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包装印刷势在必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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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鼓励了不正当竞争。
现在,许多商家大量的精力不是花在提高产品质量上,而是一味地追逐“上档次”、“上品位”的包装上,严重的攀比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发达国家早已从立法角度来限制过度包装,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包装物不能大于被包装物体积的1/10。最早推崇包装材料回收的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丹麦率先实行“绿色税”制度,很多国家要求制造商、进口商与零售商担负起将包装材料回收利用与再制造的责任。过度包装物品在韩国属于违法行为。为了落实物品包装比率和层数的限制,韩国政府对商品的包装要进行检查,奖励精简包装,对过度包装的商品要进行罚款。
国内日益泛滥的过度包装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忧心和关注。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于近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上表示,我国将出台相关办法,从2005年开始,彻底制止月饼过度包装的现象。
针对目前日益泛滥的过度包装现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两点入手,来加以整治:
①通过法律和法规等手段限制过度包装的蔓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手段:一是标准控制,即对包装物的容积、包装物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商品价值的比例等设定限制标准;二是经济手段控制,如对非纸制包装和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征收包装税,通过垃圾计量收费,引导消费者选择简单包装;三是加大生产者责任,规定由商品生产者负责回收商品包装,通常可以采用押金制的办法委托有关商业机构回收包装。为了便于回收,生产者会主动选择使用材料少、容易回收的包装设计。
②积极倡导绿色包装。
1.2 绿色包装
①定义与误区
所谓“绿色包装”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世界上发达国家已确定了绿色包装的"3R+1D"原则,即低能耗、新绿色、再利用、可循环和能降解。
在绿色包装理解上,目前存在着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包装废弃物容易处理、或由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就是“绿色包装”;有一种普遍的看法,就是认为凡是纸包装就是“绿色环保”的,这样的理解都是不全面的。当今世界公认的发展绿色包装的“3R+1D"原则:即实行包装减量化(Reduce),包装在满足保护、方便、促销等功能的条件下,应是用量最少;包装应易于重复利用(Reuse),或易于回收再生(Recycle),通过生产再生制品,焚烧利用热能,堆肥处理以改善土壤功能等,达到再利用的目的;包装废弃物可以降解(Degradable),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改善土壤的目的;包装材料对人体和生物应无毒无害。
包装材料中不应含有有毒元素(如卤素、重金属),或含量应控制在有关标准以下。这4点是绿色包装必须具备的要求。还有一点是包装制品从原料采集、材料加工、产品制造、产品使用、废弃物回收再生,直至最终处理的全过程均不应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公害。这是根据生命周期分析法,用系统工程观点,对绿色包装提出的最高要求。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有限,造纸产生的污染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倘若全面实行以纸替代塑料包装,既不现实,又不环保,全面禁止塑料包装会造成更大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