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运行班组技术管理
详细内容
1技术指标目标设备完好率:100%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完成率:100%周期巡视完成率:100%设备危急、严重缺陷消除率:100%无功设备可用率:≥96%检修计划完成率100%预试计划完成率100%两措计划完成率100% 1 技术指标目标
设备完好率:100%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完成率:100%
周期巡视完成率:100%
设备危急、严重缺陷消除率:100%
无功设备可用率:96%
检修计划完成率100%
预试计划完成率100%
两措计划完成率100%
开关正确动作率100%
保护正确动作率100%
故障录波完好率100%
保护装置校验率100%
仪表校验率100%
母线电压合格率100%
母线电量平衡率:波动不超过1%
2 运行管理
变电站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的规定,按照《变电站管理规范》中关于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的要求,做好运行工作。
2.1 值班管理
2.1.1 变电运行人员应按《安规》和《四川省电力公司生产人员岗位培训标准及技能考核标准》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取得岗位准入资格,并经各单位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2.1.2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和管理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填写到相应的专项记录中。监盘、抄表应认真、细心,抄表时间应为整点正负五分钟。当值值班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岗位标志。不得穿高跟鞋,戴非工作帽上班,值班人员当值期间不得佩戴影响安全生产的饰品,操作中不能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任何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2.1.3 变电站应实行监盘制,主控室(监控室)应不少于两人值班。在执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等任务时,主控室(监控室)应有副值或以上人员监盘。值班人员不应在主控室(监控室)用餐,应在最近的会议室或休息室轮流用餐,用餐期间主控室(监控室)应不少于一人监盘。值班人员不得关闭报警音响系统,并应保持足够的报警音量。少人值班方式的变电站,除倒闸操作、巡视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外,值班人员不得离开主控室。夜间(23时00分次日7时00分)值班人员应轮流监盘,监盘的当值值班人员不能睡觉,未监盘的当值值班人员可以在休息室睡觉休息。
2.1.4 主控室(监控室)不准放置电视机、床(含钢丝床),沙发等。
2.1.5 变电站值班,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值,每值值班员不得少于两人。值班方式和交接班时间变电运行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换班应经站长同意,连续值班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2.2 交接班管理
2.2.1 交班人员应提前整理好运行方式记录、图板、资料、钥匙、工器具,做好清洁卫生等交班准备工作以及写好交接班记录。
2.2.2 值班人员按照各单位制定的值班的时间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入控制室(监控室),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接双方人员应全部参加, 在监控机前列队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2.3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
2.2.3.1 对控制室(监控室)、通信机房及监控系统主机、打印机、工业电视、UPS等进行清洁;
2.2.3.2 核对监控机屏(主控屏)显示的运行方式与现场设备状况相符;
2.2.3.3 对安全用具、工器具、图纸资料、钥匙及解锁钥匙进行清点;
2.2.3.4 检查相关记录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2.3.5 交班人员应于交班前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好交班总结。交班中应特别注意交代设备的异常及缺陷等情况。
2.2.4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的值班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告一段落是指远方操作隔离故障和一个操作任务结束后)。
2.2.5 变电站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a) 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b) 当班所进行的操作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c) 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d) 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e) 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f)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g) 保护定值变更情况。
h) 本班内进行的设备检修、试验工作情况。
i) 本班内进行的设备维护工作情况。
j) 本班内安全工器具借用的具体情况。
k) 本班内钥匙借用的具体情况。
l) 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m) 微机防误装置运行情况。
n) 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交代有关事宜。
o) 上级指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p) 环境卫生及公用资料(备品备件、图纸资料)情况。
q) 其它部门的临时工作联系。
2.2.6 交班值班负责人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班负责人应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实现微机管理的变电站,在交接班时,应当面打印出当班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不可打印。
2.2.7 变电站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a) 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b) 核对模拟图板;
c) 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负荷潮流分配情况;
d) 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
e) 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f) 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g) 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h) 检查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情况及定值情况,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i) 核对监控机显示的运行方式与设备的状态,熟悉系统及设备运行情况;
j) 检查监控机运行是否正常,UPS电源是否正常;
k) 检查上一班的操作票及操作情况;
i) 检查各种记录、图纸、仪表、工器具、安全用具、钥匙和解锁钥匙等情况;
m) 了解设备检修工作、工作票及安全措施设置情况;
n) 检查五防系统是否完好。
2.2.8 交接班时交班负责人应在监控机屏幕前将变电站的运行方式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一遍,双方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在未清楚之前不得在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2.2.9 变电站接班人员将检查结果互相汇报,认为可以接班时,主动签名接班,然后由交班人员签名。
2.2.10 变电站接班人员接班后,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2.3 巡回检查管理
2.3.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2.3.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3.3 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讯联络。
2.3.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3.5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
