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改革成效、问题和前瞻(一)
详细内容
一、金融业改革进展情况
(一)金融业稳步发展
我国金融业已形成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04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112家城市商业银行、681家城市信用社、30614家农村信用社、25家农村商业银行、59家信托投资公司、74家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证券类金融机构包括:133家证券公司、45家基金管理公司。保险类金融机构包括:69家保险公司、5家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317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保险中介机构11万多家。截至2004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资产(本外币)达31.49万亿元,证券公司总资产达4045亿元,基金净值资产为3238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18万亿元。
表1 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改革进程中的比较 项目 银行业 保险业 证券业
11254.29亿元(2004年9 521亿元
资本金 月末) (2004年4 1064亿元(2003年末)
月末)
资产规模 31.50万亿元(2004年末) 1.18万亿元 0.73万亿元(2004年末)
(2004年末)
在金融改革中的地位 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维护社会稳 承担起为体制改革服务的
居核心地位 定,重要地位 历史使命,重要地位
资料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金融资产质量和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实现了双下降。2004年末,按照五级分类口径,主要商业银行(指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年初减少39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这是不良贷款继2002年、2003年后的连续第3年“双下降”。截至2004年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6750.6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370.10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29%。
摸清证券公司底数的工作逐步展开,及时有效地处置了一批高风险公司,开始引入了市场化的风险处置机制。保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逐步由粗放型向效益型、集约型转变。
(二)金融宏观调控成效显著
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完善。不断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积极引导市场预期。不断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初步建立了银行体系流动性监控和预测体系,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框架和制度。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放开贷款利率上限。金融宏观调控实现预定目标,既成功治理了通货紧缩又及早防范了通货膨胀。“十五”时期前两年,为扩大内需和防止通货紧缩,中央银行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适时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强化信贷政策的引导,支持了国民经济稳步发展。2003年以来,在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出现了投资增长过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等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问题。中央银行及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运用间接手段控制货币信贷增长,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200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突出金融调控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适度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促进商业银行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金融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9.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流通中现金(M0)余额为2.1万亿元,同比增长8.7%。2004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9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6099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067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年末汇率8.2765元人民币兑1美元,比上年末上升2个基本点。
表2 货币供应量统计表(2004年12月) (单位:人民币 亿元) 余额 余额比同期增长%
货币和准货币(M2) 253207.70 14.63
货币(M1) 95970.82 13.58
流通中现金(M0) 21468.30 8.72
活期存款 74502.52 15.07
准货币 157236.88 15.27
定期存款 25382.15 21.21
储蓄存款 119555.39 15.38
其他存款 12299.34 4.48
注:货币和准货币(M2)含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
资料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一是完善公开市场业务体系,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通过建立健全流动性管理体系,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决策制度、交易制度和一级交易商管理制度,推进公开市场操作频率、操作品种和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的创新,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2004年,通过外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基础货币16098亿元,通过110次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回笼基础货币6690亿元,投放、回笼相抵,全部公开市场业务净投放基础货币9408亿元。全年共发行105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15072亿元。
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1)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建立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在2003年9月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之后,于2004年4月25日再次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率0.5个百分点;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2)及时和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为控制基础货币投放,从2004年3月25日起,将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再贷款利率统一加0.63个百分点,再贴现利率加0.27个百分点;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存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3)继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步骤。第一步,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并放开贷款利率确定方式和结息方式。第二步,从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第三步,从10月29日起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三是加强对商业银行“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方针,在注重总量调控的同时,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对过热行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助学等方面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
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第一,加大政策调整力度,积极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切实加强对短期资金流入的管理,严格资本项下结汇的真实性审核,限制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规范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结汇行为,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向外转移。第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改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比例,进一步放宽企业和个人服务贸易用汇限制。第三,发展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允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开展外币间买卖业务,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三)金融业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绩
