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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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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6个案例告诉你怎样理解四种形态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6个案例告诉你:关于"四种形态",这样理解就偏了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运用“四种形态”,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要抓小放大、减缓收兵?是不是纪委的责任减轻了、工作更好干了?是不是对违纪干部要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其实,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的误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着眼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个方面有机统一,相互关联,实践中必须全面把握,才能够达到良好效果。

1实践“四种形态”,意味着抓小放大、反腐收兵?

2015年2月,广东某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市监察局副局长李荣(化名)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顶风违纪问题。在市纪委函询核实问题时,李与相关人员均予以否认。该事件被网络曝光后,李与相关人员再次串供,应对组织审查。同年8月,广东省纪委查实李荣违规接受公务宴请、收受礼金礼品问题,并在组织函询期间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串供隐瞒事实真相,情节严重。最终,省纪委决定对李荣予以立案审查,对其采取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处分。

有人说,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实践“四种形态”,意味着反腐败就要减缓收兵。绝对不是!“四种形态”对应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使纪律严起来、管住大多数。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处理、党纪处分要经常运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2“四种形态”只是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

“小安,你下班不忙的话,跟我在公园转一下,有点事聊一下,好不好?一会儿见„„”这通听起来像邀约朋友般的电话,其实是湖北孝感市云梦县纪委副书记徐奇满准备和单位机关干部安某进行谈心提醒。据反映,安某近期要为其子筹办10岁生日宴,邀请了不少同事参加。公园散心时,徐奇满提醒安某,生日宴邀请对象要慎重,谨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安某及时打消了邀请同事参加生日宴的念头。去年至今,孝感市纪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6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防止苗头变恶果,防止小事铸大错。问卷调查显示,92%的人认为从中受到了警示,并对这样的提醒表示感谢。

“四种形态”的提出,重申了一个重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全党、

治全党。换言之,纪委监督执纪的对象范围是8800多万党员,而非仅仅局限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任何一名党员只要有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不论是何职务,都应受到纪委监督。

3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会不会一问就没、一谈就了?

2015年6月,某县公立医院药剂师因违规参与药品经商活动被处理。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汪主任约谈了该院分管药剂工作的副院长林某。

“现在惩治腐败力度这么大,纪委工作很辛苦吧。”检讨完自己作为分管领导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林某和汪主任闲聊起来。“我们辛苦些不要紧,关键是能把有违纪苗头的干部拉回来。外行人看咱们纪检工作,以为就是处理人。我们还把更多精力放在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上,防止他们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汪主任的话让林某若有所思。

洞察到这一变化,汪主任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除了抓行政工作,平常还从事内科临床工作,有没有药商给过你回扣或其他好处?”

林某低着头,几度欲言又止,最后吞吞吐吐道,“因为业务关系,和药商还算比较熟,有时候会吃个饭啥的,但没有回扣的事情。”“康杰医药公司的刘某某,你认识吗?”

“嗯„„对,我认识„„我们之前算是有往来,有时候因为我们

用了药商代理的药品,他们也会表示表示,但不算是回扣„„”这时,汪主任趁热打铁,举出了近年来县纪委查办的干部由吃拿卡要走上贪污索贿不归路的案例,力争打破林某的思想顾虑。

听了汪主任一番话,林某思索良久后说道,“去年中秋节的时候,刘某某找过我,说感谢我开处方药的时候用了他们公司的药,让我以后多多照顾,她当时塞给我1000块钱,我没推辞掉,就收下了„„”“你对这件事的态度很重要,如果你能积极主动把问题说清楚,组织会考虑从轻处理的。”

林某沉思了片刻,接着“竹筒倒豆子”般地说出了其他5笔收取药商“表示”的行为,共计3000元现金、700元购物卡。

林某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并配合退回违纪所得3700元,县纪委对其从轻处分。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既要敢于担当,又要善于担当。尤其是如何让被谈话人放下心理包袱,直面问题,又能让其充分认识到这是组织的关爱,考验执纪者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过去监督执纪有一种倾向,要么不得罪,得罪就得罪死。要改变那种接到问题反映,不去“惊动”干部,眼看着他的错误越来越严重的做法,有了问题反映就要同本人见面,鼓励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多大的事都主动找组织讲清楚。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确保谈话能真正起到良好效果,避免一问就没、一谈就了。

4实践“四种形态”,是要对违纪干部高举轻放?

