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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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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挽回之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挽回之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丈夫背叛了我,十年了,我一直在抓奸,围追堵截。我把这变成了一份职业。”

这是网络上走红的一个职业二奶杀手的背景故事。

惊悚细节:一群被离婚的中年女人们,歃血为盟,发誓一起追杀小三二奶,报复丈夫。而这一群女人当中,有人没等到报复,就自杀了,还带上了十九岁的女儿。还有人没等到看到“负心男”的下场,自己就得了癌症,过世。

„„哀伤的一堆蜡烛点过后,忍不住要说句毒毒的话:这个男人是个什么玩意儿呀,值得你寻死觅活,还搭上自己的孩子?他又不是色情AV里的章鱼怪兽,长着几十条触角一样的生殖器,天赋异禀,比嫪毐先生还善于取悦女性(器大活好到人神共愤,据说可以用器官举起一个小车轮,滴溜转动)——于是离了他,你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千古奇男子?否则,有什么能值得你失了心疯变成一个李莫愁?要抱着整个世界,去同归于尽?世界这么大,我还想去看看呢。值当吗?一个男人而已。

你说你人到中年了输不起了,可要说人生跌倒,没人比中年刘晓庆更惨:入狱,倾家荡产,头发皆白,身败名裂,前夫还写黑她的传记。出狱时50来岁了。那又怎么样?住在横店一场场地接戏挣钱还债,跑龙套的角色人家一样接,剧组为接当红新人把她挤到走道里坐板凳,一样风轻云淡。59岁了嫁给亿万富豪。睡过多少才子俊男,三次婚姻都轰轰烈烈。从来不死缠烂打。直接了当地说吧,在我来看,把婚姻当成一个食槽,把自己当成食槽上拴着的狗,把人生视为只有捍卫食槽这一个使命,无论男女,都非常失败。

我也业近中年,却从来不担心遇小三。如果有,我只会问他一次:你是否仍然爱我?如果爱,我们设法重建。如果他回答的眼神里有一丝犹豫,立即走人。不就是一个男人吗,丈夫出轨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大好,春光明媚。没有了这个男人,我去找别的男人,没有了男人,

好吧,你是文艺女神呀,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谁谁谁这样说?我一样有过,在寒冷的冬夜里,扯着一个男人的袖子,泪流满面地哀求:求求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你要是离开我,我真的去死。

呵!人家甩一坨鼻涕一样,甩开我的手,就差没找把刀子割袖口了。

我啊,在一个荒草凄凄的桥边,哀哀地哭,认真地哭,嚎啕地哭,悲愤满腔地哭,想不通,我对你那么好,我这么好的一个人,你凭什么抛弃我?想着想着过不去了,把身上的长羽绒服脱下来,扔在地上,走到河堤上,准备朝那粼粼月光里涌身一跳。你看,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文艺女青年,回忆起这样悲伤低回的往事,我还是只记得那些优美的细节。

啊,涌身一跳,身后白云涛涛。多好。

先摸了摸水面。凛冽的风,沿着袖口,一路割到脖子里。手碰一下,水都冻得发疼,这跳下去,万一死不了,可受罪啦。这一想,忽然眼泪就冻在脸上了。被怒火烧得滚烫的脑子也冷却下来。明亡之际,名士钱益谦也有这么矫情的一段,他老婆柳如是是个有骨头的女人,拉他跳湖殉国。到了湖心,钱益谦不干了。说:水太冷了,还是算了。那一年我十九岁,并不知道两百年前有个文人和我一样被冷风冷水,浇回了现实。

穿上羽绒服,羽绒服像一个人,真实而温暖地拥抱着我。比任何爱情都真实。回家去。没有发烧,甚至都没打过喷嚏。

事实上,不到所谓的失恋33天,我就把这段都忘记了。何况对方第三天就来找我了,我傲然拒绝,他撒泼打滚的样子,很不好看——不好看到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一点,并决定终身会使用这个记忆警戒自己、永远、永远都不要这样丑陋。

