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
详细内容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营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查、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夏季攻势的深入开展,巩固百日攻坚战役成果,街道决定自2012年6月10日至8月31日,在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查回头看”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排查整治全街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平安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街实际,以“十查十看”为主要任务,开展“回头查回头看”专项行动。
(一)查辖区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情况,看隐患排查是否到位。要逐校摸清消防安全情况,对原排查发现已整改完毕的单位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摸清辖区单位底数情况。
(二)查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看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是否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查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检测情况,看检测率是否达到100%。要求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用电线路检测到期的辖区单位必须进行再次检测。同时,要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四)查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看辖区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是否明确。要确立辖区单位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设立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消防档案;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每日定时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度、员工消防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查辖区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情况,看应急处置是否专业化、履行职责是否规范化。要求值班操作人员配备数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值班操作员要具备资质、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检查中要特别加强对电工和控制室操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及相互配合能力的检查,确保全部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六)查“四个一”消防应急物品的配备,看辖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要求宾馆、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配备“四个一”消防应急物品,即:一条毛巾、一支手电、一瓶水、一支荧光棒,为人员疏散提供保障;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