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国际经验和启示(一)
详细内容
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试点;并针对 两家试点银行目前财务状况,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为其补充资本金、原有3000 多亿元人民币的所有者权益用于冲销不良资产损失,这一举措引起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 股改的广泛关注。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谈及中行和建行股改时强调:“这次改革 是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这次改革的决心。目前, 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已进入改制的前期准备阶段,若进展顺利,建设银行的改制方 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国有独资银行的股份制化是实现市场化转轨、提高金融体系运 作效率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步骤;但在具体方案设计和进程安排上,则应统筹考 虑各方面因素,不宜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方法。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各国的 实践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参照,其成功经验固然值得我们参考,其不尽合理的地方同样 启示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注意规避。
一、法国的国有银行民营化改造
自二战结束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一直实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模式,国民 经济命脉控制在垄断资本集团手中,金融业则几乎完全在国家的控制之下。其具体体现 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业中的垄断地位:1982年巴黎荷兰银行和东方汇理苏伊士银行 实行国有化之后,5大国有化银行集团(另外三家是于1945年国有化的巴黎国民银行、里 昂信贷银行和兴业银行)在法国银行业占据了绝对垄断的地位,掌握了全社会90%的存款 和80%的贷款份额。
国有银行的高度垄断状况使法国银行业的运营出现了许多问题:就内部运作机理看, 国有银行的运作受政府效用函数干扰,未能充分体现效率和利润最大化的市场规则,导 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亏损严重,缺乏竞争力;就外部环境看,国有商行 占据的绝对垄断地位又使市场竞争压力无法切实形成,从而无法通过外部竞争压力来推 进国有银行的内部效率改进。在此种情况下,整体金融配置效率的下滑就是不可避免的 了。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以里昂信贷银行和法国地产信贷银行为代表的国有银行凭 借其国有地位实施超越了利润边际的扩张性发展策略,导致了严重的经营亏损,其规模 之大使国际金融市场一度对法国银行体系的可靠程度发生怀疑;为缓解过度扩张带来的 问题,国有银行开始进行调整和收缩,这又使国内信贷总额急剧下降,导致整体经济持 续萧条;宏观经济的不景反过来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新的亏损由此生成。 在这种国有银行亏损——宏观经济萧条的负面反馈效果形成之后,法国银行业收益状况 持续恶化,到1994年呈现出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在国际银行业的排名也随之不断后 退、信用等级不断下降,美国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l's)、穆迪(Moody's)、英国
IBCA公司均下调了大多数法国银行的信用级别。在内部状况不断恶化的同时,法国银行 业面临越来越大的外部竞争压力:欧洲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欧元的推出和本国 金融业的完全开放日益迫近,实力雄厚的国外银行即将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在这种形势 下,法国银行业的改制成为势在必行的“背水一战”。
法国银行业的民营化改造与其金融自由化进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总体来说,延续 了十几年,彻底改变了原先僵硬低效率的金融体系构成,重塑了银行业结构。具体而言 ,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至1988年。在这一阶段,法国原有的五大国有银 行集团中的三个(兴业银行、商业信贷银行和苏伊士金融公司)、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和其 他较小的银行集团首先被民营化。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9年。1993—1994年,巴黎国 民银行实现了民营化;1994年,里昂信贷银行的改制也正式启动;地产信贷银行及由国 营的GAN保险公司持股的欧洲联合工商银行集团也实现了民营化;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 同期实现了机构调整和业务重组,如将从事政府贷款执行工作的国民信贷银行与以出口 信贷业务为特长的法国外贸银行合并组成NATEXIS银行集团,并将其股权逐步转让于法 国大众银行集团。在法国国有银行民营化过程中,耗时最长、给法国政府造成最多困难 的是里昂信贷银行的改制,直到2000年才基本上尘埃落定。至2000年,法国持续十余年 的国有银行民营化过程基本结束,除规模较小的存款与信托金库外,法国所有的大中小 金融机构都已民营化。
