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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驶证补证

详细内容

一、办事的条件和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因故遗失或损毁,需要申请补证的,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到所辖地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持证人本人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二)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三)提供数码照片;

  (四)申请人本人在车辆管理所提供的《补发驾驶证告知单》上,签字承诺有关补证事项。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00;

  (二)受理地点:

  大柏树考试场 中山北一路1101号

  三、收费标准

  磁卡式驾驶证 15元/本 沪价费(1994)第264号;

  转证手续费 5元/次 沪价涉[92]191号。

  四、联系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555

  五、监督(投诉)电话

  5631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