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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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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以单项奖为主,综合奖为辅。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团队奖学金;综合奖为精英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3、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70%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5、学年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或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学分的规定参照温大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6、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三、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包括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2、无故拖欠学费的。

各类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一、单项奖学金:A、德育优秀奖学金

(1)德育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2)参加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①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具体参见思想品德评价办法;

②关心校风校貌建设,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3)评选办法及金额:

①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②评选不分班级专业类别,所占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总人数3%,奖励金额为600元/年。

B、第一课堂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而设置的一项奖学金。其评定参照以下细则:(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级别。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

Cj=

课程学分绩点和班级最高学分绩点和

100

课程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程绩点×学分)/∑(必修课程学分)×[1+(选修、辅修学分总和)×K](其中K为变量,目前暂定0.01)

K为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注:①素质学分根据学分制管理条例冲抵相关学分,但不计入智育成绩;

②英语、计算机获得等级证书加分标准(从获得成绩的学期起每学期加相应分值):

注:成绩计入当学期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例:某学生其中必修课成绩为:

课程A(3学分)成绩为86;课程B(2学分)成绩为90;课程C(3学分)成绩为87;课程D(4学分)成绩为88。选修课成绩为:

课程E(2学分)成绩为70;课程F(2学分)成绩为61。课外教育项目为:

班级助理申请1学分;素质拓展训练营课程申请2学分。则有:

成绩绩点=(3×3.6+2×4.0+3×3.7+4×3.8)/(3+2+3+4)×(1+0.01×7)=4.021

(其中课程A86分的课程绩点为3.6,课程B90分的课程绩点为4.0,以此类推,若课程成绩低于60分,则课程绩点以0计)

K=2+2+1+2=7(其中前两项为通过选修课,第三项为班级助理申请的学分,第四项为素质拓展训练营课程申请的学分)

(2)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

一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2000元/年;二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1000元/年;三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600元/年。(3)评选注意事项:

以专业(类别)为单位,打破班级限制,以各专业学生实际学业水平确定智育排名,由智育排名确定第一课堂奖学金获得者。而实际学业水平衡量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计算方法即参照课程加权平均分评定学生学习效果的优劣,以学院教务系统导出的课程加权平均分为准。

2、学业进步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用语奖励学习勤奋、刻苦的同学。主要按照以下规定:①学习绩点较上一学期在所在专业中排名进步20%以上者;②成绩绩点提高1.0以上并未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者;③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400元/年;④绩点计算公式参照学业优秀奖学金。

3、考研(公务员)优秀奖学金

①考研(公务员)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者;②以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录用证明为准;③奖励金额为500元/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C、第二课堂奖学金

第二课堂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第二课堂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

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挑战杯”赛、学科竞赛(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学科竞赛,其他竞赛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部和教学科研部认定后方能申请该项奖学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1)评选条件:

申请一等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①获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奖以上;②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

③获“挑战杯”及其他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申请二等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①获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

②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及其他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③在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

④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院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2)奖励金额:

一等学科竞赛优秀奖获得者,学院给予1000元/年的奖励;二等学科竞赛优秀奖获得者,学院给予600元/年;团队参加竞赛的,必须以团队名义申请:一等奖的团队,奖励2000元/年;二等的团队,奖励1500元/年。

(3)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该项奖学金者需上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2、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1)获奖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①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②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③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

④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评审,获得较高评价;⑤撰写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⑥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等级和奖励金额:

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励金额为1000元/年;二等奖励金额为600元/年。具体奖励等级由分院统一上报,经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审核决定。

3、创业奖学金

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体。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审核,奖励金额累计为50000元/年。

4、实践优秀奖学金

实践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专业暑假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

(1)根据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格四个等级,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其中参加实践队的同学,由实践队指导老师组织,其余同学(未参加实践队)的定为一组,由各辅导员组织评议。各等级比例为实践队总人数的20%,30%,30%,20%。(2)获得实践先进称号加分标准:

(3)实践策划者或实践队主要负责人,加2分,不累加。

(4)民主评议良好以上的同学方可申请,坚持优秀原则,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300元/年。

