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水上安全大排查大执法实施方案(一)
详细内容
为切实加强我县水上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针对安全检查中排查的安全隐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行动。为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主线,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落实年”的有关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损失,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认真落实水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水上安全管理实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船主、船员及码头业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水上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使水上运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章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治范围
(一)整治区域:本辖区XX水域。
(二)整治主要对象:
一是检查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的水路运输企业及营业资质。
二是采砂船舶是否持有海事机构核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
三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堵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四是船舶超载运输(包括客渡船、砂石船舶)。
五是在严禁夜间航行的通航支流水域航行的船舶。
六是运输船舶是否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足额配备适任船员。
七是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航行资料及船证相合情况。
八是砂石码头是否按照港口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否取得水域安全许可。
九是其他违法行为。
五、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1年7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7月15日至8月5日为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利用电视、网络、版报、简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