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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

详细内容

  1. 依据国际认可论坛(IAF)的有关规则和程序,作为评审的结果签订本协议。

  2. 本协议的签约机构为签署本协议的认可机构(即“签约机构”,统称“MLA集团”)。

  3. 每个签约机构都应遵守MLA的条件:

  每个签约机构均应:

  (i) 保持与ISO/IEC指南61及有关IAF指南的符合性;

  (ii) 确保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均符合ISO/IEC指南62及有关IAF指南的要求。

  4. 每个签约机构均应:

  (i) 承认本协议其他签约机构的认可制度与本机构的认可制度具有同样效力;

  (ii) 以对待本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认证证书的方式,建议并促进其他签约

  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在认可范围内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得到同样的承认。

  5. 每个签约机构均应:

  (i) 对其他签约机构就本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认证证书的投诉进行调查。

  (ii) 将本机构认可制度已经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变更及时通知其他签约机构。

  (iii) 适当承担MLA集团的工作。

  (iv) 适当参加MLA集团的工作组的会议。

  (v) 提供审核员/评审员,参与对MLA成员机构和申请者认可制度的评审、复评和监

督。

  (vi) 与其他认可机构合作,扩展MLA的范围。

  (vii) 按保密和职业化的方式使用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