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详细内容
'第一篇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2016食药监局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方案9
一、活动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导向,以“擦亮窗口、做优服务”为目标,以“四化四提”为载体,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一)亮化形象,提振内动力。大力开展“四亮四创”(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流程,创服务之星、创岗位标兵、创示范窗口、创先进支部)活动。积极推行“一句话承诺”和“组团式”承诺,围绕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一流业绩、为民服务作奉献等作出具体服务承诺,承诺要具体实在,易于操作,便于监督。并通过公开栏、展示牌、电子显示屏、服务承诺卡等形式公开亮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推进阳光执法、阳光服务。坚持“四个一”即“一个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一句温馨话”。大力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岗位标兵、“服务之星”、“闪光言行”等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先进典型形象。
(二)优化服务,提高满意度。广泛开展“榜样在身边、模范在窗口、先进在科室”主题实践活动。命名挂牌模范科室、文明个人、服务标兵、业务能手等典型,用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学榜样、当表率、树标杆、创一流。按照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类别,分别搭建融入式、一站式、全程式等服务平台,做到一次填表、一次交费、一次领证、一次办结,全面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审批须知事前一次性告知、设立各类咨询热线等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三)量化考核,提升实效性。制定服务质量星级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制定完善首问事项登记、考勤抽查等系列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四比四评”(比技能、比作风、比奉献、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同时聘请服务对象代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反向测评。
(四)深化共建,提增影响力。深入实施“党建引领计划”,积极推进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活动。局党组织结对1—2个村或社区、企业,通过定期走访、经常联系、现场办公等,积极为结对对象送服务。
三、主要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四化四提”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局党组织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悉心指导、认真点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作用,注重发现、精心培育、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四化四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2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文过饰非,不搞只摆现象、不查本质,不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防止将“四风”变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变成形式主义“一风”,防止避重就轻、偷工减料。专题民主生活会在7月上旬召开。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主要落实好五个步骤:1、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的愿望,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对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发言提纲中相互批评的内容、准备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在生活会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谈通谈透谈开。每名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要报一把手和上级督导组把关。
2、搞好会前综合评估。督导组会同单位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班子成员思想状况、见面谈心效果和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评估认定具备条件的,请示出席生活会的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后,确定召开时间。
3、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根据实际,作出安排。会议程序。会议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首先,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随即,其他班子成员对领导班子及党委(党组)书记开展批评,要有具体批评意见。然后,其他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名班子成员发言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逐一进行。上级督导组组长点评,出席领导讲话。参会人员包括上级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上级督导组和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
4、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生活会后,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采取召开通报会的方式进行,邀请出席生活会的上级领导、督导组和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等人员参加。通报会上,由上级督导组采取发放评议表的方式,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测评。总体评价“满意”票不足三分之二的,则重新召开。
5、形成专项报告。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一把手审定、上级督导组审核后,以党委(党组)名义向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和活动办呈报。
五、统筹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明确工作责任。党委(党组)加强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
2、发挥领导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标杆意识,靠前指挥、示范带动,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关键步骤,亲自过问、亲自安排。要按照分工负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对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生活会准备等关键步骤、重要任务严格审核。
3、坚持边查边改。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等不拖,认真加以解决。要集中推进“十个专项行动”,制定好便民服务措施。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推进力度,确保在这一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4、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的关系,搞好统筹协调,合理摆布力量,最大程度地把活动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3(一)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个看看”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家总局张勇局长、省局丁锦霞局长重要讲话。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使大家吃透精神、抓住实质,对号入座、深入反思。
通过召开座谈会、信件征集、走访调研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参与到“大讨论”活动中来,听取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二)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边查边改。
对照“四个看看”,深入查找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深入自查、直击要害,不能遮遮掩掩、文过饰非。同时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结合自身查找出的问题,重点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原因。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真正做到具体实在、切实管用。具备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对条件暂不具备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
(三)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加强交流。
注重提升大讨论活动成效,做到真看真改、真查真改,力争在活动期间,创新1—2项举措,完善1—2项制度,解决1—2个突出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多从制度、机制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完善、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开展的新办法、新举措和新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大讨论成果落实到今后工作的目标规划中,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朱志强同志担任。
(二)突出重点。大讨论活动以解决领导班子的问题为重点,以解决思想观念问题、精神状态问题、纪律问题、作风问题为目标。要通过大讨论活动,提振“精、气、神”,增强工作主动性,传正风、扬正气、弘扬正能量,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有更深刻的领悟,对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等重要工作有更切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要把开展大讨论活动同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各项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步骤、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
第41.接受教育。把“蹲点服务”作为走进基层、体验民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契机,要按照“六进五访四问”的要求,深入走访群众,重点是老党员、贫困户、上访户等特殊群体,真实了解和体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接受群众教育,树立群众意识,更新旧有观念,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做法,转变工作作风。在直接联系群众中洗涤思想、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放下身段、俯下身子虚心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特别是拜致富能手、技术骨干为师,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中提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解决作风浮漂,脱离群众问题。