2.3.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7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发现异常和缺陷,应按各单位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执行。
2.3.8 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熄灯巡视、特殊巡视和全面巡视。
2.3.9 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站《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正常巡视的次数按各单位规定进行,巡视内容应记入《值班记录》,如巡视发现缺陷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
2.3.10 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110kV及以下变电站至少每两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巡视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如巡视发现缺陷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
2.3.11 特殊巡视检查内容,按本站《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应将巡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如巡视发现缺陷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a) 大风前后的巡视;
b) 雷雨后的巡视;
c) 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d) 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e)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f) 设备经过检查、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g)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h)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2.3.12 有人值守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每周应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变电站站长每周应参加全面巡视,并监督、考核各值的巡视检查质量。全面巡视时应按照各站的《变电站设备巡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结果记录在标准设备巡视卡中,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2.3.13 在巡视中若发现有危急和严重缺陷,巡视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紧急情况下就地等待检修人员来站处理;一般缺陷可向当值负责人汇报,并作好记录。
2.4 变电站标识
变电站一、二次设备标示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统一标识,设备标示牌应做到准确、清晰、醒目、规范。
2.5 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2.5.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是指导设备运行工作的有效文件,其制定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企业规定,并结合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必须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5.2 现场运行规程三到五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编,每年进行一次审定以确认其有效性。有设备新投运或异动时应及时补充修改。
2.5.3 根据各单位职责要求,变电站运行规程由运行班组或专业班组起草,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2.6 倒闸操作管理
2.6.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6.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6.3 倒闸操作的分类
2.6.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6.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2.6.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6.4 操作票
2.6.4.1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
2.6.4.2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6.4.3 下列项目必须填入操作票内:
1) 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 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 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启停、功率变化及状态转换、控制方式改变、主控站转换,控制、保护系统投退,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切换及分接头手动调节。
7) 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
8) 直流输电控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
2.6.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2.6.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2.6.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2.6.5.3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2.6.5.4 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2.6.5.5 下列三种情况必须加挂机械锁:
1) 未装防误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
2) 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 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2.6.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2.6.6.1 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2.6.6.2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必须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2.6.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2.6.6.4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2.6.6.5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2.6.6.6 换流站直流系统应采用程序操作,程序操作不成功,在查明原因并经调度值班员许可后可进行遥控步进操作。
2.6.6.7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2.6.6.8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6.6.9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2.6.6.10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6.6.11 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2.6.6.12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2.6.6.13 同一直流系统两端换流站间发生系统通信故障时,两站间的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配合执行。
2.6.6.14 双极直流输电系统单极停运检修时,禁止操作双极公共区域设备,禁止合上停运极中性线大地/金属回线隔离开关(刀闸)。
2.6.6.15 直流系统升降功率前应确认功率设定值不小于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小功率,且不能超过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大功率限制。
2.6.6.16 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2.6.6.17 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
