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一)
详细内容
为切实做好首都城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火灾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重要季节以及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从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丰台区成立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张建国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洋、区安监局局长沈瑞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郑坚、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刘万生、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李永祥任副组长,各街道、乡镇政府主管领导以及区属各委、办、局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巩固和推广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强化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紧围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加强城乡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质。采取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保持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坚决防止因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构建平安丰台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2009年11月3日至11月9日,以“人人参与消防,共享平安生活”为主题,在全区开展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深入总结推广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全面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市民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意识,提升全区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开展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宣传活动。具体包括举办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展览和组织新闻媒体报道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宣传普及活动。具体包括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地主题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具体包括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放活动和“三提示”消防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集中专项检查。即日起至2009年12月底,按照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和市公安局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消防控制室集中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解决当前消防控制室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及应急操作程序;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两人;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等内容。
(三)组织开展地下空间专项治理行动。2009年11月上旬至2010年3月,在区政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民防、建设、规划、工商、商务、旅游、文化、体育、消防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地下空间数量、使用性质、规模、消防安全现状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重点解决如下问题:一是因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扩大经营范围导致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二是保持原有使用性质但消防安全先天条件不足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指导单位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该停止使用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三是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火灾隐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整治过程中,对存在火灾隐患且产权不清晰、多层转租、责任不明确的地下空间,当地政府要本着“谁使用、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采取相关行政和法律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09年11月上旬至2010年3月,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工作要求,结合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学校校舍、文物古建、施工现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必要时报请政府决定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按照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季度报告、定期挂账、跟踪督办、整改销账”的常态化监管模式,继续做好2009年第四季度和2010年第一季度的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工作,对突出火灾隐患分别实行市、区(县)两级挂账督办。
(五)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结合冬春季风干物燥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要组织专门力量,以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市民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大值班巡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