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条件标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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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残联网站上显示,第二届"成都市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将分别评出20-25名残疾人创业之星、残疾人创业能手,各区(市)县负责推荐1-2名成功创业的残疾人,报到评委会办公室,时间截止到11月10日。
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创业之星的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成都市户口,在成都市或其他地方创业、合法经营;2、创业项目年产值5万元以上(创业能手3万元以上);3、创业项目能带动其他残
疾人共同发展或安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另外,参加过首次评选的并获奖的残疾人将没有资格参加此次评选。评审委员会由工商、劳动、工会、团委、残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企业界代表、职业规划师等专(行)业人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