2014年9月以来,山西积极探索,"四种形态"结构性特征已基本显现:一方面克服“养案压案”弊端,对反映笼统、问题轻微的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处置,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另一只手也从未放松——惩治贪腐利剑高悬,以严厉惩治极极少数,形成并保持强大震慑,来教育警醒大多数。

在发现阳泉市委原书记洪发科的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后,省委没有因山西11个市已经查处4名市委书记而放缓或放松纪律审查的节奏和力度,坚决查处了这一贪腐的典型。

省经信委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永辉,组织上多次找他谈话,他拒不承认违纪事实,而是挖空心思向组织说假话,对教育帮助拒不接受。最后决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结果查出许多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双开”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5实践“四种形态”,只是纪委的责任?

2015年,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2503人次。今年以

第二篇、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近日,xx区纪委将《准则》和《条例》学习,与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学习结合起来,将“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作为贯穿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主线,引导全区纪检干部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和纪检工作新常态下,理解领会《准则》和《条例》要义。

一是把握好“四种形态”的具体应用。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论述和《准则》《条例》,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在“三严三实”教育中,组织“四种形态”和《准则》《条例》学习的专题研讨,谈心得、讲体会,进一提升机关干部对新常态下纪检工作新要求的认识。教育引导大家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中,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加强纪律建设;既要坚持高的标准,更要守住底线,切实做到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是做好新《准则》《条例》的宣传讲解。区纪委向全区所有纪检干部发放了《准则》《条例》合订本,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争做《准则》《条例》学习的组织员和宣讲员。在自我学习同时,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工作,借助中央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向同事和身边人进行宣讲,引导大家增强对从严治党的切身感受。

三是当好从严治党的执纪员。《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区纪委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做《准则》《条例》模范的遵守者,要向高标准看齐,从严要求自己,捍卫党纪党规严肃性。同时,要全面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维护党纪党规权威,树立起新准则,运用好新条例,继续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把握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中切实落实好中央反腐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

下一步,区纪委将组织全区是各级党组织,围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学习,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基准看齐,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第三篇、“四种形态工作措施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学校党支部贯彻《四种形态》工作措施

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从小问题治起,从苗头处截断,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

一、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思想建党,持续发力日常教育监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动自觉,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把党章的学习贯穿全年始终,坚定内在信念。深入开展学党章每月一课活动,通过理论专题学习、书记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定内在信念。

二是结合“三严三实”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外在约束。“四种形态”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是应有之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转发区委、局党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等方式,使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每一位党组织,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看到“红线”,知晓“禁令”。

三是采取“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坚持开展每月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四是督破纪整苗头,强化监督常态化。用党规党纪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用纪律规矩对照违纪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查处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积极营造“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氛围。盯住两个重点严查“节日病”。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纪律要求,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双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拉响“警报器”,防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生。

二、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多措治党,灵活运用组织处理手中武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患未然。

一是规范支部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认真落实每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次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活动结束后组织一次支部专题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对照检查“三个一”做法,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作为常态常抓。

二落实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与党员干部签订责任状。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述廉评议会议。

第四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研究与思考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研究与思考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思想的延伸、深化和具体化,是监督执纪工作的行动指南。如何理解“四种形态”的意义和内涵、客观评估落实中存在的困难、更好地把“四种形态”落实到位,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深刻认识和把握“四种形态”的意义、内涵。

1.“四种形态”体现了纪法分开、纪比法严的要求。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约束的是全体公民;党纪是党组织的内部规定,管理的是全体党员,治国要依法,治党要依纪。世界上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人民选择的,归根到底取决于党的先进性及其严明的纪律。在新时期,党肩负着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严于法律。“四种形态”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用纪律对绝大多数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只把极极少数的涉嫌违法的交由约束普通公民

的法律来制裁,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思想。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2.“四种形态”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高度智慧。一是保证大多数的智慧。毛主席曾说过:什么是政治,政治就是让拥护我们的人越来越多,反对我们的人越来越少。中国共产党在成长发展的历程中,一直高度重视团结和争取大多数,正是这一智慧最终成就了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正风反腐的强力举措,一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这些“老虎”、“苍蝇”毕竟只是少数,只管少数是治标,管全面、保证大多数党员是好的才是治本。“四种形态”正是通过教育多数、医治少数、挽救极少数等层层努力,最终让绝大多数的党员都能“健康”而充满活力地为党工作,为人民奉献,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领导力和战斗力。二是抓早、抓小的智慧。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形象地描绘了这一过程。抓早抓小,把一些坏苗头、小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则会事半功倍,而一旦任其发展起来再处理就会事倍功半并且可能无法控制。“四种形态”从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起,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两道堤坝拦截阻断党员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体现了对抓早抓小时机的精准把握。

