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安全责任书
详细内容
篇一:《景区安全生产责任书-经营管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县(区)政府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安全平稳和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员工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2.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
3.执行好《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4.景区范围内及公司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每日工作之中。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知晓安全生产形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建立演练档案。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游客进行紧急救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确保接待游客的观光车等设施营运手续齐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5.在事故多发区域和作业点,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让所有游客注意安全。
6.安全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
7.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8.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对违反安全法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相应的处罚。
三、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1.保安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辟临时停车场,做好各路段的车辆引导,停车秩序的管控,做好景区的安全巡查和游客集中区域的疏散和报告,负责现场用水、电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巡视景区沿路交通状况和游客游览情况,并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2.观光车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启用备用车辆和联络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观光车规范化操作考核;熟记游览线路上易出安全事故的地点及应对方法,按交通法规范驾驶,义务告知乘客乘车安全注意事项,及时处理因车辆或游客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
3.讲解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服务器材的准备工作,负责引导疏散游客,协助票务部做好咨询引导工作。
4.票务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参观券和车票售出情况,及时向综合部提出建议,每小时参观券发放不得超过1000
张,注意防火防盗、财务保密工作。
5.鲜花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准备数量充足的鲜花,做好主席园游客的引导疏散和安全提醒,需要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财务保密工作。
四、根据具体岗位具体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五、
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部门及责任个人(签章):年月日
篇二:《景区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书》景区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景区管辖内门面商家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2015年景区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治安安全等各方面工作的具体落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签订对象和时间:
签订对象:景区所属各部门负责人。{景区安全责任书}.
签订时间:从签订本责任书之日起,直至调离和离任之日止。
二、责任要求和义务: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贯彻执行。
2、景区管辖内门面商家从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并负责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治安安全的全面工作。
3、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时一年不低于6次,参训率、培训率分别达到100%。如在检查发现没有培训记录和记录不完整,景区将给予200—300的罚款。
4.定期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紧急救援演习,制定好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准备和各种应急的保障措施。
5.行政工作与经营活动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
结、同评比。
6.各部门在接到景区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立即整
改(对于明显重大隐患,尤其是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三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同时在未整改合格完成之前,必须书面形势上报景区,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经景区职能部门审核,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整改的同时进行营业。),不得应付和推诿,对整改不及时的景区将处罚100—200元的罚款,如因整改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景区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罚金500—2000元。
7、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部门责任区内发生的火情,应及时到
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单位(火警119、救护120)进行处理。积极组织扑救,控制好现场,如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扩大,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景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或降级、撤职处理。
8、对部门所辖区域发生的经济损失在100—5000元的一般性
事故,景区将给予部门负责人200—500元的罚款。
9、对部门所辖区域发生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或有人员伤
亡的重特大事故,景区将扣除部门负责人2—3个月的工资,并撤消一切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景区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各项安全制度,对所属区
域内涉及消防、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等安全的一切事故苗头倾向、必须及时了解反馈,并以书面形{景区安全责任书}.