张爱玲说:“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开不出花来的!只有尘满面,鬓如霜,和满脸的泪痕鼻涕泡。

之后,在任何一段亲密关系里,我都秉持一个原则:“至情至性,作揖而别。”用情必深,生命是用来认真的,不是游戏的,要打游戏,去电脑上打。但如果真的发现无法相守,不管出于谁的原因,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总要作揖而别,决不痴缠,亦不接受对方痴缠。

决不要哭给一个让你哭泣的人看。不是要强,而是无用。

生命只有一次。按照平均寿命计,也就70来张。每年撕掉一张。你,还能撕几张?谁值得你把造物主恩赐的独一无二的生命,挥霍在一个不爱你的人类身上?十年如一日去抓奸,十年如一日跟踪、拍照、盯梢。佛教的说法是:“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断舍离”乃是人生四大疾苦,人类贪嗔痴而执迷的苦痛之处。如果他已经不爱你,如果她已经不爱你,你怎么能允许自己,与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在一个屋檐下纠缠,在一个床第上搏杀?彼此甚至都已经冷漠而憎恶,却还要苦求被拴住的锁链万万不能断裂。超拔自己出苦海还不及,何苦死活不放过自己也不放过对方?

谁年轻时不遇到渣男?为了一个渣男,就要把自己变成渣女?谁告诉你四十岁万事俱休?之前采访过的一个老奶奶,72岁从监狱被放出来,重新创业,依然富豪,一身蓝旗袍,那风采。自己要当弱者,没人能把一滩牛粪从地上拉起来。有那精力和一个渣男搏杀10年,卖糖炒栗子都够养大孩子置办一份家业了。

你是要孩子看着一个哭泣凶残,面目扭曲的弃妇,还是看到一个坚忍冷静,自强干脆的母亲?你要在她的耳边灌输对世界、对父亲(母亲)的仇恨的毒素,还是为他构筑一个温和宁静的童年少年?

馆蹭暖气,写字到餐巾纸上,写出了名叫《哈利波特》的小说。也许你成不了JK.罗琳,但至少,你可以读书,看有养料的节目,比如女拳。再没有技能,再不愿意读书,做家政服务业,如今收入也不菲薄。做手工制品,技艺精湛后一样有销路。当保姆,也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最近刚刚有一位了不起的法国保姆,她拍摄的数万张摄影遗作,在英国被发现。她一生都在当保姆,最近却被誉为上世纪最伟大的摄影师。

把自己变成一个人渣并不能打败渣男和小三。

时光终将埋葬一切。委屈、仇恨、痛苦、哀伤。你甚至不会记得曾经伤害过你的那个人的脸。你和岁月,只会记得:不曾放下的骄傲与努力。

第二篇:《挽回之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挽回之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丈夫背叛了我,十年了,我一直在抓奸,围追堵截。我把这变成了一份职业。”

这是网络上走红的一个职业二奶杀手的背景故事。

惊悚细节:一群被离婚的中年女人们,歃血为盟,发誓一起追杀小三二奶,报复丈夫。而这一群女人当中,有人没等到报复,就自杀了,还带上了十九岁的女儿。还有人没等到看到“负心男”的下场,自己就得了癌症,过世。

„„哀伤的一堆蜡烛点过后,忍不住要说句毒毒的话:这个男人是个什么玩意儿呀,值得你寻死觅活,还搭上自己的孩子?他又不是色情AV里的章鱼怪兽,长着几十条触角一样的生殖器,天赋异禀,比嫪毐先生还善于取悦女性(器大活好到人神共愤,据说可以用器官举起一个小车轮,滴溜转动)——于是离了他,你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千古奇男子?否则,有什么能值得你失了心疯变成一个李莫愁?要抱着整个世界,去同归于尽?世界这么大,我还想去看看呢。值当吗?一个男人而已。