2.6.7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 事故应急处理;
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6.8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6.9 为使操作更顺畅、减少操作时的往复次数,在填票时宜考虑采用便利操作步骤。
2.6.9.1 对以下大型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班组站长应适当调配人员或合并运行班次,合理安排运行经验丰富、技能水平高的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并应增派适当的运行人员进行协助操作。
1) 110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停送电操作;
2)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全站停送电操作;
3) 母线停送电操作(不包括单纯的无功补偿电容段母线);
4) 主变代路操作;
5) 同一个变电站当日有3个及以上间隔(或单元)停送电操作;
6) 其他特殊的和复杂的倒闸操作。
2.6.9.2 经供电局(专业车间)运行专责审核、批准,对各操作组之间无相互影响,操作项目一、二次之间均没有关联性的操作,可以同时进行分组倒闸操作。但变电站(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或专责工程师)应担任总的操作协调人(不得参加分组操作),负责对整个操作进行协调安排和指导。
2.6.9.3 变电站当值正班应根据调度预令或调度业务联系的内容,结合停电申请书、工作票的要求,安排人员及时准备好操作票,并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并确保操作票正确完善。
2.6.9.4 操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完成安全工器具的准备工作、微机五防装置的检查及现场一、二次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并应将操作所需工器具、接地线、标示牌等放置在准备使用的地点,以备待用。
2.6.9.5 变电站当值人员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时与工作负责人联系以了解施工进度,提前做好验收及送电准备工作。
2.6.9.6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操作效率,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 倒闸操作人员中可增设一至两名配合操作人员,在设备操作人员的指挥下,负责执行操作中的部分检查项目,如:
(a)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b)检查二次电压切换正常;
(c)检查负荷分配、抄录三相电流或电压等。配合操作人员由具备副值班员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应在操作票备注栏签字,并对所负责执行的操作项目正确性负责。
2) 提倡采用便利的操作步骤,如:
(a)调度下令同时停送110kV及以下的几路出线时可先拉开需停的所有开关,再依次拉开各线路刀闸,送电反之;
(b)在主变停电检修时,可以采用先合上中性点地刀,拉开三侧开关,再到现场依次拉开主变各侧刀闸的顺序进行,送电反之。
2.6.9.7 可以在操作票中减少以下不影响操作安全和电网、设备安全的项目
1) 开关在合闸位置时投入出口跳闸压板前,应验明压板两端确无跳闸脉冲,功能压板不作此项检查。如果相关出口跳闸压板未退出,投入保护装置功能压板前必须单独列项检查保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投入后检查此压板开入量变位正确。
2) 主变中性点间隙采用独立CT 的零序保护(直接和间隙)压板全部投入,当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状态改变时,保护不做相应变化。在主变转检修时,可不拉开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
3) 开关或母线由检修转运行时,检查**设备具备带电条件不上票。(结束停电申请时向调度汇报:送电设备具备带电条件)
2.6.9.8 取消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中对二次项目的预演操作,二次操作的准确性判断在审核操作票流程中完成。
2.7 设备定期维护管理
2.7.1 变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由试验检修人员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运行人员还应进行下列主要维护工作:
a) 每次全面巡视时应检查、维护变电站的二次接线、端子箱、保护屏、控制屏等;
b) 每月应检查安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含电度表)一次,并及时送检;
c) 每季应对设备导流接头进行红外测温,并记入《变电站测温记录簿》;
d) 免维蓄电池应每月进行检查、清扫、维护;铅酸蓄电池应每值进行一次电压、比重测量;隔镍蓄电池还应清理表面积盐,观测液面高度,补加电解液;
e) 每季应检查、维护变电站照明系统(包括交、直流熔断器)一次;
f) 每季应检查、维护变电站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栓、沙坑等)一次;
g) 每季应检查、维护变电站通风、制冷、防潮设备一次;
h) 每季应检查防小动物设施和孔洞封堵一次;
i) 每季应检查、整理补充变电站各种备品、备件一次;
j) 每半年应加油维护变电站刀闸等操作转动部位一次;
k) 每半年应检查变电站各种锁具并加油维护一次;
l) 每半年应检查、更新设备标志一次;
m) 每年应检查变电站锈蚀情况(包括接地体和电缆沟)一次。
上述定期维护工作均应记入定期维护记录簿(已注明的除外)。
2.7.2 变电站投产,改、扩建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2.7.3 开关的气动机构应定期进行放水工作,并检查空气压缩机润滑油的油位及计时器。
3 设备修试管理
3.1 变电站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执行部颁及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设备检修规程(试行)》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
3.2 在管辖设备上工作,无论大小均要求施工部门做相应的修试记录,并经修试和运行双方签字认可。修试记录应注明施工的内容及设备能否投运;对未能消除的缺陷也应注明原因及是否影响安全运行。
4 设备状态检修管理
4.1 信息收集
4.11 运行班组应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基础资料与信息收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日常变电运行工作中收集、整理变电设备状态评价信息资料。
4.12 状态评价信息分投运前信息和运行信息。投运前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铭牌信息、技术指标、地理(图形)信息、图纸资料等。运行信息主要包括:基本运行信息、在线监测异常数据、故障信息、缺陷信息、跳闸记录和不良工况等。
4.13 运行班组在SG186生产管理系统中填报设备投运前资料、巡检资料和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在设备异动后按运行管理要求及时对资料进行更新。发现设备异常信息和缺陷信息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填报SG186生产管理系统,根据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实施运行监督。
4.14 运行班组对设备基本运行情况、异动情况、异常情况、设备缺陷、事故等信息应在SG186生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每月整理汇总一次。
4.2 设备评价
运行班组应通过对收集的各种状态信息对变电设备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填写设备运行状态评价初评表,以初评表为基础,编制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汇总表。及时报车间生产技术部门审核,为检修单位编制初评报告提供依据。
4.3 状态检修培训
4.3.1 从事状态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状态检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状态检修工作。
4.3.2 班组开展状态检修培训应:掌握状态检测和故障分析的手段,综合评价设备健康状态的能力;根据设备状态,制定检修计划和检修方案的能力;丰富的检修经验、技术以及实际操作的能力;对状态信息的收集、分类以及整理的能力。
5 设备缺陷管理
5.1 班组成员巡视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及时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
5.2 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了解缺陷的发展情况。