3.“四种形态”指明了监督执纪的具体路径。

“四种形态”层层深入,对应的问题越来越重,适用的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人数越来越少,指明了监督执纪的环节和步骤,划出了治病救人的层层防线,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实践遵循。第一步,“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在“治未病”,搞预防,让大家远离纪律底线。第二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重在“治微恙”,对触碰纪律底线的党员,抓早抓小,及时点刹、叫停,防止小错变大错。第三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重在“治重疾”,对那些前两步措施没有产生明显成效或者“漏网”、严重违纪但还没有违法的少数党员,下猛药、出重拳,作最后的挽救。第四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重在“处不治之症”,对完全突破纪律,已经触碰法律底线的极极少数党员,交由法律惩处。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破解的问题。

1.需要破解一些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缺乏敬畏心的问题。

纪律的作用在于约束,通过监督执纪促使党员守纪是他律,通过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使其敬畏纪律、自觉守纪是自律,他律很必要,自律更重要、更有效。目前在广大党员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律意识淡薄、对纪律缺乏敬畏心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对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大家都在追求民主、自由,党员也是人,也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对党员管是应该的,但没有必要管得这么严、这么紧,有的甚至认为管得太严了

不利于工作推进、不利于经济发展。二是对纪律了解掌握不够。一些党员把纪律放在一边,不学习,不了解,触犯了纪律还不知道,讽刺性地践行了“无知者无畏”。三是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认为违法是大事,违纪是小事,背个处分无所谓。有的甚至不怕处分怕通报,把面子看得比纪律更重要。四是对执纪越来越严的趋势认识不够。一些党员还停留在习惯性思维上,认为犯了纪律就是批评批评、教育教育,改了就是好同志,没什么大不了,行为上还有随性、任性现象。还有些党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党员那么多,不一定就会管到我。

2.需要破解纪检监察干部不担当的问题。

担当是监督执纪的前提。“四种形态”要求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不担当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做老好人,拉不下脸。这在派驻纪检干部中表现较明显。他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认识不清,觉得到纪检监察岗位就是组织给安排个位子、提个职级,作为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无法监督一把手,对于朝夕相处、一个锅里摸勺子的同事也下不了手去监督,不如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混个好人缘,只要不被外界发现问题就行了。二是自身不硬,底气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不高,把自己完全等同于一般党员,在监督执纪上腰杆不直,“心虚”、“气短”。三是心存顾虑,怕得罪人。落实“四种形态”,那些被咬耳

扯袖、红脸出汗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的人都还在岗在位,这些人会不会心存怨恨、明里暗里挟私报复?还有的纪检干部(比如高校纪检干部)考核测评还在本单位进行,被监督处理的人手里还握着评价他们工作的一票。这些客观上都会让纪检监察干部有所顾虑,产生怕的心理。

3.需要破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落实“四种形态”是新实践,需要新的能力素质来支撑。一是发现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首先就是要发现问题,早发现才能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二是沟通的能力。批评、处分、处理都是手段,目的是要让被批评、处分、处理对象改正错误,如何让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并且自觉自愿地改正,而不是对组织、对纪检干部心生怨恨,情绪对立,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沟通技巧。三是掌握最优方法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要做大量的复杂的细致的工作,因人因事采取合适的方法,找到开锁的钥匙,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四是理解和掌握处理尺度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是要通过四种手段来管理党员,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同类问题的处理上尺度要一样,不能有的轻有的重,产生党内不公平现象,也就是不能解决掉一个问题,同时解决出新的问题,这样执纪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上述种种能力都是亟待提高和增强的。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1.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落实“四种形态”,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

第五篇、四种形态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四种形态”是指,①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③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④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新提法既接续了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方法论,又符合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内涵

