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产生时期企业中的官商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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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资本主义发生时期出现的洋务派官督商办形式的企业,是研究中国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在《论中国资本主义两个部分的产生》一文中①,从官督商办企业发展前途的角度,作了一点初步的分析。显然,这个分析,不能替代官督商办企业的全面论证。本文打算从另一个方面作一点补充。如果说,前文的结论是:洋务派的官督商办企业有发展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两个前途;那么,本文的结论是:插手现代企业的洋务派官僚,并不能承担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的历史任务。
一 论“官为维持”
中国资本主义现代企业的产生,除了个别的为官办以外,基本上采取了商办和官督商办两种形式,而官督商办,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官督商办是洋务派官僚集团插手新式企业的主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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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3期。
式。所谓官督商办,根据李鸿章在筹办第一个官督商办企业一一轮船招商局时所作的说明。乃是“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商“自立条议”①,亦即他后来所说的“商为承办”,“官为维持”②。既然“商为承办”,不用说,企业的资本必须由商筹集;而“官为维持”,则必须在企业的经营上由官给予一定的好处。商出资本,因而“自立条议”;官有权势, 因而“总其大纲”。拆穿了,一个要利用对方的资金,一个要利用对方的权势。
那么,官通过一些什么途径而能“总其大纲”,亦即掌握企业的控制权呢?
第一是垫借官款。企业由官款筹办到垫借官款,这是由完全官办到官督商办在资本筹集方面的一个过渡。因此,官督商办企业虽然规定“商为承办”,但是在开办的时候,很多仍由官方垫借全部或一部分的开办费用。轮船招商局最初就从官方领借练饷20万串o,作为“设局商本”,其后又屡借官款至190余万两④;上海电报局的开办,经费亦先于北洋军饷内筹垫,然后“仿照轮船局章程,招集商股,分年摊还”⑤。漠河金矿开办之初。虽然打算全招商股,但实际上商股招徕不足l/6,其余也靠官方垫借或代借。⑥有些企业,虽然由商款开办,但在经营过程中,不断需要官款接济。贵州青溪铁厂经营五年先后借拨公款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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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以下简称《李鸿章集》)。1905—1908年版,《译署函稿》第1卷,第40页。
② 《李鸿章集》第30卷,奏稿,第3l页。
③ 《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三),第919页;《李鸿章集》第20卷,奏稿,第33页。
④ 《招商局第六届账略》,见《新报》1879年9月18日。
⑤ 《李鸿章集》第38卷.奏稿.第16页。
⑥ 《矿务档》第7册。第4486页;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18—319页。
万两。①开平煤矿和上海织布局开办以后,也经常借用官款弥补收支差额。1880年开平煤矿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李鸿章便从天津机器局和海防支应局拨借3万两以应急需。②上海织布局被焚以后结欠官款26万余两。③
除了官款以外,洋务派官僚也直接投资于这些企业。由李鸿章奏办的轮船招商局,就有他的私人股份在内。④当招商局收买旗昌轮船公司时,盛宣怀就曾透露李鸿章有附股的意图。⑤而在左宗棠庇护下的利国驿煤矿,在当时的报纸上,就曾经传说有他自己的投资。⑥至于督办企业的官方人物,如电报局的盛宣怀,织布局的龚彝图、杨宗瀚等,投资更不在少数。督办企业的官僚再直接投资企业,这是在政治权力之外,又加上一重经济权力。而官府垫款与官僚投资,对官之控制企业而言,方式不同,作用是一样的。
在政府垫款以外,洋务派官僚还利用国家的权力,对它所控制的企业,给以专利或营业特权以及减免税收、津贴、缓息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在洋务派控制下的几个重要产业部门一一航运、电报、纺织、煤铁等,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专利或营业特权方面的规定。上海织布局在筹办过程中的1882年,即从李鸿章那里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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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户部档案抄本:光绪十六年八月三日.潘蔚奏折。经济研究所藏。