2.指导活动。把指导所驻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上要蹲点指导,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发挥好活动指导员作用。帮助制定阶段工作安排,作好专题辅导,每名蹲点干部讲一堂主题党课,党员蹲点服务组长参加所驻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指导征求和梳理意见工作,检查、剖析村(社区)班子作风和服务群众方面突出问题,规范、督查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和整改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
3.服务群众。蹲点干部要善于发挥部门和自身优势,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法制讲座、扶贫助困、环境整治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资金等服务。协助做好惠民政策清查,推进“还利于民”行动,深入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意识,抓好特困群众、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重点解决群众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每名蹲点干部都要开展“一联五”活动:联系1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1名老党员、1名群众代表、1个特困户、1个致富能手或岗位标兵。
4.听取意见。围绕聚焦派出单位和个人“四风”问题,通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社区业主代表会、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与群众同学习同劳动等多种形式真听、真问,特别注意听取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作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改立行。通过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5.帮建组织。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点帮助解决便民服务站点不全、村干部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推动四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协助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工作,以“五规范一共建”为载体,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深入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6+2+1”管理办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发展党员“四四”工作法、“三三制”党员评价管理模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六个延伸”,做到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民主化管理、区域化共建。推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活动融入到经营发展、和谐建设、文化建设、联系服务职工和履行社会责任全过程,推进“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6.促进和谐。深入开展“三抓一保”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班子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苗头,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风文明,乡村和谐。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行“四个覆盖”,推进“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落实“八三工作法”,对重点信访积案,要帮助基层党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稳控措施,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发挥基层组织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能化解、老矛盾有突破。
三、组织方式
在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建立结对联系点,选派在职科级干部组成服务组,开展“蹲点服务”行动。
1.已经选派到基层的干部,在所驻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以各种形式选派的下基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下派任务的同时,开展好“蹲点服务”行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下基层锻炼干部每月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基层建设年活动驻村第一书记每月驻村不少于2天。其他选派到基层的干部,每月在基层联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驻村联户”,被选派到基层服务的机关干部,直接驻村联系群众,到村一级蹲点、挂职、包村、驻村帮扶。
3.领导干部进社区入企业开展对口服务。下基层领导干部进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在3月底前“蹲点服务”要到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单位集中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定整改方案等重要节点,下基层干部要蹲点指导。
四、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7项制度”,对下基层干部进行跟踪管理。
(1)蹲点生活制度。蹲点期间,干部要自带生活用品,在联系点吃住并缴纳伙食费,基层一律不接不送不陪,不准增加基层负担。(2)信息公开制度。蹲点服务组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在基层单位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3)“连心卡”制度。蹲点干部要将姓名、电话等信息制成“连心卡”,发给基层干部群众,方便随时联系,保证及时服务。(4)工作日志制度。服务组建立工作日志,实时记录“蹲点服务”行动开展情况。(5)民情日记制度。蹲点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记录蹲点服务情况、体会和感受。(6)日常考勤制度。以服务组为单位填写考勤表,坚持逐月考勤。工作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由基层党组织备案备查。(7)廉洁自律制度。蹲点干部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准接受宴请、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向所驻单位报销开支。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有效推进。局党组要给予蹲点干部在生活、工作上大力支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蹲点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蹲点“好干部”典型事迹。
3.形成长效机制。要把“蹲点服务”行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每年一选派,一年一轮换,形成干部蹲点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年底前对下基层开展“蹲点服务”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第5(一)联系群众更加深入。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架起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
(二)工作决策更加科学。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情况,掌握真实信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三)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亲民意识,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干部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在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问题、一线推动落实,直面矛盾,破解难题,在问政于民、问效于民中提升执行力。
二、实施范围
(一)走亲活动的主体
机关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走亲活动的对象
从联系点选择走亲对象。领导干部确定走亲对象时,要侧重服务对象。其中:县处级党员干部选择不少于5名、科级干部不少于3名的基层群众作为走亲对象,党代表每人联系1名困难党员作为走亲对象。2016—2016年基层建设年活动中选派驻村工作组的单位,要组织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所驻村党员、干部、群众中确定走亲对象。
(三)走亲对象的确定
科级领导干部确定走亲对象,按照本人自选、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的程序确定。原则上与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交友对象不交叉,且直系亲属不得作为领导干部走亲对象。
三、活动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走亲连心”,要主动做好“四项工作”。
(一)谈心交心。采取约谈、走访等形式,每年与连亲对象进行两次以上的见面谈心,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的政策,传递党的声音,使基层群众有想法能得到及时倾诉,有压力能得到及时舒解,有呼声能得到及时回应。
(二)走访慰问。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主动到生活困难朋友家中走访慰问;“七一”前夕,要开展好慰问困难党员活动;在走亲对象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时,主动登门看望,帮助解决困难,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党员群众的心坎上。
(三)劳动实践。结合走亲对象实际,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每年要开展一次下基层“民情体验”活动,到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劳动同学习,在劳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砥砺思想品质,历练工作作风。
(四)扶贫解困。每年为走亲对象解决1—2件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或工作上遇到的难题,特别要注重采取开发式帮扶方式,帮助困难群众找到增收致富的好路子,帮助服务对象找到提升自我发展的好路径。在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至少要开展2次“走亲连心”活动。一是在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阶段,结合蹲点调研活动,聚焦“四风”,把走亲的重点放在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困难、听取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反映、征求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二是“七一”前开展一次“民情体验”活动,与走亲对象同劳动同学习,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生产难题。领导干部要向走亲对象印发“连心卡”,把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走亲对象。制作《“走亲连心”台帐》,由领导干部本人及时记录下交心、慰问、解困的时间、内容和效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走亲连心”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
