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社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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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看待社会不公平》
社会不公平与社会进步的关系研究
(朱德文)
2012级英语4班121020431
引言:
社会不公平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展开说的话太庞杂而不知所云,所以本文暂且讨论社会的不平等是否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和原因。
衡量社会是否进步的最大指标就是经济发展水平,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并不完全是,要分阶段讨论,任何问题都不是绝对的。有人用熵增定律来解释社会不公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熵增定律是一切的根源。如果用热力学来比喻,可以把每个人比作热力系统里的一个个运动分子。能得到的有用功大小(即相当于社会进步动力)与绝对温度大小无关,而是与温度差有关。写出公式可以是:d(社会现存不平等)/dt=社会进步动力(即此刻的社会进步率)”。但是私以为这是错误的,经济学建模是非常复杂考虑多种现实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凭空想象。如果不公越大,社会进步就越快,那么中国的社会发展程度早就赶超欧美了,北欧各国则早应该被要求离开发达国家队伍了。
(我们必须承认先有经济的增长后有社会的进步,先有物质基础后有上层建筑)
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在工业化的早期,也就是原始资本积累的时期,社会不公的扩大可以促进原始资本的积累,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只是由于高收入者,即所谓的富人有更高的投资倾向,投资带来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这是工业化初期的典型特点。(也就是我国所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然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对工业化后期的经济发展进行研究后指出,在工业化的后期,人力资本的积累成为了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公的扩大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非常明显的阻碍作用。这是由于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非常低,造成了我国现下所面临的的严峻的产能过剩和内需不足的问题。凯恩斯经济学定义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是:消费、投资、净出口。内需的扩大不仅可以在短期内促进经济增长,在长期内更可以通过消费者对优质商品的需求而迫使生产者做出创新决策,从而在长期内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具体分析可以看经济学家许小年:2014持续性衰退刚开始的这篇文章,
“一、中国经济是一种结构性失衡带来的持续性衰退
从最近几个月的数据来看,中国的经济,确实是很不乐观。
我一直在强调的一个观点,就是目前经济数据的走弱、增长速度的下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周期现象,我认为这是一种结构性的衰退,跟大多数经济家理解周期性衰退不一样。
周期性衰退,跟冬天到了得了感冒一样,过段时间就好了。但是结构性衰退,是内部得
了炎症,如果不动手术,光吃药是好不了的。
结构性失衡失衡为何会带来持续性的经济衰退?首先要解释为何中国的经济衰退是经济结构性失衡引起的衰退,哪些方面失衡了
1、需求方投资需求和消费的失衡
消费不足,首先我不认为是需求疲软造成的。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就象很多发烧一样,发烧只是表面现象,内部有炎症才是实质。
目前政府和企业都热衷于投资,投资拉动经济占到了50%,而消费拉动只是占到35%??至于为何会需求不足,我认为核心原因在于目前“国民收入分配有利于政府和企业,居民收入比重下降”(总结:国富而民穷是也)
2、投资导致产生增长超过国内购买力的增长
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在制造业方面,大多产能都达到了世界第一,产品该卖给谁?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大量过剩产能,现在企业就自然的投资需求不足。企业不敢投资,表现为生产产能指数连续十几个月下降,钢铁、煤炭、水泥等都在下降,在这些都在下降时,谁敢投资?
回想09年,也是如此。当时政府感觉到企业的投资需求不足,那就由政府来投资,当时是大量投基础性行业。但是现在更糟,连基础性投资都面临过剩,连政府都不知道去哪里投资。
目前中国的投资/GDP比例已经达到世界第一,未来该怎么办?