② 《开平矿务创办章程案据汇编》,1896年版,第54、57页。
③ 《新辑时务汇通》第83卷。第9—10页,转见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74页。
④ 《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下册,1928年版,第18页。
⑤ 《盛宣怀档案》,转见汪熙《论晚清的官督商办》,《历史学》1979年第1期,第102页。
⑥ North China Herald(以下简称Herald).1882年9月23日.第311页。
十年的待遇,招商局和电报局的成立,也存在排他性的专利。至于开平和官办的基隆等煤矿的开采,则不但不准另立公司.甚至连矿区原有的手工窑户也要受到封禁。
至于营业特权。这也是官督商办企业的一个特点。如招商局从开办之日起,就享有承运漕粮的特权,以后又享有承运各省官物的特权。这种经营特权所得的收人,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津贴。①
在减免税收上,洋务派官僚控制下的企业,也能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得到若干特殊待遇。例如,从最早的官办兴国和基隆煤矿到官督商办的开平煤矿,都曾经根据沈葆桢和李鸿章等人的奏请,将煤筋出口税由每吨0.672两减为0.1两,较手工产煤所纳税率降低了85%以上。②上海织布局成立以后,在郑观应的争取下,也得到一些优惠条件。它所生产的布匹,如在上海销售,免纳税捐,自口岸分销内地,除纳5%的正税以外,更不纳其他厘税。③轮船招商局在成立之初,即议定“载运各商载货,请照洋商例,免纳筹防、落地等捐”④。当其在80年代中期经营发生困难之时,又曾经通过李鸿章得到运漕回空载货免税二成和其他减免税负的特殊待遇。⑤至于电报局,则电杆木材和进口的电讯器材,也享受免纳进口税和厘金的特权。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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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汪熙上引文,《历史学》1979年第1期,第100页。
② 参阅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沈葆桢:《台煤减税片》,见《沈文肃公政书》第5卷,1880年版,第17—18页;光绪三年三月十七日,总理衙门:《广济煤出口减税折》,见《光绪政要》,实业一;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鸿章:《请减出口煤税片》,见《李鸿章集》第40卷,奏稿.第44—45页。
③ 《李鸿章集》第43卷,奏稿,第44页。
④ 《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三),第915页。
⑤ 《申报》1887年2月28日。
⑥ 汪熙上引文.《历史学》1979年第1期。第100页.
在津贴、缓息、免息等方面,轮船招商局和中国电报局提供了最典型的事例。轮船招商局从一开始就在漕运水脚上得到政府的巨额津贴。最初清政府给招商局的漕运运费为每石0.561两①,这个数目,大大超过了当时轮运的实际运费。1886年清政府曾经打算降低0.15两,据说招商局的收入即将因此减少10万两左右。②电报局招商集股之日,商人即以“线短报稀、取资有限”,要求非官为津贴不可。单是津沪巡费津贴,每年即由军饷内开支1.1万两,其后线路扩展至广东,又加津贴2万两。③在缓息免息方面,招商局所借官款,即曾多次延缓还本付息期限。1877年局方以太古轮船公司跌价竞争,亏耗过甚,请求缓息3年④,1887年又请求将结欠官款77万余两,暂缓拨还。⑤至于电报局在改官督商办之时,即明白规定,所有分期缴还官本,“免其计息”⑥。
从表象看,所有这些优惠的确近于由上而下地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措施。然而这只是表象。洋务派官僚表面上扶植了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实质上却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正常发展。这些企业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是它的产生,都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它不仅是企图挽救清王朝的洋务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它的产生的直接目的,还在于解救洋务运动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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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鸿章集》第36卷,第33页。
② 《申报》1887年3月5日,参阅A.FeuerWerker,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 tion,1985年,第169页。
③ 《洋务运动》(六),第337、339—341页。
④ 《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三).第976—977页;《申报》1887年3月1日。
⑤ 《申报》1887年3月1日;《沪报》1889年4月12日。
⑥ 《洋务运动》(六)。第337页.
