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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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护理工作在临床中所占的比重大,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接触最为密切。在护患双方长时间接触中,双方主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因此,强化安全管理、防范护患纠纷成为当前医疗工作中的重点之一。探究护患纠纷的原因,除了部分是由于患者对于护理的期望值过高以及对护士职业存有的社会偏见等因素造成外,护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缺陷是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本文就日常工作中护理行为本身存在的一些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分析如下。
1 护理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
1.1 服务态度不佳
护士服务观念滞后,服务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患者来院“求”医的意识根深蒂固。不主动到各病室巡视观察,对患者的需求不够重视,甚至淡然视之;与患者的沟通缺乏技巧,解释不够耐心,言语生硬,用词不到位。
1.2 进取精神不够
护士的工作压力大,劳动价值相对较低,同时参加继续教育及晋升的机会相对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护士积极性的发挥。特别是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护士,家庭条件大都较为优越,与护士工作的艰辛及收入的低微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思想较不稳定。因而对业务学习不感兴趣,护理理论知识较为贫乏,护理的基本技能相对缺乏,护理操作技术不娴熟,护理不到位;对病情的观察判断缺乏预见性,应急能力差。
1.3 责任心不强
对护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各种护理规章制度不严;护理文书记录不全或不记录;随意简化护理操作程序,凭主观经验办事;护理查体不仔细或干脆照抄医生病历记录;不按规定巡视病房,未及时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甚至发错药、打错针、记错帐等等。
1.4 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忽视了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生命健康权等,使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不完整,而此举很可能就等于自动撤除了护士的自我防护的屏障,所有这些都给护患纠纷的产生留下了隐患。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护士的医德修养教育
高尚的医德,良好的作风是防范护患纠纷的根本所在[1],通过经常组织护士开展有关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一切以病人的满意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对新上岗的护士,在做好规范化的岗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强化敬业爱岗、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之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侵蚀。培养护士的审慎作风和慎独修养,做到在没有任何外界监督的情况下,始终能忠实于病人健康的利益,尽心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