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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诗经》乐歌与中国上古诗歌传统的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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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健词:中国上古诗歌《诗经》乐歌继承
  论文摘要:在人类文化的最初发展阶段上,诗歌、音乐、舞蹈是连结最为紧密的艺术形式。《诗经》作为歌、乐、舞的集合体,它是中国有诗以来的第一部乐歌总集,并且在艺术形式、题材内容以及艺术渊源上与中国上古诗歌一脉相承。通过对二者继承关系的探讨,使我们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中华古文化。
  伴随着时代的脚步和历史的前进,上古的神话、音乐到周代的《诗经》,中华古文化―歌、乐、舞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三者是一个整体。正如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所证明的,在原始部落,也即人类文化早期,歌谣均是载歌载舞的。很少有舞而不歌或歌而不舞的,且“原始的抒情诗是合乐的,……最后,叙事诗或至少叙事诗的一部分,也不单单是记述的,是用宣叙歌唱出来的”。
《诗经》作为乐歌,它与中国上古诗歌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就《诗经》作为乐歌的性质,以及它对上古诗歌的内容形式的继承性方面加以探讨。
在上古社会,由于文字没有发明,人们的情感完全靠口头交流,为了使内心情感得以淋滴尽致的表达,就配之以舞蹈,并加以歌唱,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与音乐结合在一起的艺术形式。《诗・大序》开篇即言:
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吸叹之;吸叹之不足,故味歌之;味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用之也。
从而说明了诗、歌、舞是一体的。其实早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就是如此。如《吕氏春秋・音初篇》载,大禹治水不能与恋人涂山氏女相会,涂山氏女在等待时,便唱了一首恋歌:“候人兮猜!”这是现存最早最短的一首情歌,用歌唱代替语言,抒发内心的激动、期待之情。远古著名的乐舞有《葛天氏之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武》等等。在《礼记・乐记》中:“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三者协同分工构成一个整体。
《诗经》作为诗、乐、舞的集大成,虽然只有文字,音乐已经不可耳闻,但我们从字里行间及每首作品本身的内容结构方面仍可了解到那个时代丰富的民俗音乐生活,以及诗乐的一般特点和演唱概况。其艺术渊源就是上古与乐舞结合在一起用以传唱和表演的歌。在理清《诗经》与上古诗歌传统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明白《诗经》作为乐歌的性质。
  在“五四”时期,顾领刚在《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中指出:
春秋时的“徒歌”是不分章段,词句的复杳也是不整齐的。《诗经》不然,所以《诗经》是乐歌。凡是乐歌,因为乐调的复奏,容易把歌词铺张到各方面,《诗经》亦然,所以《诗经》是乐歌。两汉六朝的乐歌很多从徒歌变来,那时的乐歌集又是分地著录,承接着《国风),所以(诗经)是乐歌。徒歌是向来不受人注意,流传下来的无名氏诗歌皆为乐歌;春秋时的徒歌不会特使人注意而结集入《诗经》,所以(诗经)是乐歌。
顾领刚从《诗经》章段的划分、词句的复沓以及歌词多方面的铺张等,证明了《诗经》全是乐歌。此外,张西堂在《论诗经>是中国古代的乐歌总集》一文中也提出论证了《诗经》所录全为乐歌。具体来说,《诗经》的乐歌性质可以表现在:《诗经》的兴、声韵、结构等方面,这将在下文中加以分析。
我们说《诗经》乐歌是对上古诗歌传统的继承,首先表现在诗歌内容上的传承和发展。

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诗歌常常以狩猎为内容,这也是当时生产劳动的需要,以《弹歌》为例:
断竹,续什,飞土,逐肉。
表现原始社会人们用竹做弓,发射石弹狩猎的内容。又如在《尚书・舜典》中记载有“击石柑石,百兽率舞”的乐舞,大约是人们以自制乐器伴奏,扮作各种野兽形状来驯服百兽的愿望或欢庆胜利的场景。
这一狩猎内容在《诗经》中得以传承,并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猎人形象,透过这些形象可以洞见先民祟尚勇力的朴素美。
田猎诗在《诗经》中分布广泛,在《国风》中有《周南・兔陪》、《召南・野有死糜》、《召南・验虞》、《卫风・有狐》、《郑风・叔于田)、《郑风・大叔于田》、《齐风・还》、《齐风・卢令》、《齐风・椅哇》、《秦风・骊戮);在《小雅》中有《车攻》、《吉日)等。有的讴歌猎人的勇猛,如《周南・兔陪》:
肃肃兔啥,标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肃肃兔陪,施于中过。赳赳武夫,会侯好仇。
肃肃兔借,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这首诗赞美了公侯卫士的英姿威武、勇力过人。正如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的评价:“窃意此必羽林卫士,息哗游猎,英姿伟抱,奇杰魁梧,遥而望之,无非公侯妙选。”此外,陈子展在《诗经直解》中又说“《兔陪》,猎兔者武士自赞之歌”。
有的则是展现了一幅规模宏大的狩猎场面,如《郑风・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誉如组,两珍如舞。叔在获,火烈具举。
  担拐基虎,献于公所。将叔无扭,戒其伤女。 古代诗歌有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