在目前的投资过剩情况下,只能充分吸收过去的过剩产能后,国家经济才能轻装上阵。我在这里说的产能过剩、投资需求不足,是相对相对国内有限的购买力,导致的需求不足。为何国内需求跟不上产能的增长?是跟收入分配的失衡导致的。
政府和企业手上有了钱,这不利于消费,而是有利于投资的。当然公务员大规模茅台酒和出国购车什么的不算。
政府收入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从1996年的12%上升到了2011年的32%,还没有包括其他的预算外收入,如果包括,则还要高。
过去十几年间,我们国家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国进民退!这个趋势是客观存在的。”这对我国目前的投资过剩,内需不足有着很深刻的认识,如果不能有效地减少我国社会中目前所存在的严重不公和不平等,我国的经济就会由于缺少增长的动力而长期地陷入结构性衰退中,中国也将如拉丁美洲国家一样,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潭不能自拔。
此外,在城乡二元体制的经济结构和特殊的户籍制度下,不公严重影响了我国的人力资本积累,从而阻碍了经济增长。农村户籍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越来越低,选择进城务工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一方面是由于教育资源向城市户籍居民的严重倾斜,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不公所带来的农村户籍的大学生就业相对困难,农村家庭难以负担高等教育和生活成本同时进城打工的机会成本又过高。我们不可否认,如果不接受高等教育,农村户籍居民
几乎无法在城市落户,这又阻碍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我国目前的城市化率只有50%+,明显落后于工业化水平)这些挣扎在底层的城市打工者是社会治安动荡和不稳定的很大程度的贡献者。而稳定和社会和谐对经济和社会进步有怎样的作用,我认为不需要多说
我承认收入分配确实应当存在差距,社会不公的存在不应当被抹杀,但也不能左倾地认为不公就是一个好东西。万事万物都有它特定发展阶段的特定表现,并且凡事都有一个度。就目前的中国而言,社会不公绝对是一个糟糕到不能更糟糕的东西了。
参考文献:
[1]许小年.
经济学家许小年:2014持续性衰退刚开始.凤凰网,2014年05月09日09:49
篇二:《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但一些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引起各界的强烈关注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公平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大家的共识,但一些人对社会公平的理解存在误区,导致在实践中不能很好把握和贯彻社会公平。本文试对社会公平中的几个理论问题作一探讨。
一、如何科学认识社会公平的内涵
社会公平,是就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而言的,体现的是人们之间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1]我们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
社会公平进行分析,才能真正把握社会公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社会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公平是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种种现象的反映和评判,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公平的标准也随之发展变化。不能离开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抽象地谈论公平,把它当作某种亘古不变的原则。恩格斯明确指出: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可见,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存在不同的公平标准。就是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社会公平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来获取剩余价值是完全合理的、公平的,因为他们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带来的;但工人们却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剥削,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他们认为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外的那一部分价值。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最合理的社会制度。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我们的社会公平观必须反映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离开这一生产关系来讨论公平是没有立论基础的。
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就要充分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其精神实质。
社会公平是一个具体的范畴。不能把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混为一谈。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一谈到公平,往往侧重从分配平均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把社会公平等同于平均主义。但仅仅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公平,不利于全面认识社会公平的科学含义。列宁指出:“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每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3]一般来说,社会公平主要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和人格地位上的平等等。经济地位的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分配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包括平等地拥有工作、劳动的权利,平等获得工作机会的权利,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利等。政治地位的平等,包括平等的参政与议政、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还包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等。文化地位的平等,包括平等的受文化教育的权利等。人格地位的平等,即每个人的人格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管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如何。各个领域的公平标准不一样,不能把这个领域的公平标准作为另一个领域公平与否的判断尺度。比如说,等价交换、优胜劣汰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人们之间存在一定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但在社会领域不能以此为公平标准,因为社会领域必须以满足所有社会成员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促进人的全面
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社会公平的尺度。当前,我们在再分配领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调节不同阶层的收入、实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是从社会领域公平标准出发的。如果在社会领域仍然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势必造成贫富的两极分化,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社会公平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社会。这是因为公平的实现总是受一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公平观,但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且发展不平衡,所以现阶段还不能真正实现这种公平观,还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此外,社会公平的实现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即使一种社会不公平的现象消除了,但由于各种因素又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善良愿望,而是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伦理道德观念出发去评判公平与否,而是必须把公平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要研究这种公平观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不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提出的要求。[4]
二、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但一些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引起各界的强烈关注。例如,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差距也呈现不断扩大趋势。从城乡差别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差别看,2009年我国东部地区年均收入为38587元,西部地区为18090元,差距达2万多元;从省际差别看,最高的上海市年人均收入为76976元,最低的贵州省为9187元,两地相差67789元。[5]与此同时,其他领域的不公平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医疗领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了提高,但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在教育领域,教育改革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教育资源不均造成“择校热”、“收费生”愈演愈热;在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加快,但作为“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依旧脆弱。针对现实中的这些不公平现象,有人认为这是我们党长期不注重社会公平的后果,甚至开始怀疑和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不对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会不公的真正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度,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掌握了生产资料的阶级就有可能利用这种经济力量去剥削没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是产生社会不公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指出:“随着阶级差别的消失,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6]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生
