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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论文,你所期待的法治中国

详细内容

篇一:《大学形势与政策——你所期待的法治中国》

你所期待的法制中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

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必须选择依法治国。经过了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变得富裕的同时,却丢失了幸福感。原因是衣食需求已经不是主要的需求了,按照需求理论的解释,我们依然已经走在了需求个人尊严的阶段了。这里有很多的变化可以见证,二十年前时,我们没有食品卫生的观念,有饭吃就行,谁会因一根头发,去找饭店的老板。十年前,可能大多数人不会将体检作为重要的健康保障内容。现在有车有房才是标准生活。生活在变化,观念也在变化,需求当然也发生了变化。当我们期望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时,却出现了食品安全、空气污染、水土污染及环境破坏,而且没有看到有遏制的迹象,没有看到很有力的执法。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背后不断揭露出权力的不作为甚至腐败,在大量领导干部权力寻租,利益扭曲,贪腐成性,为所欲为的事实面前,还有在粗暴干预司法,以及司法不公大量出现的社情面前,人民深深的感觉到声音的微弱,对国家和社会的无奈,当自己在面对强权时只剩下以生命对抗甚至以极端暴恐的方式报复社会。所以,我们今天想要的幸福和幸福的破坏是在同时发生,我们需要权力来保障我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但权力又处处躲身,甚至于站在我们的对面,这些实情是我们需要依法治国的现实。

法律是公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特权之人。法律要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人民乐于遵从。法律因为是公开的,所以无人能违法而不被知,也因为公开而易于遵守。法律就是为该为而勿欲为的行为规则体系。法律的价值就是被遵守,崇尚法律应当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共识,成为人们的核心道德。时至今日人类在国家治理方式的探索中,法律应该是已经取得普识的有效国家治理方式。中国是正在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正处于发生着深刻社会变化的历史时期,在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后,需要国家治理形式的变化,需要国家自身的转型,而依法治国正是其必然的选择。

中国法治的实现,需要在恪守法治目的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进行不断的制度创新,通过符合法治要求的制度创设,构筑中国法治的柱石脊梁,其过程虽艰巨,但也锻炼了信心,磨合了性情,培养了法治文化,这才是中国法治的可求之路。

篇二:《形式与政策论文依法治国2015年》

—关于依法治国

姓名:康倪

学号:14207100

班级:14艺术设计班

形式与政策—关于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要有坚强的政治保障。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电影《亲爱的》讲述的是田文军和卢晓娟的儿子鹏鹏,被人贩子拐走后他们同一群相同遭遇的人一起寻找儿子的故事,在寻找的三年里,田文军利用各种途径寻子,被很多利欲熏心的人骗过,最终才找到,人贩子是李红琴的丈夫,他先后拐过两个小孩,包括鹏鹏和吉芳,虽然吉芳被李红琴称是他丈夫在工地捡来的,但无从考证。很明显,李红琴的丈夫拐走小孩是违法行为,这不仅对小孩是一种伤害,对家长更是一种折磨。当田文军在孩子失踪后报警,但警察却称需在失踪24小时后才能立案,充分体现警察等官员不作为,不为人名服务的态度,当田文军和卢晓娟找到儿子时,并没有经过正当途径儿子,而是直接强行把儿子抱走,虽然爱子之心可以理解,但也不能违反法律。当得知李红琴的儿子被抢走时,那些村名一拥而上,强行强之,更是不懂法律的表现。后来,卢晓娟和李红琴挣抚养权的同时,知晓卢晓君正在和他的现任夫婿办离婚手续时,她的律师和法官都叫她先回去,因为根君法律规定,收养福利院的孩子必须要有夫妻两人共同申请,由此可见,依据法律形式是进行任何法律活动的基础。综上所述,依法治国是现代一种最进步的政治法律制度的目标模式,是当代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基本保证。

1955年中共十五大上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名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

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应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客体是国家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战略方针和战略目标,具有以下特点:

全局性。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实现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这一方方针因成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的共同行为准则。那种认为法制主要是“治民”而不是“法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法律的作用主要是治官,这是由民主政治代替了专制政治所决定的。宪法出现在近代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整体性。依法治国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然后还有,从立法到执法、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系统工程。因上下呼应左右协调前后衔接,那种认为依法治国只是中央的事情,“依法治省”、“以法治村”等等提法是不正确的。

目的性。法治国家作为现代一种最进步的政治法律制度的目标模式,其要求是具体的、确定的、可预测的。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因具有一系列现代法治原则,它因有中国的一定特色,又必然具备现代法治国家的各种共同特征,以作为前进的目标、努力的方向和行动的向导。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

行法律和宪法的义务。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因为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却能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求,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讲法律作为指导和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三)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制区别于人的重要标志。

1978年,中国只有宪法和婚姻法等寥寥几部法律。而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已经达到242部。这样的数字,折射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科学立法推动社会转型,简政放权打造法治政府,司法改革保障公平正义,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的蓝图在一步步变为现实。此次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体现了一以贯之的治国思想、执政理念。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

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从打虎拍蝇反腐败到全面深化改革,从民生持续改善到生态文明建设,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离不开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至关重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中国。

在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经历了一个长久的历史过程。建国后,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有过重大挫折,特别是经历了十年“文革”的浩劫。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国内与国际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他深刻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②邓小平同志虽然在其著作中没有用过“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的提法,但是他对如何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从而为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整套原则,为我们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勾画了一幅准确、完整、清晰的蓝图。

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③这一思想和理论,后来他曾反复加以阐明和强调。他指出,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

篇三:《2015形势与政策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我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京西宾馆胜利召开。“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与四中全会有关的内容。

一、四中全会的背景及主题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简称。出席四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列席会议的有中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和专家学者。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现在已经召开了8次四中全会。全会议题以党建或经济为主题的各有3次,以人事为主题的有1次,本次全会研究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专门拿出一次全会来探讨、研究、部署依法治国的问题,这在1978年以来37次中全会中是第一次。它彰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清醒看到了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须条件,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所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同时,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巩固以往既有的改革和发展成果,通过改革逐步化解面临的问题,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必须依法治国,这是历史的选择。四中全会公报通过以上介绍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简要地阐述了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以下四个历史特性

1、探索“依法治国”道路的历史一贯性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文革”十年浩劫教训的反思和警醒,邓小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传递出鲜明的法治思维和主张。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2、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历史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位一体性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4、总目标遵循原则的以人为本一统性

全会《决定》强调了实现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研读《决定》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五项原则遵循了对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强调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攻克深层复杂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观众朋友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过以上我们对四中全会《决定》总论部分的学习,我们会深刻感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篇四:《形势与政策论文》

海南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

(二○一四至二○一五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姓名:项媚学生学号:年级专业:指导老师:张井富完成日期: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形势与政策论文

今天辅导员给我们上了形式与政策,给我们讲了依法治国的内容,重要性以及意义。让我们深刻领会到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也让我们对国家未来的趋势更加的了解,对于国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