(二)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走亲连心”活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要以良好的作风开展“走亲连心”活动,轻车减从,简化接待,不给基层添麻烦、增负担,不影响基层工作秩序。
(三)形成长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到基层开展“走亲连心”活动作为一项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使“走亲连心”活动制度化。走亲对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其他情况进行调整。
第6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以承诺制建设为载体,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突出“三项制度”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重点,健全完善各行业各单位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承诺范围、内容和期限
(一)范围
1.餐饮服务行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
2.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二)承诺内容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核心,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培训责任,防范职业危害,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我局严格参照县里制定的承诺书格式,自行确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药品经营使用安全生产承诺书》,各股所要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
(三)承诺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承诺期限2年。
三、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实行各行业分类管理,各股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2.条块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以各股所负责本行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
3.逐级负责,分级接受,有序开展。按企业隶属关系负责组织签订承诺书,并督导落实。
4.注重实效,践诺与考核兑现并重。注重承诺制建设质量,严格兑现承诺条款;落实配套措施,加大激励和约束力度。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
我局召开全体动员大会,制定本局实施方案,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启动承诺书签订仪式。
第二阶段:承诺书签订阶段(2016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各股所组织本行业(领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并代表县政府接受承诺。
2.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第三阶段:兑现落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各承诺单位严格按照承诺书明确的承诺事项,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完善措施,对落实执行情况经常性地进行对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做出阶段性工作总结,并于每年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一次述职,每年末对承诺落实情况专题向县食药监局述职,确保兑现落实质量和按期达标。
各股所要对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单位承诺的事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盯办整改到位,确保承诺事项兑现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化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股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责任和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本局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各股所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强化协调调度,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到位。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承诺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股所要以组织签订承诺书和兑现落实两个主要环节为抓手,严格督促承诺单位认真按照承诺内容,逐条逐项兑现落实承诺。各股所要组织对承诺制工作安排部署和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情况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股所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行业(领域)和单位进行抽查。
各股所要将承诺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必查内容,每半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以承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行政执法情况于每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每年度,各股所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的检查要达到100%。
(三)诚信管理,网上公示。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对承诺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按A、B、C、D四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各股所要督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践诺成果做好自我评价申报工作,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复查工作。同时,各股所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措施,建立诚信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安全诚信等级高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对诚信等级低的给予限制;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承诺网上公示系统,分级建立承诺单位诚信档案,将承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承诺事项、承诺期间事故发生情况、受处罚和表彰奖励等情况统一进行网上公示,让各承诺单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股所要对签订的承诺书进行汇总,分类建档,承诺书签订情况于2016年1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每半年对本行业(领域)承诺制工作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各股所分别于每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第7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迅速成立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关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十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
(二)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
(三)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
(四)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
(五)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六)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
(七)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
(八)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
(九)对照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
(十)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
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分别如实填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对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不如实填报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填报,确保客观真实。
(二)整改提高阶段(8月初—8月10日)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能马上改的立即整改,并落实到位。对于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解决途径、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
(三)公开公示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通过公开栏、内部网站等平台,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意见箱或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完善制度阶段(8月21日—9月上旬)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一把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专项行动,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及时反馈信息。8月20日前,将党员干部的《自查表》报送县纪委。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专题综合报告,报送县纪委。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快速受理,及时核查,定时反馈,确保监督举报渠道畅通。
第九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辖区内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
(二)重点对象
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违规频次较高、被多次投诉举报,或自查、整改不到位,风险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械行为,非法宣传、违法广告及变相违法销售药品行为,通过邮寄渠道非法销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行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重点内容
