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方山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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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标题】RESEARDONSOLIEROSIONANDPROTECTIONMEASUREAGAINSTITINEHTSONTHERNMOUNTAIOUSAREAINTHEQINGDYNASTY
【摘要题】清代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对南方山区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由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本文分析了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原因:砍伐林木垦荒和陡坡种植扩大耕地是水土流失加剧的主要原因,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以及大量樵采和军事行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也不可忽视。文中还揭示了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总结了山区采取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出要“以史为鉴”,山区开发应走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协调持续发展的道路。
【英文摘要】Undertheimmensepopulationpressure,serioussoilerosionemergedbecauseoftheover-exploitationofnaturalresourcesintheSouthemmountainousareasintheQingdynasty.Theantherpointsoutthatfellingtreesforcultivatingwastelandandplantingatsteephillsarethethiefreasonsofsoilerosion,andatthesametimethedevelopmentofhandicraftandminingaswellastree-choppingandmilitaryactivitiesshouldnotbeneglected.Thepaperalsorevealsitsseriousdamage,summarizesvariousmeasuresofsoilconservation,andproposesthatthedevelopmentofmountainousareasshouldtakeaconcertandcontinuousrouteofecosystem,economicsystemandsocialsystem.
【正文】
清代是南方山丘地区迅速开发的时期,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从土地利用方面来看,不仅开垦河谷盆地、丘陵冈地,许多深山密箐、陡坡崎岖之地亦开垦种植(注:见拙文《明清时期南方山区的垦殖及其影响》,《古今农业》1995年第4期。)。由于开发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大量森林植被遭到砍伐,出现“童秃”现象。除开垦土地外,山区的其它经济产业如手工业、矿业等也有较大发展,加上山区人口迅速增加,大量进行樵采活动,及清政府在山区采取军事行动等,更加剧了森林植被的破坏。
