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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哪些遗传病的夫妻不宜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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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患遗传病的夫妇或由于一方是严重的显性遗传病患者,或由于双方都患有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或由于双方都患有较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都属于不宜生育孩子的夫妇。因为这种情况下,孕育具有遗传病孩子的概率非常大,所以一定要相信科学,选择不生育。

一方为各种严重的显性遗传病患者

这一类遗传病患者的疾病有视网膜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表现为全身肌肉萎缩,以面、肩、上肢比较明显,同时伴有白内障与毛发脱落)、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表现为步态不稳、言语障碍、视神经萎缩、眼球震颤等)、软骨发育不全(表现为侏儒,四肢短小,面部畸形)等。

这些疾病的共同特点是能造成胎儿明显畸形,不能正常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并且会直接遗传。父母一方有病,子女大约有半数会发病,所以不宜生育。

夫妇双方都患有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

男女双方中如果一方是隐性遗传病人,则所生子女一般只带致病基因,并不患病;但如果双方都患有同种隐性遗传病,所生子女就会有很高的发病机会,甚至可能全部发病。如肝豆状核病变,它是一种铜代谢障碍的遗传病,发病后有震颤、肌张力增强、智力减退等神经症状以及黄疸、腹水、肝脾肿大等肝脏病症状,这种病非常难治,所以有此隐性遗传基因的父母最好避免生育,以免产生不良后果。患哪些遗传病的夫妻不宜生育

夫妇双方患有较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

如父母患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精神病、原发性癫痫、先天性心脏病、唇裂、腭裂、糖尿病等,其子女发生疾病的概率较高,所以最好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