你说你人到中年了输不起了,可要说人生跌倒,没人比中年刘晓庆更惨:入狱,倾家荡产,头发皆白,身败名裂,前夫还写黑她的传记。出狱时50来岁了。那又怎么样?住在横店一场场地接戏挣钱还债,跑龙套的角色人家一样接,剧组为接当红新人把她挤到走道里坐板凳,一样风轻云淡。59岁了嫁给亿万富豪。睡过多少才子俊男,三次婚姻都轰轰烈烈。从来不死缠烂打。直接了当地说吧,在我来看,把婚姻当成一个食槽,把自己当成食槽上拴着的狗,把人生视为只有捍卫食槽这一个使命,无论男女,都非常失败。

我也业近中年,却从来不担心遇小三。如果有,我只会问他一次:你是否仍然爱我?如果爱,我们设法重建。如果他回答的眼神里有一丝犹豫,立即走人。不就是一个男人吗,丈夫出轨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大好,春光明媚。没有了这个男人,我去找别的男人,没有了男人,我还有朋友,没有朋友,我还有整屋子的书,积尘了的琴,封坛了酒,和沉郁在案头的诗。

里,扯着一个男人的袖子,泪流满面地哀求:求求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你要是离开我,我真的去死。

呵!人家甩一坨鼻涕一样,甩开我的手,就差没找把刀子割袖口了。

我啊,在一个荒草凄凄的桥边,哀哀地哭,认真地哭,嚎啕地哭,悲愤满腔地哭,想不通,我对你那么好,我这么好的一个人,你凭什么抛弃我?想着想着过不去了,把身上的长羽绒服脱下来,扔在地上,走到河堤上,准备朝那粼粼月光里涌身一跳。你看,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文艺女青年,回忆起这样悲伤低回的往事,我还是只记得那些优美的细节。

啊,涌身一跳,身后白云涛涛。多好。

先摸了摸水面。凛冽的风,沿着袖口,一路割到脖子里。手碰一下,水都冻得发疼,这跳下去,万一死不了,可受罪啦。这一想,忽然眼泪就冻在脸上了。被怒火烧得滚烫的脑子也冷却下来。明亡之际,名士钱益谦也有这么矫情的一段,他老婆柳如是是个有骨头的女人,拉他跳湖殉国。到了湖心,钱益谦不干了。说:水太冷了,还是算了。那一年我十九岁,并不知道两百年前有个文人和我一样被冷风冷水,浇回了现实。

穿上羽绒服,羽绒服像一个人,真实而温暖地拥抱着我。比任何爱情都真实。回家去。没有发烧,甚至都没打过喷嚏。

事实上,不到所谓的失恋33天,我就把这段都忘记了。何况对方第三天就来找我了,我傲然拒绝,他撒泼打滚的样子,很不好看——不好看到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一点,并决定终身会使用这个记忆警戒自己、永远、永远都不要这样丑陋。

张爱玲说:“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开不出花来的!只有尘满面,鬓如霜,和满脸的泪痕鼻涕泡。

生命是用来认真的,不是游戏的,要打游戏,去电脑上打。但如果真的发现无法相守,不管出于谁的原因,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总要作揖而别,决不痴缠,亦不接受对方痴缠。

决不要哭给一个让你哭泣的人看。不是要强,而是无用。

生命只有一次。按照平均寿命计,也就70来张。每年撕掉一张。你,还能撕几张?谁值得你把造物主恩赐的独一无二的生命,挥霍在一个不爱你的人类身上?十年如一日去抓奸,十年如一日跟踪、拍照、盯梢。佛教的说法是:“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断舍离”乃是人生四大疾苦,人类贪嗔痴而执迷的苦痛之处。如果他已经不爱你,如果她已经不爱你,你怎么能允许自己,与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在一个屋檐下纠缠,在一个床第上搏杀?彼此甚至都已经冷漠而憎恶,却还要苦求被拴住的锁链万万不能断裂。超拔自己出苦海还不及,何苦死活不放过自己也不放过对方?

