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导则(一)
详细内容
1.总则
1.1 为全面推进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经理责任制,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队伍,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2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是行业建设(建筑)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业道德实施的行业自律管理,是项目经理个人在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工程项目经理诚信建设的组织基础与机制保障。
1.3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专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任用、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原则实施。
1.4 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所属会员在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受本导则约束。
1.5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与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组成的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作为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的指导监督机构,规划和协调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业化建设办公室),职业化建设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的协调、服务与具体实施。
各行业、各省市建设(建筑)协会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推进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化建设推进机构),是岗位职业管理的直接组织,负责本行业、本地区的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的指导、培训、评价、服务和监督。
没有成立行业建设(建筑)协会的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可与职业化建设办公室协商,直接归口其管理。
1.6 职业化建设办公室和职业化建设推进机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企业的主导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正确行使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2.有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指企业为建立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确保工程项目功能、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环保等各项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职业岗位和责任主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某一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2.2 岗位职业能力评价,主要是指对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职业人员,能否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品德、素质以及综合能力的评价。
3.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能力评价等级
3.1 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能力评价等级
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能力评价按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承发包类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能力担任国内外各类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的项目经理;
B级(大型工程项目经理):有能力担任大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经理;
C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有能力担任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和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
D级(小型工程项目经理):有能力担任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项目经理。
工程项目规模参照原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3.2 工程项目经理的职业道德敬业:恪尽职守、勇担重任;守法:奉公守法、清正廉洁;诚信:忠实履约、以义取利;奉献:甘于奉献、服务为荣。
3.3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2.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4.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诚信尽责;
5.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