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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题中国与联合国教案

详细内容

第二框题 中国与联合国
一、课程标准:
5.13 评析联合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性,阐述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
二、新课教学:
(一)、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演变
课堂探究:
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即旧金山制宪会议)在美国召开。董必武受中共中央委派,作为中共和解放区的代表随中国代表团出席这次会议,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与会期间,董必武欣然赋诗,记述此行感受:“世界安全要共谋,橡林建议早绸缪。主盟坛坫推三国,荟集衣冠合五洲。争论中心为委托(英文vet0的译音,否决权之意),商量大事不糊涂。宪章签字施行日,庶使劳民得小休。”
请你解读这首诗,并根据你所学过的历史知识,说一说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渊源。
1、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
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参战国,参与了酝酿、筹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国是旧金山制宪会议发起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2、1949―1971年中国因美国的无理阻挠而被排除在联合国之外。
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1949年,中国人民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要求取代已经根本不能代表中国的旧政府,参加联合国工作。苏联、印度等国也提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提案。但是,在美国的无理阻挠下,这一正义要求遭到拒绝。美国采用“延期审议”等手段,为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设置重重障碍,导致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大国长期被排除在联合国之外。
专家点评:
联合国有不少会员国因革命或政变而更迭政权、改变国名,但是新政府顺利继承旧政府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在联合国的席位并未受到影响。按照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以后取代国民党政权在联合国的席位,是顺理成章、不应有任何争议的事情。美国的无理
阻挠致使新中国进入联合国的进程被拖延22年之久。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暴露了联合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局限性。
3、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经过长期斗争,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压倒多数通过著名的第2758号决议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立即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组织上彻底地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这是中国与广大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的国家的重大胜利。从此,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联合国舞台上,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步入正轨,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