南方高温炎热,土壤风化作用强烈。山区广泛分布着风化层较厚的花岗岩山丘、紫色砂页岩山丘和红土岗坡地,在云贵高原还分布有石灰岩岩溶山地,这些地区土壤易分化,植被遭破坏后,很易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南方山区雨量丰沛,雨季常多暴雨,产生的径流量大,山区坡陡流急,侵蚀力强,因此,在植被破坏的山区,往往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清代南方一些山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都产生了较大的危害,因而引起政府和一些人士的关注,进而颁布法令,运用行政手段进行水土管理;同时山区在生产中也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危害。
一、清代南方山区的山土流失
清代南方山区水土流失的状况,我们以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原因,分为三种情况进行阐述:一是垦荒和耕地的扩大造成的水土流失;二是手工业的发展和矿产资源的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大量樵采和军事行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因山区地面崎岖有坡度,下雨后水流沿坡面下行,凡是裸露的土地都会或多或少有面蚀、沟蚀等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如遇暴雨,发生山洪,裸露的山地侵蚀危害更加严重。在降水、径流、地形、土壤等因素不变化的情况下,水土流失的程度基本决定于植被的状况。因此本文在论述清代南方山区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时,定下4个方面作为严重的标志:①大量砍伐山地森林;②陡坡开垦剧烈;③“山已童秃”;④有水土流失严重危害的记载。这4个方面实际上是互相联系的,因此只要有其中一个方面的记载,我们即可判定有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
一、垦荒和耕地的扩大造成的水土流失
垦荒和耕地的扩大是造成清代南方山区水土流失加剧的最主要原因。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一是在开发历史悠久,清代又加剧开垦的丘陵地区。如湘中丘陵、川中丘陵等地区。二是棚民集聚地区。棚民成为社会问题出现于明代中期以后,清代棚民人数比明代更多,分布更广,遍及川、陕、湘、鄂、赣、闽、浙等广大山区。史称“凡山径险恶之处,土人不能上下者皆棚民占居”(注:咸丰《南浔镇志》引沈垚《七古一章》。)。棚民垦荒常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三是不合理的耕牧方式。如放火烧山种植作物,恣意放牧等,这在广西、云南、贵州等山区皆有形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记载。下面按清代南方山区主要的流失地区分区进行阐述。
1.浙江、皖南山丘区
清初,棚民已分布在浙江的“宁、台、温、处、金、衢、严所属共二十七县”(注: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五年四月十一日王国栋、李卫奏。)。之后,在嘉庆年间尤以浙西山区棚民增加最多,由于陡坡垦植,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史载:“自嘉庆年间有温、处等府无业游民前来租种山场,栽莳花生薯蓣等物,土人利其租重不行禁止,其山自开垦之后不长柴薪尽成松土,一遇大雨山水涨发,沙随水下,河道就淤,断港支流大半壅塞。近闻各县棚民愈聚愈多,而临安、余杭等处尤甚,山场开垦几遍,土尽松浮,以致上游停蓄之南湖日形淤浅,黄梅盛涨之时苕溪急溜骤难宣泄,遂泛滥于民田,年来屡被水灾未必不由于此”(注:民国《德清县新志》卷11。)。又王凤生《浙西水利备考》称:嘉庆时“于潜、临安、余杭三县(属杭州府)棚民租山垦种阡陌相连,将山土刨松,一遇淫霖,沙随水落,倾注而下,溪河日淀月淤不能容纳,与湖郡之孝丰、安吉、武康三县,长兴之西南境,乌程之西境其为害同。”其时,湖州府的孝丰、安吉、武康、长兴、乌程、归安、德清,杭州府的于潜、临安、余杭、昌化、富阳、新城十余个有山的县皆有棚民租山垦种。道光时浙西棚民更多,除浙江温、台、处民外,还有江苏淮徐民,安徽安庆民,及闽、赣流民。道光十三年(1833年),各县山场只开十之二三,到道光三十年山场已开十之六七。“每遇大雨,泥沙直下,近于山之良田,尽成沙地,远于山之巨浸,俱积淤泥,以致雨泽稍多,溪湖漫溢,田禾淹没,岁屡不登”(注:汪元方:《请禁棚民开山阻水以杜后患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9。)。咸丰之后又有“异地棚民盘踞各源(河流发源地)垦种苞芦”,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旱潦频仍,丰收罕见”(民国《建德县志》卷2。)的状况。