5、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a.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或在学院各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期以上)并表现优秀的学生;

b.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50%;c.无不及格课程;

d.注册志愿者,本学期参加经团委审定的志愿者活动服务满20小时。(2)加分标准:

a.学生干部任职加分表,一人任多职,按最高职务为准,不累计加分:

b.获得优秀团、学干部称号加分标准:

(3)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有学生组织负责老师或各辅导员老师的推荐信,并要求各位老师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客观评定,分别加2分、1分。班级和分院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由分院团委评定,学校和学院各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评定,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8%-12%(具体比例由学院团委根据对各分院团委的考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为300元/年。

(4)学生自愿申请,经各责任组审核推荐,由分院学办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定。

6、文体优秀奖学金

文体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代表学院参加各项市级以上比赛获得荣誉的学生。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奖励为500元/年,二等奖奖励为300元/年;

a.申请一等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①国家级大学生文体竞赛奖以上;②省级大学生文体竞赛三等奖以上;③市级大学生文体竞赛二等奖以上;

b.申请二等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①省级大学生文体竞赛奖以上;②市级大学生文体竞赛三等奖以上;

(2)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表现优秀的学生。如学院健美操比赛、足球赛、篮球

赛等活动获奖;入选校、院各类活动十佳称号者。评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300元/年。a、书法、表达、文艺等方面获奖加分标准:

b、文体竞赛活动的补充标准:如遇取名次较多的赛事,前10%、30%、60%的名次分别折合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与奖等奖项与鼓励奖等同;c、入选校、院十佳称号的分别加8、4分;

d、参加各级不设奖项的文艺表演(附证明),规定范围内各类培训班(附结业证书)一次加1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e、个人代表学校、学院、分院参加赛事获得团体名次的,分数减半。参加同一个赛事,取该赛事的最高分。

D、优秀团队奖学金

优秀团队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以团队形式开展实践活动的团队,旨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拼搏奉献精神。(1)评选对象:

①社会实践获奖的优秀团队;

②经学院、分院审批通过的学生学习团队;(2)评定方式:

学生自愿申请,由分院上交学工部,由学工部统一审核。(3)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为800元/年,累计不超过80000元/年。

二、综合奖学金:E、精英奖学金

精英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1)申请条件:

①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②学业学分绩点排序为专业前10%;

③体育成绩优秀或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根据每年一次的体能测试结果或每学期末的体育成绩。将学生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等。划分标准: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中等;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④公寓区内表现测评优秀:a、获得三、四、五星级寝室者;b、获得优良学风寝室者;

c、获得校、院、分院优秀寝室、文明寝室、模范寝室等;d、获得校、院、分院党员寝室、绿色寝室、学生干部寝室等。(2)评比方式:

学生自愿申请,经分院审核推荐,由学生工作部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二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招聘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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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招聘24人公告

201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招聘24人公告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一、学院简介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现任院长为著名世界经济问题专家、厦门大学原校长助理、博导庄宗明教授。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1年,学院被列为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中唯一的独立学院。在2012中国教育品牌总评榜中,学院更荣获“中国最具竞争力独立学院”称号。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入围“武书连版”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前十强,并被评价为“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温州茶山高教园区,南接大罗山,北邻三垟湿地,占地近705亩。开设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英语、广告学、传播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22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372人。

二、2015年人才引进计划(见附件)

注:除高级职称外,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需是全日制本科。

2015年浙江教师招聘【省统考】面试课程:

三、相关待遇

(一)教授、副教授、博士

1、经学院引进,工作考核合格者,提供事业编制,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满360教学工作量,副教授、博士年薪12万以上,教授年薪15万以上;

3、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的安家费为2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不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提供安家费2万(温州市内的副教授不提供安家费);教授具体金额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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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院在自建住房完工之前为教授、副教授、博士免费提供住宿;

