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设备管理(一)
详细内容
设备管理是资产(设备)密集型企业内,在设备的新建、在建与运行维修中,在不明显增加维修费用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IT)降低停机时间,增加产量的一套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设备全过程管理 life-cycle management of plant设备全过程管理是指把设备的一生,即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从研究、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直到改造、报废)作为管理对象,加强全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横向协调,以达到设备的良好投资效益。
实例: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3、职责
3.1主管部门
3.1.1以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组成的设备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决策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
3.1.2工作范围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试制鉴定、购置合同,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1.3生产部门负责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执行领导小组决定,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传递信息。
3.1.4设计、基建、财务、物资、劳动人事、生产、调度各部门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全过程分管工作,与各有关部门联系。
3.1.5设备运行和检修部门,负责对设备检修、改造、试验、运行的管理。
3.1.6检修部门每年5月底前提出下年度大修计划报生产部,每月18日前将下月度检修计划报生产部。
3.1.7检修、运行部门每35年修改一次设备检修、运行规程。
3.1.8检修部门在设备变更或搬迁前7日,重要设备一个月前填写设备异运报告单,一式三份报生技科,经生技科批准后转调度和申请单位,重要设备经总工程师批准。
3.3权限
3.3.1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网内设备迁移,经省公司同意后,有权决定本公司设备的投运、停运和报废处理。
3.3.2设计、基建部门对违犯国家基建规定的项目,有权拒绝设计和基建施工。
3.3.3检修和运行部门要参与设备选型、设计验收、交接和评级。
3.3.4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计部门有权拒绝选用,运行部门有权拒绝验收。
3.3.5对超检修周期,须经技术论证分析后,总工可决定是否运行。
3.4工作协调
3.4.1设备全过程管理,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的领导下,各部门按分工进行管理。
3.4.2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缺陷消除,按各部门分管范围负责,牵扯两个以上部门的工作,由生技科协调,重大问题由设备管理小组决定。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内容、质量、要求
4.1.1设计和设备选用
a.送、变电工程建设按基建程序进行。计划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安排设备设计任务。
b.计划部门做好5至10年电力发展规划,包括负荷预测、电力电量平衡、电源建设、电网改造等。
c.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任务,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择优选用设备。要有技术论证,要充分听取使用、检修、运行部门意见,在初审时决定。
d.根据工程项目准备情况,施工部门在施工前一个月提出开工报告,按批准规模、工程进度、建设要求、设备交货日期、施工能力编报年度基建计划。
e.财务部门根据下达的工程项目计划,负责落实资金。
f.调度部门参加新扩建工程的设备审查,负责提出继电保护、通讯、远动、电气设备选型审查意见。
g.设计中有特殊技术条件时,应与使用部门、制造单位协商落实,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并认真编制工程设计概(预)算书,供货合同中应按国家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4.1.2设备的订购、监造、检验
a.物资部门对工程设备,从订购、监造、运输、验收等实行全面负责。
b.新、扩建工程的设备订购,应按招标方式,设备招标由物资部门牵头,设计、生产、基建、检修等部门参加,签订协议及订货合同。
c.工程选用设备必须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的原则,并填写计划报总经理审查后订货。对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无质量标准和未经有关部、公司签订的产品,不得订购。对新产品必须报省公司批准。
d.设备选购按"合同法"规定签订正式合同。应明确供货规范、型号参数、技术标准、试验方法、质量要求、交货日期、保修及图纸资料份数,在价格中必须明确预留设备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随时了解制造厂的生产情况,质量保证等情况,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去制造厂监造,参加重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提出,要求厂家现场服务和安装监督。
e.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必须对设计包装、防潮、防腐提出要求,符合海、陆、空运输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