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管理
详细内容
篇一:《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第八章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1、为了促进公司的更大发展,进一步加强和严格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2、为了从根本上树立起公司与职工之间要建立和谐关系,要互相保护,要共同发展的理念。
3、为公司能够录用优秀的员工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才能使公司发展,员工也同时才能更受益。
4、为建立和维护一个对广大员工和公司都感到很安全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并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互相尊敬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
1、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1)制定主体特定性:企业为主体,以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2)行为共同性: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3)经营权与民主管理权相结合: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又有权监督实施
(4)与劳动合同条款的统一性。
2、实施范围:本公司及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是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并遵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公司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关系管理方式和分工
1、管理方式:
(1)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合同;
(3)集体合同;
(4)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2、管理工作分工
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对本公司和员工劳动关系管理负主要责任,公司其他部门和所有员工协调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本公司劳动关系的管理以及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施行。
四、劳动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程序
1、建立劳动关系流程(见附表1)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原则:
1.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
2.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3.保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二)劳动关系的履行与变更程序
1、劳动合同的履行
(1)本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
(2)原则:亲自、实际、全面、协作。
(3)种类: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单方不履行。
注意: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劳动合同变更
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A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B订立和同事所以就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C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D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E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
A提出变更的要求
B承诺——注意地方性规定
C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三)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及程序
A、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操作
(一)解除程序及需要材料
A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意向)书
B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C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注意事项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是谁主动提出的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由于某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员,鼓励员工主动辞职,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有无以及多少完全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协议确定。
注意掌握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职工的电子邮件辞职信不可以作为证据。
B、关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所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况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了比较重大的过错,因此劳动法通过赋予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方法,对劳动者的过错给予的惩罚。也就是说员工一旦有严重过错,企业就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随时让员工失去工作,目的是惩罚过错,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也不需要付任何补偿。
这种解除合同的做法很有必要,当一个员工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没有及时或恰当处理的话,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就很难保障了。因为不处理不好的行为,别人就会效仿,以致形成不好的风气。从管理角度讲,如果不处理有过错的员工,就是对遵守纪律的人和没有过错的人的一种打击,不奖励业绩好的员工,就等于鼓励业绩差的人。
C、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篇二:《劳动关系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广州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异动管理;
(2)员工活动管理:发起组织各种员工活动的管理;
(3)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
(4)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
(5)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
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的心理隐患。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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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
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现,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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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员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与行政部行政专员及其他部门自愿者1-2名,共同组建员工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各种活动小组,如篮球组、羽毛球组等,目的是增强员工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创建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引导积极合作的团队精神。
第十四条
活动时间:
小型活动(如员工生日会、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每季度一次一项;
中型活动(如部门聚餐,团队建设等),每半年一次;
大型活动(如年会、员工拓展活动等),每年一次。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1)员工日常违纪罚款;
(2)员工缺勤口款;
(3)公司提供;
第十六条
员工关系专员负责向公司申请或筹集员工活动经费,并按计划对活动经费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章员工内部沟通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施行“入职指引人”制度,由部门评选出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担任本部门入职指引人。
入职指引人的职责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帮助本部门新员工熟悉部门运作流程,保持与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专员的沟通,反馈新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
2、主动为新员工解答疑难,帮助新员工处理各类事务;
3、转正前对新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以此作为新员工的转正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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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员工的内部沟通主要分为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两大类,正式沟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职前沟通:
为达到“以企业理念凝聚人、以事业机会吸引人、以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选拔人”之目的,在招聘选拔面试时须将企业文化、工作职责等进行客观描述。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完成对公司拟引进的一般职位的“入职前沟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副总完成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入职前沟通”。
同时,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引领新员工认识各部门入职指引人,介绍公司相关的沟通渠道,后勤保障设施等,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岗前培训沟通:
对员工上岗前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进行沟通培训,以掌握公司的基本情况、提高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全面了解公司管理制度、知晓员工的行为规范、知晓自己本职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考核标准、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从而比较顺利的开展工作,尽快融入公司,度过“磨合适应期”。
3、试用期间沟通:
(1)为帮助新员工更加快速的融入公司,度过“磨合适应期”,应尽量给新员工创造一个合适、愉快的工作环境。
(2)由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属直接和间接上级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人力资源部主管主要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间的沟通;管理人员以外的新员工沟通、引导,原则上由其所属上级及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
(3)沟通频次要求:
A、人力资源部:
新员工试用第一个月:至少面谈2次(第一周结束时和第一个月结束时);
新员工试用第二、三个月(入司后第二、三个月):每月至少面谈或电话沟通1次。
B、新员工的入职指引人和所属直接上级:可以参照人力资源部的沟通频次要求进行。
(4)除面谈、电话等沟通方式外,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新员工座谈会进行沟通。
4、转正沟通:
(1)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结合《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转正考核,在《转正申请4
表》上做出客观评价。
(2)沟通时机:
A、新员工所属直接上级:进行新员工转正评价时,并且形成部门意见。
B、人力资源部:在审核员工转正时,并且形成职能部门意见。
5、工作异动沟通:
(1)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异动的原因和目的、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更顺利的融入到新岗位中去,同时以期达到员工到新岗位后更加愉快、敬业的工作之目的。
(2)沟通时机:
A、人力资源部:在决定异动后正式通知员工本人前三天内。
B、异动员工原部门直接上级: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异动决定通知后立即进行。
C、异动员工新到部门直接上级:在异动员工报到上岗之日,相当于新员工的入职引导和岗前培训沟通。
6、离职面谈:
(1)本着善待离职者原则,对于主动离职员工,通过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以便公司改进管理;对于被动离职员工,通过离职面谈提供职业发展建议,不让其带着怨恨走;诚恳的希望离职员工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跟踪管理。
(2)沟通时机: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