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婴儿过多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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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wessel等的标准,婴儿每天无故哭闹3小时以上、每周发生3次以上、持续3周以上,定义为婴儿过多哭闹(Colic)。
婴儿哭闹常起始于胎龄41~42周(包括早产儿),有两种类型:
1、周期性哭闹,通常发生于傍晚5~8时。婴儿在一天里的其他时间较容易满足和被安慰。这些婴儿在一天其他时间里很少哭闹,只是在一段时问里会哭很长时间。
2、婴儿易被激惹,整天在哭闹,对不明确的外源性或内源性刺激都有反应。也可能表现出紧张度较高或易唤醒体征。婴儿的哭闹常与它的出现一样,会神秘消失,60%的婴儿在3个月后消失。80%~90%的婴儿在4个月时停止。哭闹的婴儿并没有长期的可预测的不良预后(如行为的、气质的或心理的),但应注意只有在全面的病史和体格检查后,明确为健康和喂养良好的婴儿,排除明显的疼痛源后,才能考虑为婴儿哭闹。应排除的躯体疾患包括:①感染(中耳炎、口腔疱疹);
3、胃肠道不适(腹泻、便秘、胃食道返流);
4、泌尿生殖器疾患(前尿道瓣膜);
5、中枢神经系统疾患(颅内或颅外出血,脑积水);⑤眼科疾患(结膜损伤、青光眼);
6、心脏疾患(室上性心动过速);
7、镇静麻醉剂撤退综合征(尤其是美沙酮);
8、骨折,疝,肛裂;
9、线头或棉织物缠绕手指或脚趾引起疼痛等。疑有上述问题,及时转相应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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