金融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03年12月31日,通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注资450亿元,正式启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两家试点银行较好地改善了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达到了监管标准,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04年末,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2%和11.95%;不良贷款比率分别为5.12%和3.70%;拨备覆盖率分别为71.7%和69.9%。2004年8月26日和9月21日两家试点银行相续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中央汇金公司行使管理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职能。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也在完善经营机制、加大内部改革、完善风险控制和提高盈利水平等方面做出很大努力,为进一步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交通银行于2004年6月30日完成财务重组,8月18日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入股股权交割工作,并积极筹备择机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3年7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8月18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11月下旬,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吉林、浙江、山东、江西、贵州、陕西、重庆和江苏8省(市)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确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确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2)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3)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各地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4)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在8省(市)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8月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批准北京、天津、河北等21个省(市、区)列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对上述地区农村信用社给予扶持的政策总体上仍按原试点方案的规定进行,正向激励的资金支持方案逐步落实。截至2004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共批准620个试点县(市)农村信用社分四批认购中央银行专项票据355.5亿元。证券公司改革稳步进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得以规范。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工作开始起步。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股东的监管日益加强,证券经营机构的内控制度和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财务考核制度初步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和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等基础性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证券经纪佣金的收取标准基本放开。证券公司调整经营结构,网上交易迅速发展。保险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2003年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顺利完成重组改制和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成功境外上市以后,200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在境外以集团形式整体上市。
我国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逐年增加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分支机构,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在华办理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和业务对象。允许成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扩大外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业务。更加密切香港、澳门和内地经贸关系,香港本地银行已开办人民币存款、汇兑、结算和信用卡业务。截至2004年末,外资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211家,其中法人机构14家,下设支行11家,分行167家,支行19家;设立代表处220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4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13家。27家外资机构获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QFII),累计获批外汇额度约30亿美元。外资保险公司37家。
(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金融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市场产品逐步丰富,市场流动性有所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货币市场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货币市场的参与主体增加。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推出买断式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新产品,丰富投资品种。发展商业票据市场,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市场化发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为中央银行灵活调控货币市场流动性提供了有效的操作工具。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开办货币市场基金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以及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券款对付交易结算(DVP)方式。2004年,货币市场成交同比有所下降。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累计成交9.44万亿元,同比减少2.28万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累计成交2.50万亿元,同比减少5807亿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累计成交1.46万亿元,同比减少0.96万亿元。2004年,商业汇票累计签发3.4万亿元,同比增长22%;累计票据贴现4.5万亿元,同比增长4%。
股票市场规范发展。推动市场产品创新,推出了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以及棉花、玉米、燃料油三个期货品种。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建立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改革股票发行审批制为核准制,深化发审委制度改革,实行发行保荐人制度,建立发行询价制度,完善发行上市的市场约束机制。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不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出台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制度,建立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规定了类别股东表决事项,积极研究开辟中小股东低成本参加股东大会的途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修订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开辟券商的中长期融资渠道。拓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渠道,积极培育证券投资基金等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建立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修改和完善交易结算规则。2004年证券市场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1511亿元,比上年增加153亿元。2004年股票市场成交较上年活跃,全年沪,深股市累计成交4.23万亿元,同比增加1.02万亿元。年末境内上市公司(A、B股)数量由上年末的1287家增加到1377家,市价总值3705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7%。
保险市场加快建设。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扩大各保险公司自主权,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批设了多家保险公司,放宽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规范和发展了再保险市场与保险中介市场,并修改和完善了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管理制度。2004年内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4318亿元,同比增长11.3%。
外汇市场加快发展。推出欧元对人民币的新交易品种。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双向交易,活跃市场交投。逐步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增加外汇市场避险工具。实现结售汇统计数据上网公布,增加市场透明度。200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交量继续显著增加。各币种累计成交拆合美元2090亿美元,同比增长38.3%;其中,美元品种成交2044亿美元,同比增长38.2%。
黄金交易市场建立。成立上海黄金交易所,为黄金现货提供了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正逐步实现黄金交易由商品交易向金融交易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