式上报,并做好记录,对所发生的事件经过,要及时向景区领导汇报,若因处置不当和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11、景区在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如因进货渠
道把关不严,出现伪劣产品,在储藏管理中,食品卫生管理不善,出现腐烂变质食品等,所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景区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撤职并处2000—5000元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严防丢失、
损坏和被盗,若因管理失职,造成景区物品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除赔偿外,处罚金100—500元罚款。
三、组织领导
1、各部门负责任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特殊重要岗位
的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离任,本责任书由接任者履行。
四川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部门负责人(签):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2014年度景区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瓯海区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根据市旅游局和我区政府二O一四年对全区旅游景区安全生
产管理目标的要求,根据《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
生产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旅游形势高度安全稳定,
我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与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旅游法》关于旅
游安全的规定、国家、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
有考核,有投入,有奖惩。
二、建立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确
保年内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
以上。
三、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使所属人员年内至少受到一
次安全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四、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等级评估,加强安全诚信机制建设,完
善相关安全诚信机制建设的措施,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
五、及时修订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
练。
六、及时、准确报送安全信息,定期开展旅游安全形势分析。
七、认真开展“平安景区”建设,所辖景区景点内不发生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事故。
八、所辖景区内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特别是森林火灾事故。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
篇四:《旅游安全责任书》旅游期间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轻纺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选择安全的住宿场所,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9.旅游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公司代表人:部门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五:《旅游安全责任书》旅游出行安全保证措施
福州大学生旅游
热线:13489181561QQ:1050393165
旅游单位:旅游时间:
旅游方式:报团旅游旅游地点:
XXXX班级计划利用“XXXX”期间,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参团旅游,为了确保旅游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出行之前,特制定《旅游出行安全保证措施》,请学校领导审查,具体工作部署及措施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旅游出行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是直接关系旅游出行人员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所以要从同学的思想上入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因此班委决定在出行之前对本班级同学进行一次集体的旅游出行安全意识强化教育工作,并尽可能详细的告知同学一些旅游外出常用安全必备知识。如:防疾病、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溺水、防跌打、防自然灾害、防虫咬等。(后附:旅游外出安全注意事项25条)
二、制定预案,完善措施。结合本班级旅游同学组成及此次旅游可能涉及到的安全工作的特点,首先以班委成员为首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各小组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做到24小时开机;其次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措施,每位出行人员面对突发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旅游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能得到有效控制。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组织旅游活动时要抓好重点环节,积极主动地配合与旅行社、导游及当地景区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随旅游进程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努力消除旅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隐患,特别要抓好旅游交通和危险性游乐项目的安全工作,对安全隐患决绝不放过、不漏过,提高旅游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在遵守国家旅游法规及旅游地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前提下,安全小组各负责人要抓好各自职责内的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各景区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此次旅游出行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外出旅游的安全注意事项25条:
1、与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内含旅游责任险最高赔付八千元和旅游意外险最高赔付五万。
2、外出旅游前应根据个人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选择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等,并自带必备药品,以防不测。
3、外出旅行忌带贵重物品,整个游程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4、随团旅游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
5、外出旅游应选择卫生条件和安全条件较好的饭店住宿吃饭。
6、外出旅游需注意饮食卫生,要到卫生条件好的餐厅用餐,切忌暴饮暴食。
7、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不到传染病区去旅游。
8、入住饭店后需观察房间门后所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熟悉饭店内各安全通道的位置。
9、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饭店时,应及时在总台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离开房间须随手关门,并保管好钥匙。
10、入住饭店勿在床上吸烟,勿在房间生火煮食,私接电源。
11、入住饭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
12、饭店发生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
逃生时,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或匍匐前进,以免吸进浓烟。
13、在游程中应记住领队或导游的手机号码和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备万一离队后联系。
14、乘坐车船切忌将头、手等伸出车船外。
15、需记住乘坐的旅游车牌号码和所在停车位置,以便走失后找回,乘车乘船忌争先恐后。
16、观光游览时要服从领队和参团导游的安排,紧随团队,不要擅自脱队。尽量做到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
17、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禁止下水游泳。
18、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的以及孕妇、老人、小孩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
19、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
20、景区、景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景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按照应
21、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发生腹泻等疾病。
22、外出急预案实施救助。
23、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尊重当地的习俗,爱护文物古迹,遵纪守法,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4、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25、外出旅游发生纠纷,立即向领导汇报,由单位进行交涉与投诉事宜。
26,
以下为出游人员签名
2011年6月3日
XXXX班级
篇六:《2008年旅游景区安全责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景区安全责任书}.
一、充分发挥本景区、景点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定期向县旅游局汇报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年内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四次,重大案(事)件随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二、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做到同考核,同奖惩。
三、层层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划分片区,责任到人,任务明确。
四、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年内达到创建验收标准。{景区安全责任书}.
