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工作案例分析
详细内容
篇一:《保育案例分析》
将孩子培养为社会的栋梁,祖国的未来,幼儿教育任重道远。保育员们要努力探索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怎样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充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他们以信心,使他们茁壮成长,早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幼儿园园内伤害故事案例分析案例:某幼儿园中班的孩子正在午睡,值日保育员柳陶由于感觉很疲倦。就在寝室一张空的幼儿床上睡着了。幼儿江海想起床上厕所,但看不到保育员,一直憋着不敢起来,后来实在憋不住了,只好自己急急忙忙从床上下来准备去厕所。结果由于匆忙,一下子从床上摔下,被窗边的椅子碰破了头,又由于憋尿太久后摔倒在地,造成膀胱受损。柳陶保育员听到江海的跌倒声和哭声,立即起来,将江海送到医院救治。
两个月后,江海痊愈出院了,江海的家长同时将幼儿园和柳陶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本案中。到底谁应对这起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本案涉及由于保育员失职而导致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本案中,造成这起幼儿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值日教师柳陶在执行职务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规程,存在过错。不过责任应该向幼儿园追究,因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学校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是教师柳陶违反幼儿保育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履行看管、照料幼儿睡眠的职责,直接导致江海小朋友人身受到伤害,但由于她是代表幼儿园履行照料幼儿责任,她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应由幼儿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根据法律或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管理负责人作出行政制裁,因此可以对教师柳陶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
(1)幼儿园应要求教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幼儿在其视线范围和安全范围内活动,履行好保护幼儿职责。
(2)教师须明确各教育、保育工作环节的安全规程,园方要加强对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
一、根据幼儿生活,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儿童朱某状告南京港务局幼儿园及其开办单位赔偿纠纷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保育员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00元。{幼儿园保育工作案例分析}.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发现存在的
问题,监督幼儿的活动,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学生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的期间是指学生从踏入校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教师应该象家长一样,看管学生。学生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学生家长的允许方可。
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学生吃喝有害身体健康的东西,还有罚站、罚跪、罚冻等形式。研究证实,挨打的学生常常情绪不稳定,缺乏自尊心。据报纸披露,郑州市凤凰台村小神童幼儿园想出了一个奇招对付顽童----用针扎。保育员就拿出一只注射器,吸上水后作注射状吓唬小孩。对一些在排练演出节目时动作总也做不好的孩子,“执法严明”的保育员便在孩子的手背上扎了针,有的孩子还挨了两针。
5、学生被他人接走。学生被他人接走,可能是处于某种目的,会致学生于不利的境地。如遇学生被拐买,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不利的影响。教师对来接学生的家长要多留个心眼,决不能被坏人有可乘之机。合肥市前些年就发生过仇家到幼儿园接孩子后致残的严重事件.
6、外来人员的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
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保育员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后,在公园湖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8、学生自身原因所致。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
(二)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怎避免
1.我觉得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调查发现,儿童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儿童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把儿童的安危放在心上。幼儿园教师及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儿童的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健全的
篇二:《2幼儿保育案例样本》此类案例制作说明:
幼儿保育案例应至少包括案例描述、案例分析和教育建议这三个部分,全文行距为1.2倍行距,字数在1500-2500字之间,字体及格式要求详见“批注”。
附:样例
孩子挑食偏食怎么办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吴晓
一、案例描述
镜头一:
“我家孩子吃饭最让人操心了,不爱吃蔬菜不说,有时候竟然一看见蔬菜就会恶心、呕吐,我们担心他这样下去,身体会发育不良,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让我的孩子改变这种坏习惯呢?”(可详细描述幼儿的行为表现)
镜头二:
“我女儿不爱吃肉,尤其不爱吃肥肉,和同年龄的孩子相比,她的体质明显偏弱。我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改变不了她的这种习惯,不吃肉营养怎么能跟得上呢?真让人发愁啊!”
二、案例分析
以上两位家长的孩子,很明显都存在着挑食、偏食的问题。生活中这样的孩子不在少数,我们经常很容易就发现,一些孩子吃饭的时候„„„„„„孩子吃饭时挑食、偏食,往往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幼儿园保育工作案例分析}.
1.„„„„„„„„„„„(详细描述自己对原因的思考)
2.„„„„„„„„„„„
3.„„„„„„„„„„„
4.„„„„„„„„„„„{幼儿园保育工作案例分析}.
