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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识别专利骗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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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发明人申请专利的一定限期内,依法将专利发明人的资料刊登在公开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内容包括:专利发明人姓名、专利名称、专利文摘、专利发明人地址、邮编等等,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在购得《专利公报》后,抓住专利发明人的心理,按照上面的地址、邮编与专利发明人取得联系,进行欺诈活动。他们的联系方式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1.抓住专利发明人的虚荣心理,出版图书.书名往往写的很诱人,例如:XXX大全,XXX大典,XXX名人录……并称图书是专利转让的依据,依此向专利发明人收取书费,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元。但事实上这些图书往往是专利发明人自己花钱看,有多少专利发明人花钱购书就印刷多少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这类图书进行过专门的报道。

  2.虚挂头衔。不法之徒往往向专利发明人收取几十甚至几百元的费用后,便会出售头衔:教授、专家、顾问、博士等等,名义上是为专利发明人转让自己的专利能够成功,必须有相当的身份。这些收费往往叫内聘费。

  3.转让欺诈。不法之徒往往利用专利发明人急于转让专利的心理,向专利发明人去信称看上了这项专利技术,准备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购买,希望专利发明人速到,专利发明人往往到了以后,他们便让专利发明人掏钱请客,然后抛出更大的骗局……不法之徒会向专利发明人说必须对转让合同进行公证, 专利发明人往往认为确实应该公证,但专利发明人交了几千元公证费高兴的等对方汇款后,便没了下文,殊不知不法分子已于这些不正规的公证单位分了公证费。

  4. 虚假评估,往往专利发明人很想知道自己专利的价值,不法之徒便会向专利发明人说只要交几百元就可以得到一份评估报告。这完全是骗局。因为评估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首先要看这个评估单位是否是国家财政部认定的,第二评估的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小于100万元收费为评估价值的千分之六,大于 100万元小于1千万元,收费为评估值的千分之二,大于1千万元,收费为评估值的万分之二。同时评估报告必须经评估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盖章,至少2名以上评估师签字,盖章,才有法律效力。这样的评估报告真实,可信,银行承认。但不法之徒的所谓评估报告,往往与之大相径庭。

  5.大帽压人。不法之徒往往打着XXX单位,香港XXX单位,世界华人XXX单位的名义,向专利发明人索要专利转让费,并说转让成功率非常高。而专利发明人往往被这些单位的名称唬住。而实际上这些单位本身就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