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生活防骗>盯上火车站返乡妇女 先骗后偷终难逃法网

盯上火车站返乡妇女 先骗后偷终难逃法网

详细内容

一伙犯罪分子从江西余干县流窜至江西九江,利用凌晨时分,在九江火车站物色返乡妇女,将被害人骗上事先安排的车上,在车上合伙诱骗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然后将被害人的银行卡盗走并立即到银行取走卡内现金。2011年7月1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刑。

  2010年11月份,李某(在逃)策划与张花(女)、邹冰冰(女)、李超雨、王普水、范国辉一起,先后二次从老家余干开车到九江伺机作案。2010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李某、张花、邹冰冰、李超雨在九江火车站物色对象,余某刚从外地坐车回来并在出站口附近等回武宁县的车子。张、邹二人便先后上前搭讪、套近乎,并谎称一同回武宁,李某故意在三人旁边掉一个钱包,邹冰冰假装捡到钱包并说用捡的钱包车回武宁,余某同意。接着,事先等候在附近的王普水开车过来,假装不认识她们,问去哪里,张、邹二人便说包车去武宁,遂将余某骗上车,李超雨一直在附近望风,李某随后也假装上车问谁捡了其钱包,三人说没捡到,李某要求搜包,张、邹二人假装让其搜,接着,李某搜余某的包,搜出了银行卡及一些财物,又假装把东西放进包内,李某又要求三人说出银行卡密码,证明没拿他的钱,张、邹二人假装说出密码,余某为证明清白也说出了密码,然后,李某将余某的银行卡等财物盗走并立即持卡到ATM机及银行柜台取走卡内现金共计49900元。后李某进行了分赃。2010年11月29日凌晨5时许,李某、张花、邹冰冰、李超雨伙同司机范国辉在九江火车站用上次相同手段盗得被害人徐某人民币10100元。

  案发后,五被告人亲属代为退出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配合,先以欺骗手段诱骗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后以秘密窃取手段盗走被害人的银行卡并立即持卡到银行盗走被害人银行卡中的现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数额巨大,五被告人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五被告人均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五被告人亲属代为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花、邹冰冰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万元;被告人李超雨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5千元;被告人王普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千元;被告人范国辉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