“四种形态”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第一种形态解决了党员干部思想出轨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有效解决各级领导班子“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提高班子内部监督的自觉,防止问题发生。党委、纪委经常咬耳朵、扯袖子,甚至大喊一声,把监督提醒做扎实,做细致,能够让一些思想意识上有不良打算的同志及时得到提醒教育,防止党员干部的思想“出轨“。第二种形态发挥轻处分的惩戒功能。一些党员干部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纪律红线,但情节轻微,问题不严重,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这时该处分该处理就绝不能心慈手软。运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让违纪的同志感受到纪律的惩戒作用,增强对党纪的敬畏感,达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效果,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第三种形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最后挽救。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

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第四种形态描绘出监督执纪的“理想型”。如果前三种形态都能得到贯彻落实,那么第四种形态一定能够实现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意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四种形态”的提出,凸显了组织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意愿。仔细分析前三种形态,其实是在给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设置三重“带电的高压线”,只有冲破了这三条高压线,党员干部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可以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并以常态化严管干部的方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全面从严治党绝不仅仅是事后式的重典治腐,不能仅仅停留于对贪污腐败问题的“终端处理”。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在惩防并举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用最多的办法、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和挽救,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极少数,从而在预防腐败上构建立体防治体系。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四种形态”并非放缓反腐节奏

有的人认为“四种形态”的提出,意味着中央反腐败工作要调整思路,放缓节奏,其实这是断章取义的错误理解。中央一再明确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再次重申:“我说过,反腐没有休止符。”反腐败不是一场战役、一次运动,它直接关涉党的人

心向背。“四种形态”是对腐败更注重从高压严惩到常态严管,在“不能”和“不想”上多下功夫,将腐败现象的“病根“彻底铲除,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尽快扭转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激发“四种形态”动力,找准党委、纪委工作重心。“四种形态”正是“两责”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既是问题清单,也是责任清单,既需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等方面主动担当,也需纪委在纪律审查等方面积极作为。各级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中要把“四种形态”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党委抓主体、纪委抓监督、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以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为载体,增强纪律审查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严格执纪问责。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坚持纪律导向,小问题不放过,大问题要细查,绝不养案、不压案、不瞒案。二是强强联手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紧密联合司法、审计、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整合案件审查的资源,充分发挥纪委执纪“领头羊”的作用,灵活运用多种措施,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提高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全面开展以案代培的工作,从基础性受理举报件直至移送

审理的程序开始,逐步进行指导,引导他们进行独立开展案件审查工作。

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目标,继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一是在乡(镇)场、市直单位全面推行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成效。二是启用“党风政风监管系统平台”,健全、修订、完善包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话函询、廉洁指数评价、结果运用等在内的配套运行机制,力争把监管平台打造成评价单位和个人党风政风建设成效的“晴雨表”,初步构建全市廉情监管“大数据”。三是聚焦“六大纪律”,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把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种形态”如同监测“三转”进程的“路标”,指引纪委回归党章规定,进入到纪律审查方式和执纪绩效评价的新的“改革窗口期”。

第六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要求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要求

本课程总四个部分来讲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要求的相关问题。

第一部分论述了“四种形态”提出和《准则》《条例》修订的大背景,一是恢复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需要;二是对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经验的深刻总结;三是巩固整治“四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成果的需要;四是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进一步具体化。

第二部分介绍了《准则》《条例》修改的原则和特点。《准则》修改的三大特点,一是范围覆盖全党;二是坚持正面倡导;三是做到了删繁就简。《条例》修改的三大特点,一是实现了“纪法分开、纪法各表”;二是突出了政治纪律;三是降低了处分门槛。

第三部分,讲解了如何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就相当于“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批评教育是“勤浇树”、轻处分是“正歪树”、重处分是“治病树”、立案查处,审查是“拔烂树”。“四种形态”实际上是突出了无病预防,出病早治。

第四部分,为大家厘清了几个认识问题。一、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二、“四种形态”提出并不是反腐转向;三、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纯洁净化党的队伍;四、党委要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的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前言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不久,王岐山同志在福建省调研时,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王岐山说,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10月21日,中央又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四种形态”的提出和《准则》《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五中全会要求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要求。所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两项党内法规,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对落实、落细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我的体会共分四个部分。

一、“四种形态”提出和《准则》《条例》修订的大背景

“四种形态”提出以及新的《准则》《条例》的颁布,是一组分量很重、

相互配套的依纪管党治党的组合拳。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密集推出?我认为有四大背景条件。

