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时间违规吊装 吊绳断裂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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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2008年4月3日,我和一名职工在回收某井的电加热控制柜时,发现控制柜上边的铁丝有腐蚀,觉得不大保险,便对另一名职工说:"换钢丝绳吧。"但是他已经爬上去而且将吊钩挂好了。为了节省时间,也是嫌麻烦,他坚持就用原有的铁丝。这时司机也在一边催促说:"没事,抓紧时间吧,还赶着回去吃饭呢"。而且我也想快点干完活下班,也就没有再坚持。当吊装的控制柜移动到车斗的上方,我正准备上前扶着控制柜就位的时候,只听见"咔嚓"一声,铁丝断了,控制柜向我站的方向倒了下来。我下意识的向旁边一闪,控制柜砸在了车挡板上,险些将我砸伤。
【个人感悟】每当想起这件事情,就感到一阵后怕,如果躲闪不及,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呀。因此在干工作的时候不能着急,更不能心存侥幸,施工前一定要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在明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还违章操作,往往是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专家点评】吊装控制柜、电机等操作是采油生产过程中经常性工作,起重操作属于特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在此次事件中,带班干部发现了吊索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及时纠正,操作人员为赶时间,抱有侥幸心理,从而导致吊索选用不合适,吊物坠落险些伤人。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
第十二条 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起重指挥人员应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第十三条 起重作业中,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第十四条 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