1.特殊药品及中药饮片环节:根据特殊药品监管要求,在巡查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点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毒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巩固中药饮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行为。
2.基本药物使用环节:根据监管要求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和社区卫生服务实行零差率药品配送的药品使用单位,强化风险品种管理,做好急救和预防类药品的保障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销售异常的药品。
3.药品零售环节:根据监管要求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特别对近两年来因经营假劣药品被立案处罚的企业;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企业;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近一年GSp跟踪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中存在问题的企业。重点整治(1)落实药品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抗菌素类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凭处方销售规定的执行情况;(2)执行GSp规范情况,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药品进货渠道和药品陈列、存放情况;(3)药师在岗情况,重点检查药师在岗履行药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用药指导服务职责情况;(4)店堂各类促销和宣传活动情况,宣传材料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批准,促销形式是否规范合法,未经批准的任何形式宣传材料一律不得发放;(5)将中药饮片进货渠道、购销资质、票据的合法性及检验报告留存作为检查重点;(6)药品贮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情况;(7)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情况;(8)药品市场供应情况,及时报告药品出现销售异常或断货的情况。
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1)保持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采取有效行政控制措施,防止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流入市场;(2)进一步落实省局的五项机制,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的年检情况,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设备监管信息数据库和监管档案,强化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3)针对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对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制订检查方案和处置预案,加大“突击检查”力度。
5.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环节:继续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和风险等级评估系统,利用覆盖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级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零售网点的监测体系和药物监测站,推动全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大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稽查股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上级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投诉举报查实的、日常监管发现的、抽验不合格的等各种渠道获取的涉嫌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依法严厉打击。实行案件通报制度,及时向市药品稽查大队通报巡查发现的案件办理情况。实行稽查执法人员双休日备勤制度,及时对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妥善办理投诉举报信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国内外药械安全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为保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高度关注可能引发媒体负面炒作的敏感问题。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的浓厚氛围。
(三)根据县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依据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日常监督执法和巡查整治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为线索,认真策划并组织实施市场安全保障演练,实战检验应急水平,不断提高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食药监局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总体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推动监管、展示形象、扩大影响的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局、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三)贯彻实施《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二五”规划》、《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情况;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举措和成效;
(五)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情况;
(六)加强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电子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七)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情况;
(八)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下三联三交”、“下基层、心连心”等活动情况;
(十)加强队伍建设、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问三治”情况等。
三、主要项目
(一)注重监管事业宣传,面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
一是开展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系列活动。充分依托县级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等关注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序时进度及结果要求。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以“面向基层、服务监管,挖掘典型、塑造形象”为主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组织邀请本地媒体记者深入监管一线开展走基层采访报道活动。
三是开展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重大监管事项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向新闻媒体提供通稿,安排记者采访,及时准确发布监管政策措施和成效。
(二)注重科普知识宣传,面向基层营造人人关注支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一批宣传载体和阵地。一方面,要发挥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重点借助新闻媒体的品牌栏目宣传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举措,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播放公益广告。与《日报》联办食品药品安全专版;与电视台相关栏目联办“识假辨假”进社区活动,组织专人讲解鉴别真假药品、保健食品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发挥好监管人员、执业药师、协管员、信息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建立科普专家库和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立形式多样的咨询和服务平台。
二是举办一批科普宣传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举办好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好以“谨慎使用抗生素”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质量万里行活动,倡导安全消费,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的要求,以“发挥执业药师重要作用,服务公众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在全县所有药店和医院药房张贴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宣传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执业药师宣传服务活动。
(三)注重行业建设宣传,面向机关弘扬先进文化树立先进典型
一是学习、宣传、选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进典型。组织学习史俊琴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坚持榜样先行、典型引路,选树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选树创先争优、创新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人物。6月至10月,国家局、省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十大药监之星”评选宣传活动,县级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先进典型。
二是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按照省、市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按照国家局在全系统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构建具有本部门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运用创先争优、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知荣誉、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加以研究,统一作出部署,并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强化全员搞宣传的意识,形成全局统一部署、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核机制,把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在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适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稿酬机制,为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抓好队伍。要明确主要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健全培训体系,“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宣传意识,大力弘扬担当实干、勇于吃苦的精神。