三、教育建议
如何纠正孩子挑食、偏食的坏习惯呢,我们给家长的建议是:
1.控制孩子吃零食
许多孩子食欲不佳,„„„„„„„„„„(展开论述)
2.制定“尝一点”的规矩
要让孩子明白,家庭用餐是一种集体行为,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首先,不能只顾自己,„„„„„„„„„„
3.不要在孩子面前评价饭菜的好坏
孩子对食物的经验往往是从父母那儿学来的„„„„„
4.改进烹调技术,增加饭菜的花样
尽量把饭菜做得可口,增加孩子进餐的欲望„„„„„„„„„„„
5.按顺序进食,不挑选
告诉孩子吃菜时应按顺序吃,不要东挑西捡„„„„„„„„最后,一段结语„„„„
篇三:《保育员案例分析》保育员案例分析
案例1教师带幼儿进入食堂幼儿不慎烫伤
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案例2幼儿喝豆浆烫伤
幼儿喝豆浆时,由于豆浆太烫,佳佳手一抖把豆浆弄泼了,手指被豆浆烫红了,刚刚参加工作的李老师很紧张,带着孩子去找校医,却没找到。看着孩子红红的手指,只好又带着孩子去医院,正巧佳佳的妈妈是一位护士,她看到佳佳的小手因为没能及时处理而烫起一个水疱,就赶快帮助孩子处理,一边委婉地对小李老师说:“其实孩子当时只要在自来水上多冲一下就没事的。”
案例3幼儿私自出去玩导致身亡
一个5岁的幼儿;在玩完滑梯回到班级以后;还想出去玩;老师在上课并不允许孩子在没有老师的监护下自己出去玩;就没有答应孩子的要求;过了一会;这个孩子举手说要去卫生间;老师当时在忙着给小朋友接水就答应他出去了;没想到;这个小孩出去后直奔滑梯尽兴的玩着;结果;在下滑的时候因为没有人在监护;他的衣领被滑滑梯的一个螺丝给勾住了;照成窒息性死亡;
教师案例分析
案例1.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案例2家长未与老师交接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潮安县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篇四:《保育案例分析》将孩子培养为社会的栋梁,祖国的未来,幼儿教育任重道远。保育员们要努力探索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怎样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充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他们以信心,使他们茁壮成长,早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幼儿园园内伤害故事案例分析案例:某幼儿园中班的孩子正在午睡,值日保育员柳陶由于感觉很疲倦。就在寝室一张空的幼儿床上睡着了。幼儿江海想起床上厕所,但看不到保育员,一直憋着不敢起来,后来实在憋不住了,只好自己急急忙忙从床上下来准备去厕所。结果由于匆忙,一下子从床上摔下,被窗边的椅子碰破了头,又由于憋尿太久后摔倒在地,造成膀胱受损。柳陶保育员听到江海的跌倒声和哭声,立即起来,将江海送到医院救治。
两个月后,江海痊愈出院了,江海的家长同时将幼儿园和柳陶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本案中。到底谁应对这起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本案涉及由于保育员失职而导致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关于对幼儿园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规定,本案中,造成这起幼儿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值日教师柳陶在执行职务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规程,存在过错。不过责任应该向幼儿园追究,因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第(九)项规定,学校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是教师柳陶违反幼儿保育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履行看管、照料幼儿睡眠的职责,直接导致江海小朋友人身受到伤害,但由于她是代表幼儿园履行照料幼儿责任,她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应由幼儿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此外,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可根据法律或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管理负责人作出行政制裁,因此可以对教师柳陶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
(1)幼儿园应要求教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幼儿在其视线范围和安全范围内活动,履行好保护幼儿职责。
(2)教师须明确各教育、保育工作环节的安全规程,园方要加强对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幼儿园保育工作案例分析}.
一、根据幼儿生活,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儿童朱某状告南京港务局幼儿园及其开办单位赔偿纠纷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保育员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00元。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发现存在的
问题,监督幼儿的活动,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学生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的期间是指学生从踏入校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教师应该象家长一样,看管学生。学生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学生家长的允许方可。
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学生吃喝有害身体健康的东西,还有罚站、罚跪、罚冻等形式。研究证实,挨打的学生常常情绪不稳定,缺乏自尊心。据报纸披露,郑州市凤凰台村小神童幼儿园想出了一个奇招对付顽童----用针扎。保育员就拿出一只注射器,吸上水后作注射状吓唬小孩。对一些在排练演出节目时动作总也做不好的孩子,“执法严明”的保育员便在孩子的手背上扎了针,有的孩子还挨了两针。
5、学生被他人接走。学生被他人接走,可能是处于某种目的,会致学生于不利的境地。如遇学生被拐买,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不利的影响。教师对来接学生的家长要多留个心眼,决不能被坏人有可乘之机。合肥市前些年就发生过仇家到幼儿园接孩子后致残的严重事件.
6、外来人员的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
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保育员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后,在公园湖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8、学生自身原因所致。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
(二)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怎避免
1.我觉得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调查发现,儿童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儿童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把儿童的安危放在心上。幼儿园教师及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儿童的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健全的
篇五:《大班保育案例》大班保育案例
赣州市寻乌县幼儿园古华琳
说起我在寻乌县幼儿园工作也已经有快一年的时间了,通过这些时间来的学习、了解以及和孩子之间的相处,使我感受很深,幼儿园孩子们的表现促使我不得把思维放的更开,保育工作做的的更细。
我一直以为孩子思维很简单,只要哄哄或是骗骗就过去了,但是有一件发生在我们班的蹊跷事情却改变了我的看法。一次吃中午饭的时候我发现我们班上有一位小朋友,他在每次吃饭的时候总是喜欢把肉类食物吃完,剩下一些青菜不喜欢吃就放到别的小朋友的碗里,还主动告状说别的小朋友没有吃完青菜,用老师批评其它孩子的办法,来达到老师喜欢他的目的。刚开始我还批评其他的小朋友,可是每次看到其他孩子委屈的泪水我就认为事情总有些蹊跷,我决定把事情弄个清楚。
于是在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便特别注意了他,他把肉类吃完以后,趁我给小朋友添饭的时候把自己盘子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