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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政教育,学习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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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最新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就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本质特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根本在于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建设好。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党规党纪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党纪与国法混同、纪法不分,把党员的标准等同于公民的底线;对现阶段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规定得不细、不具体;适用对象过窄,廉政准则只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违纪情形,也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立规修规、完善党内法规,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

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紧密相连。制度源自于丰富的实践,又在新的实践中发展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姊妹篇”,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大文章,及时将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立行立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归纳总结改革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任务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的问题想透彻、说明白,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修订工作。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标本兼治,是我们党长期形成并始终坚持的方针。治标,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作用;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重在“防”的功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要先治标,严肃执纪、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威慑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治本赢得时间。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倒逼我们加大治本力度,深化改革、建好制度,扎紧笼子。从治标到标本兼治,从行动到规则,伴随着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修订党规党纪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越来越扎实。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来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尤其离不开制度建设作保障。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篇二:《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一)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纪法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作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准则》、《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准则》鞭策党员,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作为市委班子成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准则》、《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一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努力在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中大有作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三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指导和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上项目、促进转型"和发展"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二)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咀嚼"了新《准则》和《条例》,得出以下几点深刻体会。新《准则》修订完善"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新《准则》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自律规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

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更是现在形势下所必须的选择。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新形势,新常态,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作为一名党员,作为纪检工作人员,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篇三:《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读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一股力量: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清楚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在学习《准则》和《条例》后,我意识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党委担负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仅要抓好学习宣传,更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我们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关键要抓实责任。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

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们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排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任何人亦不例外。我们要结合开展巡视整改,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市党员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确立高标准,开列“负面清单”,对于各级纪委而言,两项法规的修订使监督执纪问责的戒尺更严、更明、更加“给力”。要把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严明党的纪律。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铁笼”。我们将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

宣传贯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立足抓早抓小,严守纪律底线。

《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对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落实到实处。我们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准则。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执法战线的工作人员,自己将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还要发挥自己的监督责任,让所有党员向高标准看齐,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作为一名党员,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我更加明白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也要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思想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实处,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深入学习《准则》,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二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坚

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

篇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修订工作历时一年,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尤其是《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这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也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被媒体誉为‚史上最严党纪‛。

一、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准则》和《条例》

此次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最早均诞生于1997年,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4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

1、出台时间久,有些新的腐败行为找不到处罚依据现行的《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于2003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新阶段,《处分条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关注。由于出台时间已有十余年之久,近年出现的新的作风问题、腐败行为,在条例中甚至找不到处罚依据。‚比如对公车私用行为,条例中就有没有相应的具体处理规定,处罚时往往是套用‘挥霍公共资源’行为处理。‛

2、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存在嫁接不畅、水土不服等问题

原《处分条例》的体例基本参照《刑法》,而刑事规范和党内法规因在制度定位、制度目标、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巨大差异造成《处分条例》很多方面‚嫁接不畅、水土不服‛,内容大而全,庞杂繁琐,党纪特色不明显。

原《处分条例》10类违纪行为分类标准较为混乱,部分是按照党纪种类进行分类,如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

纪律的行为分类,其余多数按照刑法中犯罪行为类型分类,如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这些行为分类下的违纪行为刑事色彩浓厚,与对党组织、党员的特殊身份纪律要求切合度不够,使用率不高,有些条文几乎闲臵。

3、相关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

例如原《处分条例》第八章专门以一个章节11个条款规定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界定了违纪构成并按照情节轻重提出了具体的罚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52项禁止行为,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如何适用《处分条例》,又通过一个实施办法加以细化,三个规范性文件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效力层级不清,需要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都有相关纪律处分的内容,造成重复交叉。

二、《准则》和《条例》修订纪实

作为面向全党8700多万党员的党内基础性法规,《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必须慎之又慎,每一处修改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力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

中央纪委常委会对修订这两项法规高度重视。王岐山先后14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6次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对修订两项法规及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在调研中把握方向,在修改中不断完善,2015年王岐山在3次调研活动中都提到了‚修订条例‛,三次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各有侧重,主题针对性较强且层层递进。{强化廉政教育,学习准则和条例}.

3月28日,王岐山在河南林州主持召开座谈会。突出强调了纪律的重要性。指出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5月9日,王岐山在浙江嘉兴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要纪法分开。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

7月9日,王岐山在陕西榆林主持召开座谈会。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他强调,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强化廉政教育,学习准则和条例}.

两项法规的修订是反复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

9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对两项法规修订稿征求意见。

对征求到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修订工作小组都认真研究、反复论证,逐一推敲、字斟句酌,力求精益求精。

9月29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修订送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审议情况对《准则》和《条例》修订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呈报党中央审议。

10月8日,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政治局常委会其他同志对《准则》和《条例》修订送审稿提出了重要意见。{强化廉政教育,学习准则和条例}.

最终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准则》和《条例》分别有8条281字、11章133条17000余字,充分吸收了关注度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实践和理论重大创新成果。三、《准则》、《条例》新变化新看点{强化廉政教育,学习准则和条例}.

(一)、《准则》、《条例》新变化

变化一、《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篇五:《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尊崇党章德规并重纪挺法前全面从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今天组织部安排我给大家做一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辅导。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8日,两部党内法规同时颁布,自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