浙江奉化县嘉庆时亦有棚民垦种山地。光绪《剡源乡志》卷1载:“剡源向乏水患,……自嘉庆初闽台棚民相率来剡种靛青、种苞芦,日辟日广,如牛山之濯濯,水无所蓄,迨末年大雨连旬山水骤注于溪,溪不能容,遂漂没田畴无算,自兹以还五六年或三四年或连年水必一发焉。渐至溪高于田,田中多沙墩者实由于此。”
浙南的衢县、分水县、丽水县清后期也都有棚民垦山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记载(注:见民国《衢县志》卷6,光绪《分水县志》卷1,道光《丽水县志》卷14。)。浙南山区有些地方由于采用刀耕火种等不合理的经营方式,也使山丘造成“童赤”之状。同治《景宁县志·风俗》称:“景邑(今云和县)多山,……辄肆盗戕,或春夏恣牧,秋冬纵火,以致童赤不毛,此俗之弊所宜严禁。”
皖南山区的宁国府、徽州府、广德州等多山,清代乾隆之后,流民进入该山区垦山,嘉庆时棚民更多,仅徽州府嘉庆年间就有棚民8千多,“自皖民开种苞芦以来,沙土倾泻溪涧,填塞河流,绝水利之源,为害甚大”(注:道光《徽州府志》卷4。)。这指嘉庆年间大水,皖北破圩,安庆等地农民流入皖南山区毁林种粮,使生态环境恶化。嘉庆《宁国府志》卷9亦载:“皖北人寓宁,赁山垦种苞芦,谓之棚民,其山既垦,不留草木,每值霉雨,蛟龙四发,山土崩溃,沙石随之,河道为之雍塞,坝岸为之倾陷,桥梁为之坠圮,田亩为之淹涨。”山居无田之民亦多垦山为田:“其山居无田者则又以锄山为业,艺麻穄粟豆稗茨芦服之属以给,地逼仄,或壁立不能留足,上下如猿猱,用火耕法三年一易”(注:嘉庆《宁国府志》卷9。)。可见极陡之地也有垦殖,种植采用火耕法,三年一易地,破坏天然植被很是厉害。光绪《广德州志》卷4载:“旧时养山止以樵采供赋,其后垦辟渐多,山农莳种麻靛仁草之属,利虽较优,而沙土锄松,水发时辄沙水俱下,水去沙存,溪日益浅,每当春涨秋霖灌盈不已,骤为泛滥,洪波奔泻而建平为壑矣。”清代皖南山区不仅有棚民垦山,当地山农亦垦辟山地,水土流失加重。
2.江西山地丘陵区
江西山区是清代流民移入最多的地区之一,垦山规模颇大,造成的水土流失以赣西北和赣南最严重。如赣西北的幕阜山区,乾隆时大规模垦山,“自楚来垦山者百余户,藂巘密嶂尽为所据,焚树掘根山已童秃,虽穷乡深谷亦俭炊薪”(注:道光《武宁县志》卷11。)。垦山造成山上无木,甚至连偏僻深谷也缺乏柴薪。乾隆《武宁县志》卷10叙述得更详细,“棚民垦山,深者至五六尺,土疏而种植十倍。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太平山、大源洞、果子洞诸处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又道光《上高县志》卷4载:“山多童,不资樵采,爨煤者十之七。”其时农家燃料大多数已烧煤。
赣南山区在乾隆以后,不少县外来流民的比例已超过土著,流民大量垦山。如吉安府的龙泉县(今遂川县),“崇山密箐,棚寮杂布”(注:乾隆《龙泉县志》卷13。)。南安府由于棚民的垦山,“傍溪之山迩来开垦不遗尺寸,山无草木,难受雨淋,土既松动不敌水力,一经大雨沙泥俱下”(注:同治《南安府志》卷3。)。宁都州《宁都县志》记载:因“铲草皮、挖树蔸、采铁矿”,使“山受伐不一”,造成“端土悉浮动、折裂、崩陷,泄入村溪,注入大河。”长宁县(今寻乌县)“户口日稠,无地不垦,无山不种”,“即崇山峻岭升级至七八里俱邃麓循腰垦砌成田”(注:光绪《长宁县志》卷2、卷4。)。赣南山区是江西省目前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尤以兴国、赣县、宁都、信丰、南康、于都6个县的水土流失面积最大,这一状况当肇始于清中叶之后。
3.湘中、湘东山丘地区