篇三:《如何看待不公平现象1》如何看待不公平现象1
作者:黄艺羡2013-04-09分享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但一些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引起各界的强烈关注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公平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大家的共识,但一些人对社会公平的理解存在误区,导致在实践中不能很好把握和贯彻社会公平。本文试对社会公平中的几个理论问题作一探讨。
一、如何科学认识社会公平的内涵
社会公平,是就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而言的,体现的是人们之间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1]我们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社会公平进行分析,才能真正把握社会公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社会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公平是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种种现象的反映和评判,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公平的标准也随之发展变化。不能离开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抽象地谈论公平,把它当作某种亘古不变的原则。恩格斯明确指出: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可见,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存在不同的公平标准。就是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社会公平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来获取剩余价值是完全合理的、公平的,因为他们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带来的;但工人们却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剥削,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他们认为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外的那一部分价值。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最合理的社会制度。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我们的社会公平观必须反映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离开这一生产关系来讨论公平是没有立论基础的。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就要充分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其精神实质。
社会公平是一个具体的范畴。不能把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混为一谈。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一谈到公平,往往侧重从分配平均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把社会公平等同于平均主义。但仅仅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公平,不利于全面认识社会公平的科学含{如何看待社会不公平}.
义。列宁指出:"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每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3]一般来说,社会公平主要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和人格地位上的平等等。经济地位的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分配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包括平等地拥有工作、劳动的权利,平等获得工作机会的权利,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利等。政治地位的平等,包括平等的参政与议政、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还包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等。文化地位的平等,包括平等的受文化教育的权利等。人格地位的平等,即每个人的人格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管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如何。各个领域的公平标准不一样,不能把这个领域的公平标准作为另一个领域公平与否的判断尺度。比如说,等价交换、优胜劣汰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人们之间存在一定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但在社会领域不能以此为公平标准,因为社会领域必须以满足所有社会成员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社会公平的尺度。当前,我们在再分配领域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调节不同阶层的收入、实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是从社会领域公平标准出发的。如果在社会领域仍然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势必造成贫富的两极分化,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社会公平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社会。这是因为公平的实现总是受一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公平观,但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且发展不平衡,所以现阶段还不能真正实现这种公平观,还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此外,社会公平的实现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即使一种社会不公平的现象消除了,但由于各种因素又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善良愿望,而是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伦理道德观念出发去评判公平与否,而是必须把公平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要研究这种公平观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不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提出的要求。[4]
二、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但一些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引起各界的强烈关注。例如,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差距也呈现不断扩大趋势。从城乡差别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差别看,2009年我国东部地区年均收入为38587元,西部地区为18090元,差距达2万多元;从省际差别看,最高的上海市年人均收入为76976元,最低的贵州省为9187元,两地相差67789元。[5]与此同时,其他领域的不公平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医疗领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了提高,但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在教育领域,教育改革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教育资源不均造成"择校热"、"收费生"愈演愈热;在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加快,但作为"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依旧脆弱。
篇四:《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2011-07-2123:01:00作者:黄艺羡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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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但一些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引起各界的强烈关注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公平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大家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