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3日,陕西西安供电局330kV北郊变电站因偷盗致使#2、#3主变同时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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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陕西西安供电局330kV北郊变电站因偷盗致使#2、#3主变同时跳闸
9月13日21:30分左右,三名不法分子利用值班人员巡视间隙,顺着330kV北郊变电站北围墙外树木翻入变电站。21:36分,不法分子在试图拆卸#3主变110kV侧旁路11035刀闸铜质部件时,刀闸主变侧触头带电部位对人体放电,导致110kV旧Ⅱ、旧Ⅲ段母线A相接地故障,#3主变差动保护动作,三侧开关跳闸;#2主变差动保护、轻瓦斯动作,三侧开关跳闸;#2、#3主变所带110kV旧Ⅱ段、旧Ⅲ段母线失压。事故造成110kV西安变、新房变、马旗寨变、西安东牵引变等4座变电站失压,共计损失负荷7.3万kW,停电客户15101户,累计损失电量7.5万kWh,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西安东牵引变、西安火车站两个重要用户停电34分钟。受事故短路电流冲击,#2主变110kV中压A相绕组受损变形,需返厂修复。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不法分子利用夜间盗窃运行中的电力设施,引发#3主变110kV旁母刀闸短路接地,造成#2、#3主变跳闸。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北郊变电站未按要求装设防盗监控系统;人员巡视存在间隙,未能做到24小时不间断防卫,且110kV设备区缺少夜间照明设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事故扩大的原因是#2主变本体设计、材料及制造工艺存在缺陷,中压A相线圈在短路电流冲击下不能满足动稳定要求而损坏。
事故暴露的问题及责任单位:事故单位思想上对变电站外力破坏风险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未严格执行省公司有关要求,变电站技防措施不落实,安保工作存在漏洞。变电站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变电站110kV设备区长时间缺少现场照明,废旧物资未及时清除,给运行巡视、事故处理和安全保卫造成困难,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要用户供电方式考虑不周,沟通协调不够,对由#2、#3主变供电的110kV母线全停事故估计不足,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整改,西安火车站缺少自备应急电源。西安供电局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陕西省电力公司负事故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