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聚酯短纤反倾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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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美国商务部经过调查后最终裁定,中国涤纶短纤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对美国出口的产品价格较公平市场价值低3.47-44.3%。因此,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和边防保卫署暂停全部问题产品的清关,并根据初步评估征收现金保证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07年5月18日左右作出最终裁决。
此前,有数家美国涤纶短纤生产企业(如DAKAmericas,LLC公司、NanYa塑料公司和Wellman公司等)起诉中国生产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值对美国市场倾销。此次被直接列名的中国涤纶短纤生产企业中,有19家企业应诉,其中,有三家公司被抽样调查,分别为慈溪江南化纤,远纺工业(上海)和宁波大发。最终,具体的反倾销税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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