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法用法制度
详细内容
党校学法用法制度(一)
xx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学法用法制度
公务员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职评议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比时由领导干部本人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述职,将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自我总结,并由群众评议。
(三)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四)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五)公务员学法用法研讨制度。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应
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开展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六)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公务员分期分批次集中学习,采取授课、专题研究、法律咨询、学法用法交流等方式进行脱产学法轮训。县委党校、成人学校要把公务员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七)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保证师资质量。
二、考试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1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镇组织办、建档。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建立并执行学法用法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单位要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授奖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校学法用法制度(二)XXXX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使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凤山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
4、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镇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镇党校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村、社区、各类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镇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每年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镇党委每年举办1-2次全镇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法学专家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党校学法用法制度(三)夏塔乡中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
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领导干部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
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
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党校学法用法制度(四)干部学法
制
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题研讨。
5、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每年自学不少于40个小时。要坚持撰写学法笔记,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要结合相关法治课题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努力增强学习效果。2008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学法征文活动。
6、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7、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2008年,组织全市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知识测试。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