这些企业有的是在所谓“海防”的目的下兴办的。铁路是“海防要工”①,电报为“防务必需之物”②。它们在洋务派官僚的心目中,是“自强之要图”,是洋务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的企业是在“筹饷”的目的下兴办的。煤铁各矿的开采。最初就是怀着这样的目的。早在1874年,李鸿章的筹议海防的奏折中,就要求在“南省滨江近海等处”,多开煤铁各矿,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榷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③。洋务派官僚最初兴办磁州、基隆两矿,即着眼于接济军需。④兴国煤矿的筹办,着眼点也在煤矿之余利,可充防饷。⑤同样,青溪铁厂的开办,目的既在“拨供邻省海防之需”,又在“藉补[本省]饷项之穷”⑥。煤铁以外的金属矿,也同样有筹饷的目的在内。如漠河金矿的目的,就在于利用开矿的盈利,报充军饷。⑦至于有些铜、铅等矿(如云南铜矿等)的开采,则直接为了鼓铸铜钱,它和政府财政,更是须臾不可分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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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31页。
② 《洋务运动》(六),第336页。
③ 《洋务运动》(一),第51页。
④ 孙毓棠编,上引书,第567页。
⑤ 《洋务运动》(七).第109页。
⑥ 《洋务运动》(七),第170页。
⑦ 《李鸿章集》第61卷.奏稿.第45页:《矿务档》第7册.第4359页。
还有一些企业,是为了应付军火工业的需要而开办的。基隆和开平等煤矿、青溪和汉阳等铁厂的先后产生,除了筹饷以外,一个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军火工业煤、铁原料的供应。而平泉铜矿、承平银矿和淄川铅矿的开办,则是为了应付各机器局制造枪炮子弹的需要。招商局的产生,除了满足漕运的需要以外,解救军火工业的困境,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因为当时两个最大的军火工厂一一马尾船政局和江南制造局,由于糜费过甚.正遭到各方的攻击。洋务派官僚企图利用招商局租用这两个工厂所造的轮船,为军火工业寻找出路,以摆脱困境。①
目标规定着发展的方向。
当津沪电线初设之时,“自南至北,所经之地,绝少商贾码头”,而“丝茶荟萃之区”,反“无支线可通”。其所以如此,则是“电报原为军务、洋务缓急备用”②,至于商业方面的需求,当然得不到洋务派官僚的优先考虑。
在铁路的修建上,也出现同样的情况。当津沽铁路竣工之日,在继续扩展线路的问题上,官僚与官僚和官僚与商人之间,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洋务派官僚从“海防”观点出发,要求继续修建天津至山海关一线,商人则以这一线“地滨大海”,“路僻人稀,生意不旺”,主张修建天津至通州一线。这个主张虽然得到李鸿章的同意,但却又遭到另一批官僚的反对。而李鸿章的赞成,也只是贪图承修津通路的商人对海军饷需的捐助,以至修建计划在各派官僚的矛盾中迁延不决,终于停顿。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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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三)。第912页;参阅邵循正《洋务运动和资本主义发展关系问题》,《新建设》1963年3月号。
② 《洋务运动》(六),第337页。
③ 参阅宓汝成编,上引书,第142—178页.
