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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费

详细内容

篇一:《党费的用途》

(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篇二:《《党费》故事梗概》

小说围绕“交党费”这一中心点展开回忆起1934年闽粤赣边区斗争时期,白鬼子使出“移民并村”的奸计,想让我们红军队伍的一切生活和斗争都与群众断开联系。而正在这个时候,支队的政治委员魏杰同志安排让“我”下山秘密地把“并村”以后的地下党组织联络起来,与游击队进行沟通联系,以便进行有组织的斗争。与我接头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孤身带着孩子的妇人黄新,在生活条件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她口口声声谈的是怎么坚持斗争,更甚的是她把省吃俭用下来的两块银元让“我”拿去交党费,一心只想着能对党有用处,根本没把困难放在心上。半个多月后,“我”带着新的指示再去见黄新,她正在放置腌好的咸菜,这都是她打算交给党算作党费的,在自己最艰难的时期,她心里想着的是能给山上的同志们解决困难。刚聊到一半的时候,“我”到八角坳的消息被泄露,形势危急,黄新为了救“我”将敌人向西边引开,同时也保全了“我”的性命,临走之际,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对小妞儿说:“孩子,好好的听妈妈的话啊!”此后,在这个登记党费的本子上会一直保留着黄新同志缴党费的记录,让魏政委也为之痛心。

篇三:《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党费的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党费由街道组织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建立会计专账。党费帐户在财政科单独设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3、单独立户存放。党费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街道工委应每年至少检查1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街道工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费的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两新”党组织实行党费全额返还。每年1月份,街道党工委按上年度“两新”党组织党员实缴党费全额返还,计入“非公领域返还”支出科目。各“两新”党组织使用返还党费时,应向街道工委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党费返还只能通过正式票据以报帐方式使用,不可使用内部往来收据。结余的返还党费,不得跨年度使用,由街道工委统筹安排。

5、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篇四:《收党费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2年度党费收缴

和2013年党费测算工作的通知{全国党费}.

各党总支、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及党的建设事业应尽的义务。为了做好2010-2012年度的党费收缴和2013年党费测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党费}.

一、缴纳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务于3月15日前将2010-2012年1月—12月的党费收齐后交到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统一上缴至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计算办法

(一)在职教职工党员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缴纳党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个人所得税。

2.党员交纳党费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

(二)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按每月0.2元交纳党费。

三、要求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应交纳党费的核算工作。因这次是学院首次收缴党费,各支部《2010-2012年度党费核算表》组织人事处已进行核算,各支部请认真核对,如有疑议,请反馈至组织人事处,如无疑议,请认真填写《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2012年度),内容包括:支部名称、党员姓名、党费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月缴纳金额、年缴纳金额等,上报电子版和纸质件(需盖章)各一份,以备查存档。

(二)组织人事处已经将各支部《2013年党费测算表》测算完毕,各支部按照要求(一)进行检查,如无问题,请填写《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2013年度),上报电子版和纸质件(需盖章)各一份,以备查存档。

组织人事处电话:XXXXXXXXXX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XXXXXXXXXX附件:

1.2010-2012年度党费核算表

2.2013年度党费测算表

3.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

组织人事处

2013年3月7日

篇五:《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新标准第二季度开始执行

作者:曹阳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556更新时间:2008-4-8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期,全国各大媒体分别报道了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新规定,按照教科工委要求我委第二季度开始,党费收缴将按新规定执行。

原《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8年1月6日印发的,相距今天已有十年时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报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于2月4日正式印发了新的《党费收缴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党施行。

《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和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例如,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原来的文件划分为五个档次五个比例,即税后月收入400元(含)以下的按0.5%,400-600元(含)的按1%,600-800元(含)的按1.5%,800-1500元(含)的按2%,15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交纳党费。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

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按原来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执行。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原来文件规定,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和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的党费文件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暂不调整,仍按每月0.2元掌握。

篇六:《党费计算公式的说明》

缴纳党费数=基数×缴纳比例

1、缴纳比例: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总额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总额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总额的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总额的2%;1500元以上者,交纳总额的3%。

2、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3、如党员交纳党费确实有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篇七:《中共XX集团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全国党费}.

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党员交纳党费{全国党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交纳比例

第六条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其它规定:

(一)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全国党费}.

(四)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交纳时间

第九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

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

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

和设备;{全国党费}.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

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

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

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

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

篇八:《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