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企业并购行为差异比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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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兼并与收购是企业重组普遍的运作形式,也是资本运营的核心.对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中西方企业在并购中的差异分别从并购动机、经济体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并购主体、政府角色以及并购规模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
关键词:并购 比较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在国有企业经营的现状下,把走出困境的希望寄托在产权变革与制度创新上,似乎很少有不同意见。然而,对制度创新的方式与内容,则仍存在许多不同的思路。但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并购,这不仅是因为企业并购是重要的谋取竞争优势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企业并购成为解决目前困难的根本出路。企业并购不仅是单个企业的经营问题,它还是企业转变机制、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并购。由此,我们更需关注西方企业并购制度的前提和环境条件,如在产权制度、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中介机构以及融资环境等方面。这也决定了中国企业并购和西方企业存在显著的差异。
与西方发达的国家相比较,中国企业并购有以下显著特点:
并购动机不同。正像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所说:在美国没有一家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或合并成长起来的。企业购并重组是进行资产扩张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会出现企业的并购重组现象,这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必然结果,也是各类企业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谋取自身发展和获得高额利润的客观需要。同是企业购并,中国企业这类行为的动机与美国企业可能就大相径庭了。体现了中国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独有特征。作为中国政府,动机体现在两方面:通过并购消除亏损的“扶贫”动机,即期望这些亏损企业通过自我调整的方式来达到扭亏为盈是一件非常不现实的想法,并购是消灭亏损企业的一个有效办法;通过企业并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我国经济资源配置已很不合理、效率低,进行存量调整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企业的有偿并购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不仅能给资产和产权的购买者和企业的兼并者带来好处,而且能够使被并购方获得利益,免去种种风险,使得资源的配置能够在动态中不断优化和改善,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作为中国企业,并购除了具有经营协同、财务协同、市场占有、企业及其战略发展等西方企业并购的一些动机因素外,以投机心态来运作资产,片面追求短期的资本利益。这是一种急功近利型的产权交易,成了一些企业家“炒资产”的思维定势,把资产经营理解为产权炒作:主要有获取买卖差价动机、上市圈钱动机和以重组题材炒作操纵股市动机等。
并购所处的经济体制不同。从经济体制方面来看,西方国家企业并购始于19世纪、20世纪之交,此时资本主义国家正处于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过渡阶段,相应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步入到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期。直到现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经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企业并购始于由传统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和残存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转变时期。现阶段中国经济体制己经成为典型的计划与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并存的“双轨型经济体制”,计划的作用范围与力度缩减,市场手段的作用范围与力度增强,计划手段在宏观经济运行与中长期经济运行与调节中发挥主导作用,市场手段在微观经济运行与宏观经济调节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并购发生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从经济发展阶段方面来看,作为西方发达国家之一的英国,自18世纪60年代就最早开始了工业革命,到19世纪70、80年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都己基本完成。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率先实现工业化并步入后工业化社会。按照世界著名发展经济学家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都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美国已进入追求生活物质的阶段,法、德、英、日已进入追求高额消费阶段。与此相适应,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三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都已达到60%-70%。各产业中发展最快的是第三产业和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业、航空航天、生物制药等,并且各国国内都形成了各具特色、有比较优势的高级化和合理化的产业结构。而中国的状况是,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过了50多年经济建设,我国已建立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任务还未完成,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重化工业化阶段,即产业结构从轻纺工业为中心发展到以重化工业为中心,电力、钢铁、机械制造业等资金密集型产业开始起主导作用的阶段。同时高附加值、高加工度的加工工业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产业结构又呈现出向高加工工业阶段发展的趋势。但这一阶段,产业结构失衡严重:一是三次产业间的比例及其内部比例不合理。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同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各产业内部比例也不合理,第二产业内部,基础工业薄弱,产业技术设备程度低,关联度低,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是中国仍需大力发展的工业部门,同时要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加工度的加工业,第三产业仍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
作为并购主体的企业存在明显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西方国家在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企业行为完全是自主行为。西方国家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国有制也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国有企业比重不大,一般占到10%左右,最多的法国也只占到20%左右,且随着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交通、通讯、能源等自然垄断性较强的产业和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绝大部分企业是私有私营企业,其初始产权非常明晰;企业组织结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成长适时动态调整,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都是适应市场竞争,由市场推动形成的,企业有生有死,在现阶段已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集中与分散、大型与小型、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的“双向协调”的企业组织形式,而在我国从企业主体方面来看,市场经济还不成熟,国有企业还未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国有企业行为还没有完全自主。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也存在较大缺陷,企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
企业并购规模不同。我国企业的并购规模小。1995年,我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总和为1.3万亿元,按当时汇率计算约为1500亿美元,尚不及美国通用汽车公司(160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又如,1998年我国125个汽车制造企业生产了156万辆汽车,而美国最大3家汽车制造企业生产了987万辆,日本最大7个汽车制造企业生产了1011万辆,德国最大3家生产了427万辆。因此,我国的企业并购规模相对要小得多,并购价值(甚至总资产)很少有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并购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案例比比皆是,超过百亿美元的并购也不在少数。另外,我国企业并购正处在发展阶段,并购的数目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