5、学院为博士提供不少于30万的购房补贴,为教授提供的购房补贴金额面议。

6、其他需要可另行协商。

(二)返聘教授和副教授

1、满360个工作量,返聘教授年薪9万、返聘副教授年薪8万(含各种福利共1万元/年);

2、超课时课酬金等同于在职教授和副教授,免费提供住宿,同时可报寒暑假往返探亲路费一次(硬卧火车票或者汽车票)。

(三)硕士研究生

1、经学院引进,工作考核合格者,提供事业编制,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满360工作量,年薪5万以上;

3、专任教师免费提供住房两年。

四、其他

硕士、博士在办理入职时需提交温州市体检中心的健康证明,相关待遇和福利以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联系方式

请按下列方式投递简历,简历中应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教学科研业绩。

(一)电子简历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应聘表》发到以下邮箱:wuhr@163.(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字样)。

(二)咨询电话:

人事政策、待遇和招聘程序等方面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六、面试差旅费报销

硕士来校面试,学院提供单程交通费。博士、副教授、教授来校面试,学院提供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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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应聘表.doc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表.doc

【第三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2015

2015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5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

注: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往届生可以报考,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2.入围考生自主选择是否填报我院,未被我院录取考生不影响普通第二批录取;

3.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对“三位一体”考生没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4.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5年3月2日—3月28日

网上确认及缴费:2015年3月29日之前

笔试准考证打印:2015年4月8—11日上午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

面试准考证打印:2015年4月11日晚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入围名单公示:4月下旬

志愿填报:7月中旬(第二批提前批)

录取时间:7月下旬

四、报考费

110元/人(网上缴费)

五、学院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①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与专业潜质等方面,题型以客观题为主;

②面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素养为主,主要测试学生专业认知度、专业性向、学习能力和判断能力。

2.成绩计算

注: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3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不含自选模块);

学院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50%+面试(满分为100分)*50%;高考总分二总分750分,折算成总分100分(高考总分二没有最低分要求);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材料递交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需考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系统打印);

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教务处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

七、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11日13时开始,时间1小时;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我院招生网、手机短信(申请表上填写的中国移动手机)和微信的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12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

3.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学生名单在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测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关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八、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围考生自主选择是否填报我院,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不影响普通第二批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5%+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凡被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九、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wuzs

新浪微博:

咨询QQ群:7628757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微信公众号:zswu

咨询电话:0577-86698888

联系地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第四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实务练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练习题(二)答案

1.温州某进出口公司向英国进口商报价出口鞋子。报价为每双10美元FOB上海,现英国进口商要求改报,按FOBC5%报价,请问我出口公司应如何报价?

答: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FOBC5%=FOB/(1-5%)

=10/(1-5%)

=10.53美元

所以,我公司应报价:每双10.53美元FOBC5%上海。

2.我公司出口到某国家商品1000箱,每箱体积10厘米×20厘米×40厘米,毛重为30公斤。经查,该商品计费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每吨运费率为200港币。另查得到该国要加收港口附加费20%,问:我应付轮船公司运费多少?

答:

(1)因为计算标准为W/M,而:

W=30公斤=0.03公吨

M=10厘米*20厘米*40厘米=0.008立方米

W﹥M,所以选择重量吨计算运费。

(2)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

=0.03*1000*200(1+20%)=6000*1.2=7200港币

3.某公司对外报价每箱330美元FOB天津新港,后外国商人要求

报CIF伦敦,假设运费每箱40美元,保险费率为0.6%,投保加成率为10%。试计算我方应报的CIF伦敦价。

CFR=FOB+国外运费

=330+40=370美元

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370/【1-(1+10%)*0.6%】

=372.46美元

我方应报价每箱372.46美元CIF伦敦。

【第五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工作优秀奖学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精英奖学金3