湘中、湘东山丘区开发颇早,宋代已大量开垦冈阜种植农作物,明代后期有些山乡,“人满地尽,更无可垦之土”,于是向山岭要地,出现了“重梯作垄”,“半岭凿塘”的景况(注:同治《平江县志》卷14。)。清代更大规模垦山,湘中地区“凡山头地角稍有可垦者无不开辟”(注:同治《祁阳县志》卷22。)。湘东山地更高,但也多伐木砍荆开垦种植。如闽、粤等省贫民移入攸县开垦,“结庐山上,垦种几遍”(注:同治《攸县志》卷54。)。之后人口滋生,更加向山要地。乾隆《桂东县志》卷2称:“四面皆山,除耕陇谷外,即高山斩木芟荆植豆菽、播苞粟、梁糁以补其不逮。举目四望昔之蓊荫而蒙茸者,今则濯濯而童秃矣。”连高山树木亦砍光成为光秃之岭了。
4.陕南山地和四川山丘地区
陕南分布有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老林未辟之先,狐狸所居,豺狼所嗥,而虎祸尤多,土著人少,所种者不一二。”明代时已有流民不顾朝廷的禁令,涌入山区谋生,但主要开垦汉中、安康、商丹盆地的边缘山地。清代乾隆中期至嘉庆年间允许开垦老林,川、楚、豫、赣、皖等处贫民,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到嘉庆末年,在陕南老林地区,“江、广、黔、楚、川、陕无业者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注:《清宣宗实录》卷10,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壬辰。)。“南北两山及西(乡)、凤(县)、宁(强)、略(阳)、留(坝)、定(远)之属则老民十只二三,余均新民矣”(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道光初蓝田县、凤县、砖砰厅、紫阳县等境内出现“老林开空”的现象(道光《秦疆治略》。),其余地区山林亦大部分开垦。“开山之法,数十人通力合作,树巅缚长絙,下缒千钧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树晒干,纵火焚之成灰”(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开垦的第一、二年因土地肥沃种植杂粮,“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又须寻地垦种”(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山内风土》。)。水土流失很是严重。连主张开垦老林的严如煜亦说:“汉江近年来因老林开阔,至夏秋涨发,各山沟辄拥沙堆石,磊积于江中,乱岩险滩多,昔无今有”(注: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5。)。
四川清代水土流失厉害的地区首推川中丘陵。该地区唐宋时山田已有较多开发,清建立后,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鼓励下,出现“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干嘉以后不仅充分开垦浅丘,连深丘、低山也多开垦成农田。如乾隆《盐亭县志》卷1载:县境“山多田少,民务垦荒,然所垦之地一年而成熟,二年而腴,四五年又瘠,又久之则为石田矣。”之前,“潼属各县俱自楚民新集,向惟盐邑独少,缘土瘠也。今则楚、陕、闽、粤之人依亲觅成佃地耕种,视为乐土,渐集渐多,四乡场镇客户与土著几参半矣。”盐亭县土地瘠薄,外地移民也拥入集居开垦,其他川中丘陵条件较好,移民更多,垦殖指数更高。如宣统《广安州新志》卷5称“嘉道后地密人稠,荒岭山脊皆植。”清代虽然川中有一部分浅丘被修成了梯田,但大部分深丘和低山为坡地耕作,加上土壤是易侵蚀的紫色页岩和薄沙岩,一遇暴雨就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四川盆地周围的山地,在清代亦多有开发。同治《万县志·物产》载:“县境举目皆山,在皆荒芜尚或藏纳,今则开垦几尽。”民国《云阳县志·礼俗》称:“二百余年以来,……户口日蕃田入不足以给,则锄荒秽辟林麓以继之。先垦高原,继斫峻畈,驯至峰颠,岩罅均满。”川北大巴山区,道光时太平县、南江县等地老林多有开垦,城口厅“高坡陡岭皆为开垦”(注:道光《城口厅志》卷6。)。又川西山地亦得到开垦。如名山县,“县处高原,万山丛杂,平衍可耕之地无多,自生齿繁而食日艰,于是缘山转谷垦荒秽以莳梁菽,间于山腰回曲处叠石疏泉为田而稻焉。迩来原隰冈陵童童若薙”(注:民国《名山县新志》卷8。所指应为清后期情况。)。