在国有银行民营化过程中,法国政府遇到很多难题,为其具体改制措施的设计提出了 很大的考验。以里昂信贷银行为例,该行在1994年改制前夕亏损高达121亿法郎(这还是 做了“充满想象力”的会计调整之后的数据,否则该亏损将达到250亿法郎),已濒临破 产。针对这一严峻状况,法国政府采取了分步渐进的改制计划:(1)1994—1995年对银 行进行注资和资产剥离。于1994年7月实施了49亿法郎的现金注资;并组建“清盘银行 ”(CDR,(CONSORTIUM DE REALISATION)专门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在外部改制 压力下,银行本身也停止了过度的资产规模扩张、确立了主营业务,并开始重视风险控 制。(2)1996年9月实施紧急输血。连续两年货币市场利率的持续下跌使里昂信贷1994年 的借款面临巨大的利差损失,将银行再一次推向破产边缘,为挽救银行免于破产,政府 不得不再行援手,向银行追加36亿法郎的援助款项。(3)1997—1999年民营化计划正式 启动。1997年,由于货币市场利率继续保持低迷,CDR的损失也继续扩大,银行仍是难 以走出困境。为此,法国政府最终同意欧盟的建议,减小银行的市场份额,出售其资产 ,关闭若干机构,并以民营化的方式筹集援助银行所需的资金,具体方法如下:由银行 发行股票给政府,政府在民营化过程中出售股份以筹集所需款项对银行进行第三次救援 。根据欧盟要求,银行必须在1999年10月前完成民营化,为此法国政府制定了如下计划 :政府保留10%的股权,3.5%的股份由银行职员购买,其余出售给私人;总股权的1/3于 4月开始公开出售;其余部分则于6月开始一并出售;并规定单一投资者不得购入超过10 %的股份。政府还协助银行成立战略股东小组,这些股东需承诺一定的持股时间,以便 使银行在1到2年的时间内保持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以便继续推动银行 复兴,然后凭借较强的实力选择合并对象。当然,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因民营化而消 失,它仍继续进行,一直持续到新世纪。里昂信贷银行是法国最后实现民营化的国有银 行,其民营化的完成标志着曾占据法国银行业绝对统治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最终消亡 。
二、匈牙利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在苏东采取休克疗法推行经济转轨的国家中,匈牙利算得是整体绩效较好的一个国家 ,其宏观经济虽然也经历了一个短时期的急剧下降,但此后迅速回升,并呈现出平稳增 长的稳定态势,经济结构也得到较好的调整。匈牙利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转轨宏观经济 绩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较为成功的国有银行业改造。
匈牙利的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于1987年,是中央银行(匈牙利国家银行)将其商业银行职 能分离出来后组建的,MKB、K&H及布达佩斯银行等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构建方式与 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如出一辙。商业银行实现商业化后成为银行业的主要垄断者, 其承袭自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的亏损渐渐显露出来,引发了深刻的银行业经营危机。在 1992年,匈牙利整个银行业的亏损就等于银行业全部的股本金,已导致了整个银行体系 的技术性破产,到1993年,全国银行业平均不良债权比重进一步高达29%,形势极为严 峻。
针对这一形势,匈牙利政府推行了全面的银行业改造计划,在集中处理不良资产问题 的基础之上开始了大规模的银行业股份化进程。1991—1994年间,政府先后通过发行20 年政府债券筹资近30亿美元,成立资产管理公司(HBID),集中整顿不良贷款问题。经过 3年的注资和整顿,银行业开始显示出较好的经营发展,利润上升,资本收益率基本超 过了30%的水平,匈牙利政府开始推行股份化改造。1994年末,匈牙利财政部宣布将私 有化作为解决银行业根本问题的主要手段,开始将私有化作为银行业改造的主要目标。 匈牙利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从几个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私有化开始,通过如下三种方 式推进:公开上市、向外国战略投资者(SFFI)出售股份、发行认股权证。其中,向SFFI 出售股份是其方式,因为通过此种方式可以方便地将国有银行私有化、资本注入、先进 技术和管理检验引入及银行业对外开放等多重政策目标结合在一起。当然,SFFI的引入 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首先引入国外机构,逐步建立起合作关系,再促使二者进行合 资经营,随着合资银行经营状况的改善,最终逐步推行其全面非国有化。以MKB为例: 早在1993年,MKB就与BL(BayerischeLandesbank)建立起伙伴关系,通过这一渠道引进 外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1994年,业务合作进一步发展为股权分享,BL持有了MKB 的25%股份(同期欧洲复兴银行也持有MKB的16.7的股份,后将之转售给BL),MKB也籍此 实现了部分非国有化;1995-1996年,MKB进一步推进民营化,BL持有的股份升至50.8% ,成为BL的控股股东;1997年,BL持有的MKB股份进一步增至65%,并使MKB跃升为匈牙 利第二大银行。
匈牙利的国有银行改造至1997年基本完成,其中62%股份为外资所拥有(目前这一比例 已达76%),形成独特的所有权结构。股份制改造的完成使匈牙利的银行获得一个比较适 应市场经济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层管理结构,职业 经理人的地位开始凸显,银行运作的市场化导向和利润目标追求渐趋明显。作为长期战 略投资者的国外机构对匈牙利银行业业绩的改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为银行注 入了必要的资本金,提高了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了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 从而增加了银行股票的价值;而控股权的易主也改变了国有银行对企业贷款“软约束” 的状态,通过增进外部约束的方式促进企业改善其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不良 贷款率,从而提高银行盈利水平,达到稳定整个金融体系的目的。当然,外国资本对本 国银行业形成压倒性的股权控制对维持本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本国金融利益和 金融主权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目前远未达成一致共识。尽管就目前看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匈牙利的这一银行业改造模式(波兰模式类似)违反了麦金农(McKinnon,1993)揭示 的金融业“对内开放先于对外开放”的原则,使外国资本控制了本国金融资源配置的主 导权,必将导致金融自主权的丧失,也将使本国金融业的稳定更多依赖于国际环境,更 易受国际动荡影响,这是我们在对之进行评价时所不能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