5.3 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辖变电站主、辅设备的严重、危急缺陷,并应掌握主、辅设备的一般缺陷情况。班长和技术员专责工程师应定期检查缺陷处理环节的流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5.4 缺陷管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凡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运行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并按缺陷内容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需要消除的缺陷。已处理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在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在SG186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处理流转。
5.5 设备缺陷管理必须实现微机化闭环管理。
5.6 设备缺陷管理的具体规定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6 设备验收管理
6.1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运行单位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6.2 设备验收责任划分:
6.2.1 运行人员应参与变电站的各类工程验收。
6.2.2 预防性试验、缺陷处理、各种临修和小型维护等,由运行单位组织验收。
6.3 设备验收应按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在施工中须中间验收时,运行单位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6.4 设备大小修,预试后,修试人员应将检修试验情况记入设备修试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各项工作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6.5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须经运行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局长批准。
7 设备异动管理
7.1 新建或改(扩)建的发、输、变电设备(统称新设备)需接入系统,设备运行单位必须在投运前30天根据设备属地原则,配合生技部门分别向各级调度提供调度、方式、继保、通信、自动化等专业所需的相关资料。特殊情况如抢建工程等,也必须提前15天提交上述资料。新设备启动前7天,应由该设备运行单位按《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的要求,向调度办理书面申请。
7.2 各级调度管辖的《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及《设备异动执行报告》按照各单位的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7.3 设备异动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7.3.1 运行人员必须主动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
7.3.2 修改现场运行规程以及管理制度。
7.3.3 投产设备试运行结束并移交给运行单位后,即按调度规程的规定对设备进行调度管理。
8 电压和无功管理
1 运行人员应对站内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进行认真的投切和调测、监视,并做好记录。
2 变电站要严格按照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若本站采取所有措施后仍不能使电压恢复正常,应立即报告当值调度。
3 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应根据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按调度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9 继电保护管理
9.1 变电站继电保护管理按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规定和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执行。
9.2 保护及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改变后,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核对该装置的全部定值项,正确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9.3 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前后屏眉要有继电保护统一规范的名称。保护屏上的原件应有与图纸相一致的原件代号标志,同一面屏上的多个安装单位的原件应有明显的红色分隔线标志。
9.4 保护室的空调按运行设备进行管理。室内应装设温度计,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0至25℃之间。
9.5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或告警后,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控制屏光字牌、保护屏及监控屏信号,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
9.6 停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必须有已停运标示。
10 设备测温管理
10.1 测温类型:计划普测、重点测温。
10.2 测温周期
10.2.1 计划普测:带电设备每年应安排两次计划普测,一般在预试和检修开始前应安排一次红外检测,以指导预试和检修工作。
10.2.2 重点测温:根据运行方式和设备变化安排测温时间,按以下原则掌握:
a) 长期大负荷的设备应增加测温次数。
b) 设备负荷有明显增大时,根据需要安排测温。
c) 设备存在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鉴定时。
d) 有保电、特殊运行方式等明确要求时;
e) 新建、改扩建的电气设备在其带负荷后应进行一次测温,大修或试验后的设备必要时进行一次测温。
f) 遇有较大范围设备停电(如变压器、母线停电等),酌情安排对将要停电的设备进行测温。
10.3 测温范围
a) 所有一次设备导流接头、所有二次设备接头及直流系统端子、连接部分每季度进行一次测温、长期运行的主变强油(水、气)风冷回路接头等;
b) 具备测量设备内部温度条件的,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测温。如: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设备套管等。
10.3.1 测温仪的使用
10.3.1.1 正常情况下使用远红外成像仪测温;
10.3.1.2 当发生远红外成像仪测温死角时,可使用红外点温仪。
10.3.2 对于无法进行红外测温的设备,应采取其它测温手段,如贴示温蜡片等。
11 运行分析
11.1 专题分析由值班负责人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当值人员进行,每值每月至少一次。
11.2 变电站站长每季至少组织一次运行分析会。运行分析会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人员培训(具体培训内容、项目、效果);
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情况(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设备运行状况;
缺陷分类分析;
倒闸操作效率分析;
负荷特点分析;
重大操作的危险点辨识与分析;
运行分析结果。
12 防盗窃管理
12.1 变电站围墙的高度不低于2.2米,市区变电站因特殊规定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12.2 变电站应设门卫室,生活设施不得与运行人员混用;变电站的大门正常应锁上。
12.3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应持本局工作票、工作证或有关执法证件,经变电站门卫核实后,在《变电站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12.4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变电运行人员应每月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并应在《设备定期试验轮换记录簿》上作好记录,对存在的故障应及时汇报。
12.5 变电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2.6 变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应统一着装,每隔3小时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当值值班员。
12.7 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应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报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拆改。
12.8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变电运行人员应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