现在很多人说:从军用向民用的转向,是洋务派从图强向求富的转化。如今我们看到,所谓向求富的转向,实际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图强的继续。如果照现在有些人所说,图强是封建统治阶级的自救活动,而求富则有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那么,如今我们也看到,洋务派之转向民用工业,也不是或主要不是说明洋务派官僚有了发展资本主义的主观要求。
当然,洋务派官僚究竟扶植了一些企业,对于这种扶植,也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看法。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所谓优惠待遇。
优惠待遇是洋务派官僚对官督商办企业的给予。有予必有求,有一方的优惠就必有另一方的报效。
轮船招商局是洋务派控制下享受优惠待遇最多的官督商办企业,然而,从招商局开办之日起,几乎每年都要从营业收入中提出所谓赈捐和筹防捐交给清朝政府,作为报效,而且报效的数额不断增加。在70年代末期每年的捐款不过1万余两,如1878年为1.8万余两,1879年为1.5万余两。①到了90年代以后,数额成倍增加。1890年一年之中,除了捐助浙江赈款2万两以外,还在李鸿章的直接要求下,从公积金中提银10万两,指定作为赈济的预备款项。②1894年报效的名目,又有所增加,单是为慈禧做寿,招商局就一次报效了5.5万余两。o等到中日战争爆发,户部又以筹集军费为名,向招商局勒借规银41万两,当时招商局也缺乏现款,只得从天津等地吸收存款凑数筹付。④
同样,有漕运上的优惠,就有军运上的报效。从招商局开办之日起,军运就成为招商局运输业务的一大负担。举其大者,有1874年至1875年的台湾军运和烟台军运,1881年的山海关军运,1882年的朝鲜军运以及1883年的广州军运。⑤这些军运都是低价的临时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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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申报》1878年10月3月、1879年9月18日。
② 《申报》1891年5月11日;《李鸿章集》第11卷,电稿,第54页;《交通史·航政篇》,1935年版,第274页。
③ 《报告书》(下),第45页。
④ 同上。
⑤ 台湾、烟台军运参阅《李鸿章集》第11卷,朋僚函稿,第9页;第15卷,第21页;《洋务运动》(六),第60页;山海关军运参阅Herald,1881年11月1日,第452页;朝鲜军运参阅Herald,1882年9月1日,第237页;广州军运参阅Herald.1883年8月31日.第247页、1883年11月28日.第604页。
能“照定数或七、八折或五、六折,从减核收”,已属万幸。如果“希图厚利”,只能“自取愆尤”①。
有垫支,就有动用。单是李鸿章在1880和1882两年之间为购买外国军舰和贷款给朝鲜政府而动用的招商局的漕运收入和局款,原定150万两,超过了1882年局欠官款的总额。②至于招商局对洋务派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开平、池州等煤矿和上海、华盛等纱厂)的“接济”,则更是司空见惯。所有这些企业,在洋务派官僚看来,无非都是他们的私产,资金的互相挪用与接济,都是事理之常。
发生在招商局的一切,在其他官督商办企业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在电报局,一方面局方虽然领取了官的津贴,另一方面,所有军机处,总理衙门以及各省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来往的洋务、军务电报,均列为头等官报,不但优先寄发,而且永不领取报资,“以尽商人报效之忱”③。
在煤矿和金属矿中,开平煤矿除了所产煤筋照章纳税并尽先供应官局需要以外,还有额外的报效④;唐山细棉土厂所产洋灰,不但“先尽军械所官用”,而且还要“按九折核算”。⑤云南铜矿在云南矿务局的控制下,所有产品几乎全部由官厅低价收购,“民间数十年不见商铜”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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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洋务运动》(六),第73页。
② 《申报》1882年10月15日;Feuerwerker,上引书,第158—159页。
③ 《洋务运动》(六),第337页。
④ Herald,1894年4月6日,第505页。
⑤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编:《启新洋灰公司史料》,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4页。
⑥ 孙毓棠编.上引书.第710—711页.
漠河金矿在开办时即规定每年盈余以3/10提交黑龙江将军衙门报充军饷①,其后又提高至5/12。②从金矿开办以迄1895年报效累计为85万余两。沉重的报效有时甚至侵及金矿的公积金。③
在纺织工业中,人们都知道上海织布局是李鸿章特别关注的一个企业。它在专利、减税和政府垫款方面所得到的“优惠”,上面已经谈到。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专利和减税两项特殊待遇,是出自负责局务的郑观应的要求,而且他的这个要求也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按照郑观应的原意,生产专利应“酌给十五年或十年之限”,产品运销内地应照“洋货已进口之例”完纳2.5%的子口税,“概免抽厘”④。到了李鸿章那里,专利定为10年,税率改为5%的正税。⑤也就是专利只从郑观应的最低要求,而抽税则倍于是。至于政府垫款,当上海织布局焚毁之日,在商股只能以所剩地基物料折算时,所有官款都要以后新设纱厂出纱一包、捐银1两扫数摊还。而这种异乎寻常的办法,还是出自政府“格外体恤商艰”,商人应“感激格外施恩,永无涯挨”⑥!
