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事件营销先解四个大疙瘩(一)
详细内容
大卫·奥格威曾经承认:阅读普通文章的读者数量是阅读普通广告的读者的6倍。编辑们传达信息的能力比广告人还强。而能让记者、编辑传达企业或者产品信息的方式,就是事件营销。
??相对于广告等传播手段,事件营销以小博大,花小钱、办大事,往往能取得四两拨千斤的广泛传播效果,如富亚老板喝涂料一举成名。这对许多企业而言,这无疑具有相当的诱惑力。不过,在实际的营销实践过程中,想玩转事件营销的企业却有几个怎么也想不通的疙瘩,因此在操作中犹豫不决。
事件营销是小企业玩的?
??对事件营销的适用对象,通常的看法认为,比较适用于中小企业。这个观点没有错,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有限,不可能有大把的钱去烧广告。还有就是广告的游戏规则是大户们一手制定的,中小企业和别人不在一个量级上,按照人家的玩法来玩,光熟悉规则的钱就可能把一个企业拖垮。不过,中小企业要发展,也同样离不开传播,这种情况下,由于事件营销的低成本,成为中小企业的首选。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消费者的信息接收障碍比较小。事件营销的传播最终体现在新闻上,受众按照对新闻的迷信来接收信息。这种情况下,有效地避免了像广告被人本能排斥、烦感、冷漠的情况发生,受众对于其中内容的信任程度远远要高于广告。
??第二,传播深度和层次要高。像一个事件如果成了热点,会成为人们津津乐道、互相沟通的话题,传播层次不仅仅限于看到这条新闻的读者或观众,可以形成二次传播;而相比之下,广告的传播一般说来,只是看见的就看见,没看见的就没看见了,传播就局限在一个层面上。
??第三,成本低。据有关人士统计、分析,企业运用事件营销的手段取得的传播投资回报率,约为一般传统广告的3倍,能有效地帮助企业建立商品品牌的形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推动商品的销售。
??但这并不等于说事件营销,大企业就不能用。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如IBM,大不大,不是照样搞"人机大战"吗?回顾营销史上的经典案例,事件营销玩得最好的莫过于IBM导演的"人机大战"了。人类最伟大的国际象棋大师卡斯帕罗夫以2.5比3.5的比分败在一台电脑手下,顿时成为世界关注的最热门消息,美国的《时代周刊》、《纽约时报》,英国的《卫报》,中国的《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等不惜篇幅,热情地加以报道,IBM再一次名声大振;第二天,纽约证券交易所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上扬了3.6个百分点,按照当时价格计算,仅仅股票价格的上涨,就为IBM带来多达2亿美元的收益。IBM是名副其实的大赢家,无论"人机大战"结果如何,IBM公司都将达到商业目的,取得广告效应。对于IBM公司而言,无论卡斯帕罗夫和"深蓝"谁胜谁负,结果并不重要,最终的赢家只有一个—就是IBM。道理非常简单,消费者不会因为卡斯帕罗夫胜了,就认为IBM电脑"弱智";也不会因为卡斯帕罗夫输了,就把IBM电脑视为"洪水猛兽",不买电脑了。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IBM真的希望通过让"深蓝"与卡氏这样的象棋绝顶高手对弈以取得人工智能方面的进展,它完全可以常请卡氏作为顾问,而不必如此兴师动众。IBM真正的意图是为自己作广告宣传而已。而据《纽约时报》的报道,这场棋赛是演给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软件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看的。该报在一篇评论中说:"现在‘深蓝’已经打败了棋王卡斯帕罗夫,它能够打败微软公司的老板比尔·盖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