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电业局“8.23”重大人身触电事故情况的通报
详细内容
各县(市、区)供电局:
2004年8月23日,永嘉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桥下安装队在14号台风灾后抢修过程中,对梅岙641线埠头支线消缺时,发生了一起3位民工触电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情经过
10千伏梅岙641线埠头支线在14台风“云娜”中受损严重。当日,桥下供电所安排施工队伍对该支线1#—6#杆横担和导线进行更换及消缺,工作任务由永嘉电力实业公司桥下安装队负责,共10名成员。其中职工邵××为工作负责人;周××等3名临时技工负责上杆更换横担和紧放线;民工潘得才(死者)、章明云(死者)、潘招明(死者)等4人负责地面放线工作。工作负责人邵××在开工前站班会进行工作分工并交待施工安全措施后,于上午8:30完成拉开10千伏梅岙641线5#杆真空开关的操作,挂好工作点两头的接地线,并拉开1#、3#杆上专变高低压闸刀(令克),开始该支线的消缺工作。下午15:30,完成了1#-6#杆的横担更换,并在每杆横担上装好朝天滑轮,开始1#-6#杆导线更换工作。15:40左右,开始对B相导线进行更换。潘得才(死者)、章明云(死者)、潘招明(死者)3位民工刚将B相导线拉动30多米时,即三人同时发生触电。工作负责人邵××发现后立即打电话给桥下供电所副所长贺××,让贺××马上报告调度拉开永临3950线开关。15:55分停电后,安装队职工立即对这3位民工进行急救,做人工呼吸并叫救护车;该局有关领导于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救护、调查工作,将3位触电民工送往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到医院时医生确认这3位民工已经死亡。事故的原因现正在调查之中。
二、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给了我们惨痛的教训,也暴露出该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隐患,希望各县(市、区)供电局务必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电力抢修、现场施工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并提出具体要求。
1、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在抢修和消缺作业中,特别要遵守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实行“二票三制”,杜绝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特别在工作现场环境复杂,各类施工人员对工作现场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更要认真、严肃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2、在工作票签发前,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一定要共同到施工现场踏勘,特别要注意交叉跨越线路、同杆不同电源、自备电源、道路交通等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制订施工安全措施,然后才能签发工作票,未经现场查勘一律不得签发工作票。
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召集工作班全体人员,召开班前会,对工作班人员的精神状态、个人安全工器具、着装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当天的工作任务、危险点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和施工作业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在工作班人员已完全领会“三查、三交”全部内容后,要履行确认签名手续。
4、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调度员或工作许可人许可后,必须做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设置围栏及其它安全措施。
5、工作开始后,工作监护人要做到全过程监护,不得随意施工作业或离开工作现场,特别是高空作业时,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规范和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6、各县(市、区)供电局要吸取该事故的沉痛教训,引以为诫,立即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强安全学习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教训惨痛,务必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电力抢修、现场施工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强化各项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