长江上游陕南、四川大量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还使长江中游河道沙洲增多。道光十一年(1831年)湖广总督卢坤在《请调水利干员来楚修防疏》中说:“因上游秦、蜀各处垦山,民人日众,土石掘松,山水冲卸,溜挟沙行,以致江河中流多有淤洲”(《再续行水金鉴》卷3,引《荆州万城堤志》。)。
5.福建、广东山丘地区
闽、粤清代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为沿海山丘地区。闽粤沿海除珠江三角洲平原较大外,其余平原面积较小,且为山丘所包围。这些地区明代开发程度已高,清代人口蕃衍,土地不足,更着力开垦山丘地。史称:农“曩耕于田,今耕于山,……升平户口蕃滋,人满而土窄,势不得不然也”(注:乾隆《安溪县志》卷4。)。
清代福建沿海的安溪、晋江、惠安、漳浦、福清、德化等县垦辟山田,皆产生了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如康熙《安溪县志·贡俗》所说:“山几童矣,田寿陇亩多在崇冈复岭间,此其山腹岭足者也,而陂陀延斜以种蔗黍,峛崺垦艺,大雨旁流,无草木根抵为之底障,土坠于溪而壑几实矣。”此外,闽西北山区的浦城县、建阳县、政和县因开垦激烈,清代水土流失亦较严重。
广东东部的潮州府、嘉应州、惠州府等山区州县明代开发较快,清代人口又迅速增加,再加上政府鼓励开垦山场荒地,于是出现了“童山濯濯”,过度开垦的现象。如嘉庆《大埔县志·水利》记载:“埔多山少田,……生齿繁而樵采者众,地力辟而烧畲者多,童山濯濯,倏逢大雨百道流潦,沟渠颓塞,夫山无茂木则过雨不留,故泉易涸也;水挟泥沙则停淤多滞,故圳难通也;又况陂之倾颓惮于兴复,塘之壅塞遂为田园,动辄病旱盖由于此。”山无草木致使泉涸、圳淤、陂塘颓塞,旱灾显著增加。
6.广西东部山丘区
广西东部地区开发历史悠久,其开发程度,一直比西部高。清代又有大量移民迁入,加上本地人口的增殖,于是不断砍伐丘陵山地的树木以营利,原来葱郁的自然环境变得山枯而泉竭,农田缺水灌溉,干旱之灾增多。乾隆时谢庭谕在《论全州水利上临川公》一文中说:全州“其害大者五方杂氓散处山谷,居无恒产,惟伐山种烟草为利,纵其斧斤,继以焚烧,延数十里,老干新枝嘉植众卉悉化灰烬,而山始童矣。庇荫既失,虽有深溪,夏日炎威涸可立待,源枯流竭理固宜然”(注:乾隆《全州志》卷12。)。乾隆《富川县志·水利》亦谓“富邑山国也,……所可虑者:山溪之水全仗林木荫翳蓄养泉源,滋泽乃长。近被山主招人刀耕火种烈泽焚林,雨下荡然流去,雨止即干,无渗润入土,以致土燥石枯,水源短促。”邻近的贺县也是“山多田少,然山皆出泉,惟焚山不禁,遂至山枯而泽竭,故田多旱”(注:光绪《贺县志》卷7。)。广西山区泉水众多,由于采取不合理的耕作方式,焚山后影响最大的是泉水枯竭。
7.云、贵南部高原地区
云、贵南部高原地区多是少数民族居住区,清代之前开发不够。清代雍正年间在云、贵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和加快开发这些地区,一方面留兵屯田,另一方面招募川、楚、粤、赣等省穷民进入从事垦殖。由于云、贵南部地区“地广人稀”,气候温暖,自然条件相对西北部好,雍正以后流民进入这些地区人数最多。“农则散于山岭间垦新地以自殖,伐木开径,渐成村落。”嘉道以后,贫民移入更多,入山更深,“分向干瘠之山”进垦。史称:在滇南,“嘉道以降,黔省农民大量移入,于是垦殖之山地数已渐增,所遗者只地瘠水枯之区尚可容纳多数人口,黔农无安身之所,分向干瘠之山辟草莱以立村落,斩荆棘以垦新地。……至于今日(民国时)贵州人之占山头,尚为一般人所常道。……最高之山,为他人所不屑注意之地,即为苗人垦殖之区”(注:民国《广南县志·农政》。)。这些“干瘠之山”本来生态环境就脆弱,植被破坏后,水土流失严重。此时期贵州南部地区亦大量垦殖山地。道光时贺长龄称:“黔省固多客民,兴义府尤其渊薮,自嘉庆年间平定苗匪之后,地旷人稀,每有黔省下游及四川湖广客民携眷而来租垦荒山,……山土瘠薄,垦种三二年后雨水冲刷倍形硗确,乃复迁徙他往”(注:贺长道龄:《覆奏汉奸盘剥苗民疏》,道光《大定府志》卷52。)。于是遗留下一座座荒山秃岭。
以上这些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后来除部分地区,如川北、陕南等一些山地还林外,大部分地区一直恳殖过度,延至今日仍是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