第二篇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食品药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食品药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1—
第三篇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XX县食药监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文件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检查范围
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餐饮业消费环节。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业消费环节1、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突出整顿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1
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和小餐饮的监督检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
3、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4、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法添加。组织开展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熟食制品、现制果汁的监督力度,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对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规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
1、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对基本药物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规范基本药物配送、使用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2、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抽验任务。
(三)医疗器械经营环节
2
1、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一是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二是对2011年底到期换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监督整改落实,确保企业经营条件不降低,经营行为规范。
2、对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实施检查。继续推进对辖区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高风险医疗器械、口腔义齿等的检查,规范在用医疗器械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督促有关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对辖区内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每月17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监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3
第四篇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武功县食品药品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咸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大力整治食品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力争做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孔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国鹏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成员: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农林局、质监局、水利局、工商局、粮食局、商务办、食药局、畜牧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盐业公司等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智美同志兼任。
三、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及制品、辣椒及辣椒制品、酒类、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国庆节、中秋节群众消费热点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县城社区、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制售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公安部门“打四黑除四害”,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坚决防止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
(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食用农产品环节(由农林局牵头)
农林局负责: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
畜牧局负责: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工商局负责: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
粮食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质监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重新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
工商局负责: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
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
4、餐饮服务环节(由食药局牵头)
食药局、教育局、住建局负责: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示范店创建及量化分级开展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集中清洗企业的监管。
(二)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1、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
质监局负责: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工商局负责: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2、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由质监局牵头)
质监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
工商局负责: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
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开展与食用油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
环保局负责:完善餐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3、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由食药局牵头)
食药局负责: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整治“绿剑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工商局负责: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
4、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由商务办牵头)
商务办负责:牵头建立打击私屠滥宰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出一处,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严格加强对屠宰行业的准入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认真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确保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
第五篇食药监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鸣凤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鸣府发〔2012〕号
鸣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和县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蓬溪县2012年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蓬府办〔2012〕65号)精神,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对辖区内各行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同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明辉(鸣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德华(鸣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卫生工作分管领导)
何泽元(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安全工作分管领
导)
成员:冯大双(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主任)
唐翠(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干部)
蒲晓东(鸣凤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兴华(工商所干部)
蒲有常(鸣风兽防站站长)
蒋保华(鸣凤镇派出所所长)
钟明昌(鸣风教育督导组组长)
王先海(凤鸣社区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大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要抓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餐饮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药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
法行为。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报送信息制度,以便相互交流,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底向镇安全办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大案要案随时上报。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五)严格追究责任。对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检查不深入、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鸣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