在各项优惠待遇之中,专利是很重要的一项。不能单纯地把专利说成是对民营企业的排斥;例如上海织布局最初的10年专利,出自筹办布局的郑观应,他的主张,至少有防止外商竞争的一面。⑦把它说成是纯粹的垄断,甚至是官僚资本的垄断,这是讲不过去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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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孙毓棠编,上引书,第729页。
② 《矿务档》(七),第4569、4573、4610页。
③ 同上。
④ 《洋务运动》(七),第485页。
⑤ 《李鸿章集》第43卷,奏稿,第44页。
⑥ 《新辑时务汇通》,第83卷,第9—10页;转见孙毓棠编,上引书,第1075页。
⑦ 参阅拙作《再论中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产生》,《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
认为洋务派一点也没有垄断,一点也没有排斥民营企业的存在,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轮船招商局成立以后,在它的航线范围以内,除了受制于外国轮船公司以外,其他中国轮船公司,事实上是无法存在的。“所谓‘招商’者也,倒成为他们从事沿海贸易与航运的最大障碍。”①不但民营的轮船公司无法立足,甚至半官方性质的航运机构,也受到招商局的排挤。台湾商务局航运计划之受阻于招商局。就是一个例子。这个在台湾巡抚刘铭传主持之下的商务局,曾经在1887年计划订购轮船两艘,分别航行长江和华北口岸。但是这个计划,却受到以航行长江和北方口岸为主的轮船招商局的阻挠。“招商局的保护者们反对这两只船到北方贸易,认为[这是]对招商局商场的侵犯。”②有些同志连这点也不承认,他们声称“李鸿章对台湾的航运业是支持的”,理由是他在“1888年曾饬令马建忠提拨轮船招商局资金向台湾商务局主持的轮船公司投资二万两”,从而表明他“也无意使轮船招商局垄断北洋航运”③。李鸿章对垄断航运的态度,赞成还是反对,当然还可以研究。但是就此一事而言,这些同志立论的根据,看来是站不住的。④就在所谓投资台湾商务局轮船公司的同时,轮船招商局对一个航行长沙汉口的湖南小轮公司也有过投资附股的企图,而其所以要附人股份,并不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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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erald,1879年4月15日,第349—350页;转见汪熙《从轮船招商局看洋务派经济活动的历史作用》,《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68页。
② 《洋务运动》(八),第442页;参阅上引汪熙文,《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68页。
③ 胡滨、李时岳:《李鸿章和轮船招商局》,《历史研究》1982年第4期,第54页。
③ 参阅本文附记。
支持,相反,是利用附股作为兼并的手段。①可见,这种附股是不怀好意的。80年代中期郭嵩焘为湖南行走内河轮船受阻说过这样一句话:“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这里的“官”.看来就是指轮船招商局。②湖南小轮公司为了不落人招商局的掌握,长期停留在筹办阶段而不得开业③;台湾商务局的轮船公司,虽然开业了,但也把自己的航线缩短,改航香港、汕头、厦门一线。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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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招商局档案》,转见聂宝璋《19世纪中国近代航运业发展史的几个问题》,《南开经济研究所季刊》1982年第4期,第61页。
② 郭嵩焘:《养知书屋遗集》第3卷,第18页。
③ 聂宝璋,上引文,第61页。
④ Herald,1891年1月30日.第112页。类似事件在甲午以后亦有发生。1897年盛宣怀即曾企图以添股办法将民营之戴生昌轮船公司合为招商局之内河小轮船公司,以“戴商不肯”而罢,即是一例。参阅《盛宣怀未刊信稿》,1960年版,第37页。
当然,洋务派官僚并没有能够控制新式产业的各个部门,也就是说,官督商办企业,并不是所有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惟一形式,在官督商办之外,还有纯粹商办的企业,它们在某些产业部门中,甚至占主导的地位。但是官督商办企业之不出现于哪一个部门,并不足以证明那一部门中纯粹商办企业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事情往往是与此相反的。