谁年轻时不遇到渣男?为了一个渣男,就要把自己变成渣女?谁告诉你四十岁万事俱休?之前采访过的一个老奶奶,72岁从监狱被放出来,重新创业,依然富豪,一身蓝旗袍,那风采。自己要当弱者,没人能把一滩牛粪从地上拉起来。有那精力和一个渣男搏杀10年,卖糖炒栗子都够养大孩子置办一份家业了。

你是要孩子看着一个哭泣凶残,面目扭曲的弃妇,还是看到一个坚忍冷静,自强干脆的母亲?你要在她的耳边灌输对世界、对父亲(母亲)的仇恨的毒素,还是为他构筑一个温和宁静的童年少年?

十多年前,一个英国女人也被前夫抛弃,拖着孩子,落到连暖气都买不起了,落到在咖啡馆蹭暖气,写字到餐巾纸上,写出了名叫《哈利波特》的小说。也许你成不了JK.罗琳,但至少,你可以读书,看有养料的节目,比如女拳。再没有技能,再不愿意读书,做家政服务业,如今收入也不菲薄。做手工制品,技艺精湛后一样有销路。当保姆,也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最近刚刚有一位了不起的法国保姆,她拍摄的数万张摄影遗作,在英国被发现。她一生都在当保姆,最近却被誉为上世纪最伟大的摄影师。

把自己变成一个人渣并不能打败渣男和小三。

时光终将埋葬一切。委屈、仇恨、痛苦、哀伤。你甚至不会记得曾经伤害过你的那个人的脸。你和岁月,只会记得:不曾放下的骄傲与努力。

第三篇:《不打扰是我最后给的温柔》

总觉得语言太苍白,找不到合适的字词来代替我当时亦或者是此时的感想,也许有这样的的字词,只是自己还未找到,也许,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那么孤单和孤独,我是属于哪一种呢?或许我现在只是觉得孤单吧,一直希望能找个精神可以寄托的地方,等我累了,便可以到那休息会儿,然后继续去做未完成的事,只是我还未寻得,至少现在还未出现,是不是被藏的太深?使得我还发现不了。

而我也在尝试着去寻找,只是最后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哦不,也许仅仅有的只是开始,而没有看到结果。就像花开,刚开一点便凋谢,只是留下开过的痕迹,而我,则是在脑海里保留了那些痕迹。

有许多的时候,我会写很多的话,像是想要说给什么人听,只是写的人是我一个,看的人也只是我一个。哪些句子中大部分都是废话,可是就是在那些说过很多次的话语中,等到自己再看时,仍然能够感受到当时的心情,毕竟都是自己。

明明没有那么深的情,却写了那么多让自己觉得难过的话,明明很淡,自己却感到很浓。也许这样便是单恋而又未尝能够善终的感觉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也许仅仅是朋友,但是“爱”这个字,说出来便再也收不回来,这样,不能在一起的话,那么即使再重新做朋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再继续做朋友的话,更容易会产生尴尬吧。

而我便是选择了不再做朋友,可是,我却没有选择放下,偶尔还是可以在周围的人当中听到关于你的消息。但是毕竟已经选择不再打扰,那么我就需要一直下去,所以,在看到你高兴时,我没有打扰,在你更改悲伤的签名时,我依旧选择沉默。我可以在你高兴时高兴,在你悲伤的时候悲伤,只是我不能打扰,也许是以前打扰多了,也许是没有再打扰的资格了。

现在还是可以看见你的,但却是在远处,在暗处,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我不想让你知道我还放不下你,因为如果你知道的话,不论你会有怎样的想法,都不是我想知道的又或者是看到的。我只是想在能够看到你的时候看到你而已。我习惯了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因为这样才有可能习惯不习惯的习惯。

你的QQ(118163165)微信(yd5211128)我不会再删,因为我知道如果再失去的话就没有在找回来的可能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只能通过QQ吧,只要手机一关,变彻底断了联系,我保留,只是想要保留一种我以为的可能。

