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与犹太教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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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研究是从犹太教问题出发的。我们只有从他的政治哲学研究与他的犹太教传统的关系入手,才能对他的政治哲学思想的内在理路有一个清晰的把握。这对于我们思考现代性问题和自己的民族传统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目前,对列奥・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研究逐渐成为显学。由于他的思想充满了多义性和吊诡性,一般都认为他是古希腊原教旨主义者,但是这忽视了他的犹太教背景。作为一个犹太哲学家,他如何看待自己的犹太教传统?犹太教传统与他的致力于复兴古典政治哲学有什么关系?如果从犹太教问题人手,我们就可能对他的政治哲学的内在理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现代犹太教思想的分裂
我们知道,犹太教是最古老的宗教之一,而且是当今两大一神论世界宗教即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来源。但是自古以来,犹太人就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在世界各地都受到周围人的歧视,在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更是受到史无前例的屠杀和迫害。但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他们都始终极力保持自己的传统信仰,维护自己的独特性。面对现代文化的冲击,犹太教也同样面临前所未有的世俗化问题,面临丧失自己的宗教特性的危险,如何看待自己的命运,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就成为现代犹太人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此情形下,犹太教思想也发生了极大的分化,产生了改革派、保守派和正统派三大思潮,出现了自由主义、神秘主义,新康德主义、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等不同解决方案。在此,我们首先对具有代表性的犹太教哲学思潮进行简要论述。
犹太教自由主义的代表是斯宾诺莎。他认为要使犹太人得到承认和尊重,就必须接受现代文化观念以改造犹太教传统,并同时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现代犹太国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斯宾诺莎借助于理想化的基督教即精神的普遍的基督教来攻击犹太教,认为与基督教相比,犹太教是狭隘的地方性的民族宗教,是肉身的宗教,所以犹太人只有超越自己的宗教信仰,才能在自由民主的社会中获得公民权。斯宾诺莎的关于犹太人的解放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到了现代犹太人的高度崇敬。在他们看来,西方自由主义已经解决了犹太教问题,他们开始普遍接受现代文化哲学,按照现代学术原则建立了“犹太教科学”、“现代圣经研究科学”。但是这种圣经研究必然把圣经对象化和世俗化了,圣经不再是信仰的对象和一种生活方式。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的施特劳斯指出,自由主义不可能解决犹太人问题,即使犹太人自己放弃了自己的传统信仰,异族也可能并不接受他们,在其思想自传性的《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的英译本导论中,他指出:“正如自由国家确定无疑不会‘歧视’自己的犹太公民,它也无能或不愿在宪法上防止个人或者团体对犹太人的‘歧视’,……自由国家并不能为犹太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因为这样的解决方案要求在法律上禁止每一种‘歧视’,这就取消了私人领域,否认了国家与社会的区别,毁灭了自由国家。”可以说,斯宾诺莎的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背叛了犹太教传统信仰。
马克思进一步推进了斯宾诺莎的同化主义路线。他认为要彻底解决犹太人问题,就必须消灭所有国家,建立一个纯粹世俗的由自由人的自由联合组成的大同世界。他敏锐地看到,犹太人的真正崇拜对象是金钱,对金钱的崇拜是对上帝的崇拜的世俗根源,只有消灭金钱,才能消灭犹太教。所以他力图通过消灭宗教的世俗根源来解决犹太教问题。于是马克思从宗教的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从天上的批判转向地上的批判。如果消灭了宗教产生的根源,也就消灭了一切宗教,在一个完全世俗的世界上,犹太人就不会因为宗教原因受到歧视和迫害了。所以在马克思看来,犹太人只有首先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人手中获得解放。”但在资本主义世界中,马克思不能求助于散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只能求助于被资本主义遗弃和鄙视的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具有和犹太人相似的处境,于是无产阶级成为犹太人的代表。柏林就明确指出:“马克思之所以走向以‘人类解放’为目标的共产主义,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马克思不能接受自己生为犹太人这一在欧洲历来被鄙视的族群,而他对自己的族群即犹太民族的自卑感使他认为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犹太人,亦即只有犹太人和其他所有族群都不再存在,所有人都只是‘人类一员’才有可能。”由此可见,犹太人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犹太教神秘主义早在12、13世纪就已经出现,在20世纪由于对理性主义的失望又有复兴的趋势。索勒姆在《犹太神秘主义举要》中就认为,虽然神秘主义者和哲学家都改变了古代犹太教的框架,但是哲学家只是把犹太教的具体形式转变为一些抽象概念,而神秘主义者没有像理性主义者那样破坏犹太教的活生生体验的根源,所以犹太教神秘主义比犹太教哲学更加可取。对此施特劳斯指出:“若以为神秘主义者的特殊体验足以打消哲学或科学提出的疑问,那便是忘记了这些体验确证律法为绝对真理的方式完全无异于它们确证基督教教义或伊斯兰信条为绝对真理的方式;这意味着,三大一神论宗教的义理冲突无关紧要。”所以在他看来,正是出于不同宗教的教义冲突,哲学研究才显得极为必要。例如在中世纪的基督教和犹太教的三大论争中,正是犹太教哲学在捍卫犹太教的正统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比神秘主义更加顽强地抵抗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影响。所以,让犹太教退回到神秘主义有可能使犹太教沦落为民间宗教,使犹太教的独特性彻底丧失。
犹太教新康德主义以柯亨为代表。在施特劳斯看来,柯亨是当代最伟大的最虔诚的犹太教思想家,是德国犹太教的指引者、捍卫者和提醒者。他一生致力于在犹太教与现代哲学之间进行新的“综合”,以便使犹太教适应现代文化哲学。为此,柯亨对斯宾诺莎哲学进行了激烈批判,这对于解除德国犹太人对斯宾诺莎的错误景仰至关重要。但施特劳斯认为柯亨对斯宾诺莎的批判仍然是不彻底的,他仍然以斯宾诺莎的圣经批判为前提。这表现在柯亨的上帝观仍然以斯宾诺莎的上帝观为前提,“没有柯亨所理解的‘上帝观’,他所理解的道德就没有根基。这种观念构成了他对无限进步的信任、对历史的信仰,或者他的‘乐观主义’,以及他对善(‘不存在邪恶’)的最终胜利的确信的基础。但是,永恒进步也要求在现实国家和应当意义上的国家之间存在永恒的张力:不道德和道德同时存在。”也就是说柯亨的上帝观本质上也是一种自然神论的上帝观,是与圣经的上帝观截然对立的,所以柯亨仍然不能够达到为犹太教辩护的目的,他的犹太教哲学仍然属于现代理性主义的范畴。同样,施特劳斯也反对柯亨在现代哲学与犹太教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