缫丝工业就是一个例证。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时期,洋务派官僚的势力还没有伸进这一个部门中来。在当时全国丝业中心之一——广东珠江三角洲,首先出现了商办的缫丝工厂。但是。甚至在这些丝厂事实上存在了将近十年的漫长过程中,它们的合法地位,还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当80年代初期南海县一带丝厂受到手工丝织业行会势力的攻击时,广东的地方官府却以丝厂未经“禀明立案”为由,将所有丝厂“永远勒停”,要各厂厂主将机器变卖,
具结“永不复开”①。使得一部分丝厂被迫迁往澳门,以求外国殖民主义者的保护。
广东地区以外的缫丝工业,特别是上海地区的缫丝工业,也许是由于它适应了外国侵略者的需要,洋务派官僚在这里没有进行干预。但是,只要出现机会,他们就要利用。山东烟台地区的缫丝工业,最足以说明这种情况。这个地区惟一的一家缫丝厂一一烟台纩丝局,原来是由一批洋行买办经营的。当其转入官僚盛宣怀之手以后,所用机器不准民间仿效。②从此烟台不再成为新式缫丝工业的基地。
不仅如此,洋务派官僚还采用各种方式,对民间企业进行榨取。以“开辟地利”自命的张之洞,在他担任两广总督期间,对广东金、银、铜、铁、锡、铅各矿,自己不能一口吞下,就以招徕商办为名,企图全部纳入自己的掌握。他口口声声要“保全商本”,但却规定对所有商办矿场,不但要课以重税,而且连官方驻厂征税委员的薪给,也要由商人全部奉送。③云南民间经营的铜矿,在云南矿务局的控制下,所有产品,几乎全部由官厅低价收买。1888年矿务督办唐炯重订章程,规定嗣后民间每出铜百斤,“官买七十六斤外,准以十斤通商”,下余十四斤,却全部作为课铜。④这就是说,商民为了取得10%的产品自由运销权.必须把14%的产品白送给政府。然而,它在督办唐炯的口中,却被说成是“宽准通商”,是“民有余利”的宽大措施。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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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赓陛:《不自慊斋漫存》第6卷,转见孙毓棠编,上引书,第964页。
② 王元绍:《野蚕录》第3卷,农业出版社1962年版,第94页。
③ 《沪报》1889年6月5日。
④ 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第57卷,第43页,转见孙毓棠编,上引书,第711页。
⑤ 同上.
70年代后期,在上海的一家报纸上,当谈到中国新式企业的投资时,出现了这样两则评论:一是“这里有许多私人资本在寻找出路,但是当一个打算进行的计划刚刚落实,政府的爪子就抓住不放,必至发起人破产而后已。这种恐惧心理,就把所有的出路都否定了”①。一是“在中国拥有巨资而有才干的人数以百计。他们都极愿把这些钱投到矿场、电报和所有能使他们富有并对国家有利的公共工程上面去,但是他们却又不得不尽一切办法隐蔽他们的财富,装成一付穷样子,否则满大人就会把他们最后的一文钱攫括以去”②。这种评论,在当时的舆论中是相当流行的。
应该怎样评价洋务派对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所起的作用呢?可不可以说,洋务派既扶植了中国的资本主义企业,同时又摧残了中国的资本主义企业呢?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比较全面的看法。但是,这里一个是表象,一个是本质。如果由表及里,我认为.这个似乎全面的看法,实际上是一个折衷的看法。正确的提法恐怕应该是:插手现代企业的洋务派官僚并不能承担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的历史任务。
当然,洋务派官僚究竟不能完全堵塞中国民族资本发生和发展的道路。正如李鸿章自己在1865年所预料的,“数十年后,中国富农大贾必有仿照洋机器制作以自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③。形势的发展比预料的迅速得多。洋务派官僚固然要捕捉这一势不可禁的形势,利用“官督商办”来为自己的阶级利益服务,新兴的资产阶级也幻想利用官督商办的形式,以求发展自己。究竟他们是怎样结合起来的,又是怎样发生矛盾,这是下面我们所要分析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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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erald,1876年9月23日。
② Herald,1878年10月3日。
③ 《洋务运动》(四).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