我舍不得删掉与你的联系方式,舍不得和你不再联系,舍不得看到你悲伤,也舍不得让我说出爱你的。

在我听过的很多话中,我最喜欢的一句便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因为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你,所以便希望你好,希望你过的很好,那样我也会感到很好,即使有可能会看到你已经和别人在一起,虽然那样会感到痛,但是只要你好就好,你若安好,我随意。

相信有前世吗?如果有,那么前世早已注定的事,是不是便不可以再有变化?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的今生的檫肩而过”,那么我们相遇了,而我也更对你说出了爱,那么我们便不是无缘,而我们有没有在一起,这是无份吗?难道这就是前世注定的结果吗?

不知道能够继续看到你的时间还有多少,但我知道我会珍惜,珍惜这些为数不多的日子,即使你已经忘记我,即使我还放不下你,放不下我说过爱的你。

不打扰是我给的最后的温柔,我会做法不打扰,做到珍惜,直到自己忘了你,忘了曾经爱过的你。

第四篇:《《不打扰,是我给你最后的温柔》》{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不打扰,是我给你最后的温柔》

楼兰的首将败了,城内成了地狱般的屠宰场,现在所有的楼兰女子都被压到广场,任胜利的敌军战士挑出来,做他们的新娘。有烈性的女子忍受不了这耻辱,自杀随国而去。我看着她们,不说话,也不恨,自古胜着王败着蔻。而我要做的就是杀了他们敌军的王。楼兰自古出美女,王室更是如此,楼兰最美的是王室的公主,名叫清河。传闻她貌美如仙,歌喉如白灵鸟,舞姿如雀,世人却很少哈见,清河蒙着纱巾,走出宫殿,来到这广场,看到了敌军的王,他叫宁帝。他的副帅恳求把清河赏给他,宁帝似乎毫不在意女色,准备要说好。一阵风吹来,我面纱轻坠,我听到了四处的唏嘘声,我只看到了宁帝眼中转瞬即逝的惊艳。很好,他转变了主意。他说,孤王准备把孤的妹妹赐婚给爱将。而我便成了他后宫的一位妃子。清河安静的踏入这金丝雀的牢笼,想着这辈子将永无出门之日。玉兰宫里,他对我说,跳支舞吧。音乐响起,舞袖曼姿,一曲终了,他拍手到,好,好,,他走近我,很慢很慢,眯着眼睛,要猎豹伺机着猎物。三步,是近身刺杀最有把握的时机,显然宁帝很谨慎,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突然倒下的不是他而是我。清河中了毒,中原特有的毒药——琵琶醉,中了毒的人,耳充盈琵琶声,日夜不断,折磨而死。我倒地的时候,看到了他一脸的疑惑,和一丝紧张,大概是看错了吧。那一夜,宁帝查出是宫里的一位妃子下了毒药,原因是怕清河挡了她的路。宁帝不愧是心狠手辣,下令千刀万剐剁成肉酱喂狗。我醒来后听到这些不禁难过。那名妃子是楼兰的一个农家孩子,父亲没死的时候,送与宁帝的丞相,丞相收为义女送与宁帝,她的使命就是让我顺利得到宁帝的信任。解药并不难配,缺的是药引,长在天山的无水胭脂。无水胭脂开在冬季,现在春天才刚开始。我只能等,一边用药吊着。醒来,他早已不在,我便弹琴打发时间,琴有玄机,楼兰时养了几万只飞鸟,弹琴时喂它们食物,久了它们只要听到琴声就飞过来围着琴周围等待食物。清河弹了起来,果不其然,千万只鸟从各处飞来,惊动了后宫,也惊动了整个朝臣。妃子们惊愕,说我是妖怪,朝臣中有人则说我是圣女,妖怪是不会中毒差点死去的。我看着宁帝,不说话,我弹毕,上前施礼,他上前来要拉我起来,我便因体力不支倒在他怀里。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