(一)这是恢复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和革命理想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是说,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只有十五条,却首创了好几条重要的纪律规定,而且有些纪律严格的程度,超过了现行党章和党纪的规定。例如,党员没有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就予以除名。党员必须受到当地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对党员从事的职业也作了一些限制,必须服从革命需要,还要公开职业收入。作为一大代表的陈公博、李达,就是因为反对党制定严格的纪律,希望党只是个来去自由的空谈俱乐部,而先后脱离了党。建党初期在日本成立中共党组织时,首批党员多是由北洋政府派遣的官费留学生。起初党员人数不多,党组织负责人也是平时在学校上课,课余从事党的工作。后来党员越发展越多,中央就要求留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说你不要再读书了,你改为专职从事党的工作。但这位负责人有个情况,再过几个月他就可以研究生毕业了,他犹豫再三,就试探着向中央提出了一个请求,就是能否再让他兼职做几个月,等毕业了就专职做党的工作。中央答复他了吗?中央没有答复。但这个负责人很快就发现了,从此党任何活动都不再通知他参加了,负责和他与党中央联系的那个同志也找不到了。他明白,自己是被组织上给“甩”掉了。尽管他后来在抗日和反蒋斗争中,始终和我们党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还多次通过自己认识的党员向中央提出请求,希望能批准他回到党的队伍里来,但再也没有被接纳。直到全国解放以后,他还是以民主人士的身份参加政府的工作。因为中央认为,一个把个人的学业看得比党的工作还重要的人,很难想象在党需要他做出更大牺牲的时候,会是什么态度,中央认为这样的人就不适合留在党内。

王岐山同志说,昨天、今天和明天,历史、现实和未来一脉相承,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而我们党就是这样一个英雄群体,维系这个群体的最重要的纽带,就是要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但也必须看到,改革开放60多年来后的今天,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化、社会生存方式的多样化及社会流动性的加强,“组织松懈”“纪律敷衍”的问题,不仅大量存在,还有所发展。有的下海经商或进城打工的党员,几年不和党组织发生联系,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这里固然与两新党组织的建设还不完善有关,也和党员本人缺乏严格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分不开。包括有些党的领导机关,在执行纪律上也大打折扣。例如,所谓“小产权房”都不是哪个农民个人私搭乱建的,而是乡村基层组织占用农田成片开发的,建房的时候就知道这是未经规划的非法建筑,买房的也都知道这是没有产权的所谓小产权房,可是建得照建,买得照买,据说现在全国已经达到几千万套、可以住上亿人的规模。而对这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乡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不要说受到法律追究,受到党纪追求也不多。而且,这些小产权房都不是一个晚上冒出来的,有的已经一期、二期、三期的连续建了好几年,一直大张旗鼓地卖,能说上级领导对这些摆在马路边上的事都不知道吗?为什么出现集体失语?类似现象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我们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中央的方针政策就得不到贯彻落实。

王岐山同志说,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二)对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经验的深刻总结

全国解放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带领中国进入历

史上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党内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也对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产生很大的破坏性影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打虎拍蝇”。有国外媒体称,当前中国的反腐败,是近代史上影响最大的反腐败斗争,我认为说得非常到位。

中央为什么要下这样大的决心反腐?用总书记话说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对于腐败问题,人民群众的反响一直很强烈,党内也早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传闻。但很多案件在这两年被揭露出来后,还是让人们大吃一惊。总书记说:“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从中可以感受到总书记本人都是非常愤怒乃至震惊的。谁能想到,北戴河供水公司经理这样明显属于“苍蝇”级别的腐败分子,竟能被从家里搜出上亿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还有一些村官,也被人们称为“虎蝇”,什么是虎蝇?就是苍蝇的身段,老虎的胃口,贪腐也动辄过亿;甚至教书育人的高校也成了腐败高发区。2014年6月成都中医药大学应届毕业生收到紧急通知:立即送回由校长签名盖章的毕业证书。因为校长范昕建刚刚在5月30日被抓了,学校赶忙重新制作了毕业证,校领导的签名盖章换成了党委书记张忠元。但让毕业生们郁闷地是,拿到新的毕业证书不到1个月,党委书记也被抓了。因为在国家投资10亿元的新校区建设里,他们俩人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的财物达到1280多万元。还有我国的石油工业,特别是大庆油田是靠在冰天雪地里吃干粮、住干打垒起家的,王进喜那句“宁可少活二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的话至今言犹在耳,但周永康负责中石油后,竟然每次请客都不少于10万元,他们是吃饭还是烧钱?而徐才厚、谷俊山等人府第的奢华程度,以及从中抄出的堆积成山的现金和各种奇珍异宝,更超出了善良人们的最大想象力。能够和他们相比的只

