联,使人领会出新的意义。例如“占(以口占卜)、鸣、炎、淼、轰、从、牧、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