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接地有哪些特殊要求?在安装中应注意哪几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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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接地不同于常规环境的接地,除了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外,在生产、贮存、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环境和利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粉尘、粒状的可燃粉尘的环境还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爆炸和火灾危害环境的接地装置的安装与常规环境相同,可参阅第6章的有关问答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路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2) 1区或10区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及2区除照明灯具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均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该专用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于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同的绝缘.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皮等只作为辅助接地线。
3) 2区的照明灯具及1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11区内可利用金属结构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4)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接地干线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5)爆炸危险环境中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它环境共用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并作好隔离密封。
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应采用三相五线制。
7)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线最小截面不得小于4mm,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8)恺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或接零)线芯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皮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9)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的螺桂应有防松装置;接地线紧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的紧固件,均应涂以电力复合脂,以保证其接触可靠。
10)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其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防静电接地的要求
1)生产、贮存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贮罐、管道、机组和利用空气干操、掺合、输送易产生静电的粉尘、粒状的可燃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以及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的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