阮航帆杨露露边颖沙

学业优秀奖学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一等19

周晓丽谭嘉锋周辛莹姚双杨郑霞陈依娜陈晓荷李恭峰刘威徐斯谷静铭章心杨紫燕朱韦嘉林时贝钱佳佳张芸茜宁诗婧李慧珊

二等49

钟杨飞孙曼嘉戴国哲沈佳玲董何艳吴凯莉潘雪莲蔡温怡郑婉芬杨斌伟王可雨周婵王琼湘陈羽雯谢娅叶丹玉胡伟吴淼红陈婷婷罗莎施美佳褚思言陈依依韩赛胡佳婕孙佳丽陈玉娟戴鸯方婷李雯雯林梦妮蔡领缪珍妮胡琼姜燕智王安丽孙洁戴鹏陈巧娜魏舒雯王吉锦郑雨漫沈巧王琼徐真张函珊潘金贤许可姜乙

三等100

张师师林娟娟阎雅敏张海燕高艳徐子烨朱俏源潘莎娜蔡晖黄露映姚晨李慧洁颜丹霞唐琪琪郑梦艳卢柠杨银威杨柳艳张媛媛翟如意吴佳娜项楚程黄湖金海莉翁宾汝郑素敏谢艳龚叶孝郑升梅蔡秒乐苏锦锦李欢贺梦娜屠丹娜李萍季铭锦陈金金孙静倩程林佳何锦霞张圣郑悄悄陈煊南周清清林敏林盼盼杨伊曼赵雪陈彤彤金燕子邵诗雁沈姗姗童晓倩于佳佳徐蓝蓝赵郑和魏晗姝郑泽兵丁晓蓉潘青慧方城燕王颖李晓陈丽燕夏燕青吕小琦高庆成薛女珍李锐笔欧珍敏方春霞吴思璐陈林凡胡婷王晴陈珂宇沈佳丽潘旷宇王志伟管柳君张楠楠江佳瑶项爱佳张晓涵陈创奇朱蓓蓓池茜茜王文静陈超刘文文沈佳妮沈洁怡张自芳龚妍应宁葛腾泽杨倩胡存泽范家豪吴倩倩

学业进步奖学金11

王越张辉屠云钰徐芬芬洪翼龙倪丰誉朱心欢王皓翔赵彩霞沈佩佩郑莉雯

德育优秀奖学金18

池莉莉李一鸣杨斌伟姚双杨张海伦蒋宇婷陈海华陈佳燕韩赛周银朱智凯李雯雯陈凯妮郭庆戴鹏王文静陈创奇徐炜康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71

张瑶瑶池莉莉蔡晖孔垂政王越龚佳慧黄炜茜田凯瑶张海伦金心如赵奇峰唐梦琪吴佳娜李锋泽季杭倩郑素敏郭侠君徐晓佳李征宇潘超群钟晨涛胡益胜罗敏陈煊南王小青郑增豪陈羽雯罗敏曹金锋孙立霆陈佳燕吴瑶瑶韩赛周银朱科伟徐芬芬徐蓝蓝陈沈和王珏珍沈姗姗倪丰誉李晓李雯雯方婷华伟林梦妮丁晓蓉王琳魏祎纯王继杰蔡领陈凯妮肖云培陈林凡陈赛琪孙洁康雨翔丁盛鑫徐雯茜魏舒雯罗敏芳郭欢超王琼王文静金璐璐张晓涵陈创奇边颖沙戚蒙彬陈阳春徐炜康

文体优秀奖学金(一等)4陈海华方旭红杨露露叶敏

实践优秀奖学金1周银

【第六篇】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竞赛(微积分)大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竞赛(微积分)大纲

本次竞赛主要面向非数学系专业的在读本科和专科大学生。内容涉及到大学本科(专科)《微积分》或《高等数学》课程所涵盖的各知识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函数极限和连续性

考察考生对函数、极限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函数极限的讨论和计算;

掌握函数的连续性,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有界性、最大值和最小值定理、介值定理、根的存在定理),并会应用这些性质。

二、导数及其应用

函数可导性的研究,函数导数的计算;

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

利用导数研究函数的性质(单调性,凹凸性等)以及导数的应用(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等)。

三、积分学

不定积分的概念、计算(不定积分的换元法、分部积分法);

定积分的概念、性质、计算(定积分的换元法、分部积分法)。

注:试卷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