第七篇、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

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我省调研期间,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科学有效。每种形态背后都有理论、制度和纪律的支撑,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都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划分的。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要把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转变执纪方式。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

三是拓展监督举措。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加强推进巡查力度,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四是突破“两个责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惟如此,才能有效减存量、遏增量,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实现标本兼治,护好整个“森林”,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第八篇、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唐富贵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改进干部选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要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的新思想,借鉴“四种形态”的思想方法抓干部队伍建设,转换手法,精准施策,打好干部选用“组合拳”。

绳之以矩,正纪律管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以纪律管干部、带队伍。要举起旗子明纪律,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结合干部队伍作风等实际情况,制定规则守则,明确具体要求,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要整体推进抓传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尽快传导到底,让纪律规矩像水一样渗透,与干部工作互相融合,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束之以严,用严督管干部。正纪律是前提,守纪律是结果,督导则是必经的过程。落实“四种形态”,加强队伍建设,要全程从严抓好监督。要关口前移抓督导,严字当头,加强日常监督,严防精神松懈、要求松绑、监督松劲;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问题导向,通过“督”来发现问题、总结剖析,通过“导”来解决问题、挽救干部。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督导就跟进到哪里,在守纪律讲规矩中提振“精气神”。

用之以能,凭实绩用干部。“四种形态”的观点,对用干部有着深刻启发。对照“四种形态”要求,基层干部使用要更加突出“能”字,坚持凭实绩说话,既要工作业绩过硬,更要廉洁自律过硬,以干事创业实绩来选用干部。要增强干部选用科学性,打破不是“可用”就是“不可用”的简单区分,对敢于担当的干部、锲而不舍的干部、埋头苦干的干部,都要分类选拔、大胆任用。要注重以纪律保护干事,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担敢冲,让干部在不违规不越界的前提下,大胆去闯、放心去干,打造恪守规矩、朝气蓬勃的队伍新风貌。

察之以精,按岗位配干部。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要建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机制,这其中,关键就是察干部、配干部。察干部要精准,全面掌握思想、作风、能力、廉洁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岗位履职情况。配干部要合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平庸”干部,酌情调整;对能力与岗位不适应的干部,及时给予换岗;对违纪违法的“问题”干部,依照规定严肃惩处;对问题不大却屡教不改的干部,运用纪检、组织等手段严格处理,实现管理配备的科学化。在察干部、配干部中,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管理、激励干事、推动发展。

延伸阅读:“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对照材料

十八大以来,xx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把紧“关口”,跟踪预防不放松;“点面”结合,强化思想筑牢防线;突出“重点”,严抓严重违纪违法关键环节。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将纪律规矩作为底线,时时警示和敲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抓实约谈打招呼扯袖子,抓实督查树纪律讲规矩

把规矩挺在前头,积极抓实约谈工作,严查“四风”突出问题。一方面通过日常约谈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另一方面开展“四风”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尤其严查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违纪行为,不断促进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堤坝,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目前,区委书记、区委常委对存在问题线索的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题约谈,开展督查50余次,已对涉及39家区属单位、乡镇、社区的273条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大多数

今年以来,xx市xx区弛而不息查纠“四风”,共查处55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人员,涉及问题性质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规收受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卡、工作时间打麻将、大办婚丧喜庆等,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问题约谈、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人数为23人,占比为41.81%。

强化重处力度,对严重违纪行为毫不手软

对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且思想认识无转变的人员和组织给予重处分,着力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今年,xx市xx区纪委以惠民政策为出发点,以整治微企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为重点,围绕该领域存在的代办中介、部分微企业法人通过买卖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虚假

表格材料、隐瞒经营事实以及审核把关人员收钱办事、内外勾结套取微企补贴资金等问题,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4件14人,其中5万元以上6件6人,科级以上干部6人,挽回经济损失432.765万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涉嫌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以开展“打苍蝇”专项工作为抓手,继续将落实违法“种房”“三禁止”作为今年“打苍蝇”专项工作的重点,组织统筹反腐败协调小组力量形成合力,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截止目前,立案66件7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9人,占比为12.86%共立案66件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48人,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48人中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占处分人数的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