五、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财物、现金、贵重物品和机动车辆的管理,不发生丢失、被盗和交通事故。落实辖区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六、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全体员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落实治安责任,防止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查禁黄、赌、毒现象。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游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游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九、对景区、景点的治安、卫生、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出现因安全防范不到位和卫生未达标准而导致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投诉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012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为: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企业职工及游客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旅游局及安监部门。
(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并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制定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效措施,实行逐级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建立演练档案。如发生重特大事故,景区要及时上报县旅游局和县安监局,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游客进行紧急救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认真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事故结案率达到100%。提高重特大事故的防范能力。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延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四)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和其他设施,必须确保营运手续齐备,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五)水上娱乐项目须配备救生员、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区域和作业点,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让所有游客都做到注意安全。
(六)把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
(七)危险地点树立醒目的警示牌,有专人看管,游泳区要划清界限,有明显的标志。
(八)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景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对举报事故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法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县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罚。
(十)按照县人民政府、县旅游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在旅游景区、景点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游客及旅游企业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特制定此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成立消防安全机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景区内必须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灭火器要按时进行年检,经常定期维修保养,发现损坏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时效,景区内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景区、景点负责人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消防意识教育,专业消防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五、各景区、景点要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用电线路,如发现线路老化及其它问题,要及时更换,不得存有侥幸心理。
六、各景区、景点根据检查要求定期做好各种档案记录,所记录的档案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尉犁县旅游企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在景区、景点发生,确保广大游客身心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条例》制定旅游企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现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组织机构
旅游企业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管理措施
1、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2、旅游企业设立服务监督岗,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规条例,对景区、景点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景区安全责任书}.
3、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黑板报、宣传栏)。
4、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职责范围
1、制定本景区、景点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县卫生监督所核发的《健康证》。
3、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应有消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正常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将有毒物带入景区、景点,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干净。
4、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肉、禽、蛋、米、面、油等要到合法的供应商定点采购,做好采购记录。
5、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6、所有旅游景区、景点、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四、责任追究
景区、景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旅游企业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旅游景区水上娱乐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市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景区安全责任书}.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景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景区水上项目安全负总责。
二、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三、娱乐设施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娱乐设备在运行时,必须由专人驾驶,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超载、超速、超区域行驶。
四、水上娱乐项目设备的废旧品,要定点堆放,专人管理。设施、设备的污水、油污要定点
排放,不得污染环境,不能随意燃烧。
五、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旅游及县安监部门,与此同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不得瞒报、晚报,不报。
六、定期对水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旅游局及主管部门。
篇七:《旅游安全责任书》《出游出行安全措施及责任》
旅游时间:2012年7月7日下午三点-7月8日上午10点旅游地点:深圳市南澳西涌
家具行业精英人士利用假期时间,互带朋友、同事参团旅游,为
了确保旅游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出行之前,特制定《出游
出行安全措施及责任》;
具体如下:
1、外出旅行忌带贵重物品,整个游程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2、随集体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外出应结伴而行;
3、携带贵重物品入住时,应及时讲贵重物品存起来。离开房间须随
手关门,并保管好钥匙,如果发现物品丢失,应及时报警;
4、入住时勿在床上吸烟,勿在房间生火煮食,私接电源。
5、入住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
6、饭店发生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
逃生时,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或匍匐前进,
以免吸进浓烟。
7、在游程中应记住领队的手机号码和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备
万一离队后联系。
8、观光游览时要服从领队和参团导游的安排,紧随团队,不要擅自
脱队。尽量做到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
9、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发生意
外,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的以及孕妇、小孩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
11、景区、景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景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按照应
12、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尊重当地的习俗,爱护文物古迹,遵纪守法,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3、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14、外出旅游发生纠纷,立即向领导汇报,由单位进行交涉与投诉事宜。
15、在活动期间,个人出现溺水、伤、残、打架、等等意外的发生,与此次出游团体内的每一个人都无任何责任,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