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决
缓决读音为 huǎn,jué。意思是:缓决[ huǎn jué ]⒈ 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拼音huǎn jué
注音ㄏㄨㄢˇ ㄐㄩㄝˊ
繁体 緩決
近音词、同音词 幻覺 幻觉 缓决 环玦 緩決 歡噱 環玦 欢噱
词语解释
缓决[ huǎn jué ]
⒈ 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引证解释
⒈ 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 清 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引清 龚自珍 《<昇平分类读史雅诗>自序》:“本朝死刑别二等:曰情实,曰缓决。”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轶闻·谳狱引律同而不同》:“刑部律例:凡调姦妇女未成,致妇女羞忿自尽者厥罪应绞,而有情实、缓决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