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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佬覃辉和吴征的阳光恩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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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再难沉默的时刻,吴征终于决定站出来说话。

  4月26日上午10点,吴征接受记者独家采访,细说他与覃辉双方的恩怨情仇。在诸多是非之中,吴强调,覃辉透过SMI收购的乃是阳光卫视(持牌公司)和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持设备公司),而并不拥有阳光文化品牌。

  吴称8000万总代价之中,覃辉仅支付5100万元。我们本着善意收购,希望挽救阳光卫视,挽救成报,但难以成行。

  此前几天,阳光卫视二股东泰德阳光(0307.HK)已将覃辉旗下SMI公司诉诸法庭。泰德阳光由陈平及杨澜等人控股。

  起诉SMI迫于无奈,SMI收购阳光卫视是附带投资、广告和利润等诸多条件的,但覃辉完全失约。吴征说,我们只能起诉合同无效,要求回归原形,拿回阳光卫视。

  在覃辉事件之后一直隐而不发的覃宏,也罕见接受本报访问。覃宏乃覃辉之胞弟,主理卓京系境外资产,对于吴氏此次回购行为,他反问记者你先问吴征有没有钱收购?他怎么说是他的事情,我觉得说什么没有太大意思,一切都是商业行为,以法律判决为主,我们已经反诉他们了。

  一场历时两年的恩怨,终于随着覃辉事件一触即发。

  吴征的表白

  你知道,原来上市集资的4个亿加上杨澜旗舰公司阳光媒体投资在阳光卫视投入的1个亿,我们在阳光卫视的投入已经5个亿,但阳光卫视一直在亏损。当时有比覃辉出价更高的买家,但覃辉的一系列承诺打动了我们。吴征对记者说。

  吴征表示,根据协议,SMI当时的承诺主要有三:一是将向卫视投入资金1.2亿-1.5亿作为营运资金。吴征补充说这个数字我当时认为太多,我劝他保持在8000万就可以了,但覃辉对此根本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