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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详细内容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一)

xx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学法用法制度

公务员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评议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比时由领导干部本人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述职,将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自我总结,并由群众评议。

(三)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四)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五)公务员学法用法研讨制度。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应

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开展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六)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公务员分期分批次集中学习,采取授课、专题研究、法律咨询、学法用法交流等方式进行脱产学法轮训。县委党校、成人学校要把公务员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七)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保证师资质量。

二、考试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1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镇组织办、建档。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建立并执行学法用法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单位要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授奖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二)

楼塔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针,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镇规划》,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我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学法用法制度

公务员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二)公务员学法用法研讨制度。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开展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三)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公务员分期分批次集中学习,采取授课、专题研究、法律咨询、学法用法交流等方式进行脱产学法轮训。

(四)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保证师资质量。

二、考试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1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镇组织办、建档。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建立并执行学法用法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各部门要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授奖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三)

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制度

一、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三、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四)

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要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实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提高社会管

理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在全民普法教育中的表率作用,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模范,促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环境的进一步形成。

三、学习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我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深入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掌握宪法基本知识,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全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党的十八大有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理论建设的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

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学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的能力。

(四)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举措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拓宽工作渠道,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

务员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经常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了《XXX内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XXX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暂行),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建立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日常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拓宽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通过自学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集中学习。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通过法制讲座、学习论坛等形式,组织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学习。强化系统学习。组织公务员进行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学习。要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不断拓宽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三)推进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各

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实施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二)落实责任。党组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履行工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五)

金河乡

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县司法局文件精神,现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学法用法制度

公务员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评议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所在部门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比时由领导干部本人将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自我总结,并由群众评议。

(三)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的做法。

(四)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五)公务员学法用法研讨制度。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开展学

法用法心得体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六)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公务员分期分批次集中学习,采取授课、专题研究、法律咨询、学法用法交流等方式进行学法轮训。

(七)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邀请律师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保证师资质量。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六)

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府办发〔2009〕130号

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台县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的

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台县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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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体精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实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公务员学法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管理、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行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务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按计划参加全县公务员培训和普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素质。

第五条公务员普法考试由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县人事—2—

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县法建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县人事局和公务员所在单位建档。

第七条全县各普法责任单位应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笔记不少于5000字,同时纳入单位普法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参加集中法制教育培训不少于2天。

第八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知抄送: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法建办。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0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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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七)

学法用法制度

一、成立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务中心办公室。

二、制定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按时上报。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部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中心领导带头学法、用法,通晓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法有教材、有记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法律知识考试要达到100%考试合格。

四、中心普法用法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

五、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培训,坚持学法用法,按计划参加全区公务员培训和普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六、除区法制办举办的法律培训外,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职干部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

七、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