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教职工维权的误区及对策(一)
详细内容
[摘要]高校教职工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但同时部分教职工存在维权误区,主要表现为盲目维权、维权目的狭隘、维权内容片面、维权手段极端、维权行为被动等。因此高校工会工作者应积极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坚持高校管理权与教职工权利的目标一致性;坚持高校集体利益与教职工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转变工会工作职能,强化工会在维权中的作用。以促进高校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维权;误区;对策
近几年来高校教职工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自己的劳动权、经济权、知情权、参与权及教育权等权益的认知、主张和要求日趋明显,但同时部分教职工在维权观、维权的目的、内容和方法上还存在着不少误区,这些维权误区的存在,不仅阻碍了高校教职工合法权利的实现,影响了其健康发展,而且也干扰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影响了和谐校园的创建。因此,高校工会工作者应正视高校教职工的维权误区,积极探索对策,引导高校教职工正确维权。
一、当前高校教职工维权中存在的误区
(一)权利义务意识不强,维权观出现偏差
一方面高校教职工对自己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有着清醒的认识。调查显示,有98.6%的人认为教职工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而且想参与学校管理的教职工高达84.9%,这说明教职工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愿望,他们意识到了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另一方面部分高校教职工的维权观存在偏差,如以所谓“维权”来对抗学校正常的管理行为;在权利与义务的分担上,重权利、轻义务,对权利义务的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其实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而不管这个义务是权利人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同时权利以义务的存在为存在条件,义务以权利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缺少任何一方,另一方便不复存在;一些教职工过分地强调个人的利益,把自身发展的好坏完全归结为学校的原因,忽视了个人主观的努力,并且以一种对立的情绪来要求学校满足他们的要求。
(二)维权价值观不正确,维权目的狭隘
部分高校教职工对维权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存在偏差,没有从促进高校的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加快个人自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维权的价值,而往往是为了满足自身私利,抱着与学校对立的情绪进行维权。没有正确认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没有认识到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而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同样也有利于集体利益的扩大。甚至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自由经济、竞争经济,价值取向是多元的,集体主义不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根本原则。有时为实现狭隘的维权目的,个别高校教职工甚至不惜采用损害学校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严重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三)权利认识不足,维权内容片面
部分高校教职工没有充分认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权内容十分片面,多集中于奖惩、住房、分配等显性的权利,对应充分享有的继续教育的完整获取权、校内图书资源的公平享有权、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教学改革的参与权等隐性权利及《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考虑不够;一些高校教职工维权内容层次较低,多局限于学校的工资福利、后勤服务等领域,对高校管理制度的设定、执行、监督等可供高校教职工民主参与及自主管理的事项涉及较少。
(四)维权渠道单一,维权手段极端
调查显示,31.3%的教职工认为他们与学校一般管理人员、中高层领导者的利益不一致,因此当他们在利益受损时就不会求助于院系领导、工会甚至是学校领导。当高校教职工利益受到损害时,只有18.6%的教职工会直接向学校领导反映,38.8%的教职工会向院系领导反映,11.6%的教职工会向工会反映,而30.3%的教职工选择了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等。这表明教职工维权渠道具有明显的外化特征,不会主动在校内寻求工会等维权组织的帮助,而往往只选择上级部门、新闻媒介等外部力量来维权。部分高校教职工在狭隘的维权目的的驱使下,其维权手段还呈现出极端化倾向,如进行非法串连、集会、散发传单、恣意诽谤等。
(五)源头参与意识不强,维权行为被动
源头参与是高校教职工进行维权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通过教职工的源头参与,可以把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学校的决策中去,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从而从总体上实现对教职工权益的维护。但是部分教职工主动维权、源头维权意识薄弱,一方面有强烈的参政议政愿望,另一方面又不主动、认真参与管理、决策活动。如一些教代会的代表不认真写提案,不认真参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干部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后勤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工作,不从源头上维权。平时很少主动关注自身权益的实现条件,只有当个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展开维权,维权的提起具有随机性、被动性。
二、引导高校教职工正确维权的对策
探索帮助教职工走出这些维权误区的对策,引导教职工正确维权,既是当前教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创新之必需,更是教职工健康发展与高校持续快速发展双赢结果之使然。因此高校应积极引导教职工正确维权,促进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引导高校教职工树立正确的维权观
首先,要采取疏导为主的教育方式,解决教职工思想上的问题,引导教职工认识到任何权益的实现都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对于权益主体来说,总是以追求最大权益的实现为趋向的,但是,任何权益的实现都必须立足于客观实际,根据客观现实所能提供的条件来决定权益实现的广度和深度。其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到法律法规,帮助教职工充分认识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再者,要引导教职工立足于学校的实际,不能苛刻要求学校立刻改变分配方案和管理模式,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学校管理理念的更新、办学条件的改善、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最后,要引导教职工认识到个人成长、发展与否,不能完全归责于学校,而是一种互动的过程,需要主观和客观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但归根结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教职工的主观努力。要教育教职工养成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精神,从主观上发掘潜力,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个人价值,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