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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详细内容

篇一:《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确保2016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高潮,进一步推进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3·15”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在师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垦区“协同共治”消费大维权机制的优势,围绕2016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和“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月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把握消费维权工作着力点,开拓新思路,创新新方式,传播正能量,贴近民生和服务广大消费者,着力打造“3·15”服务民生、促进消费和维护权益的形象品牌,把“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作为执政为民、百姓受益和展示消费文化的宣传服务平台,为经营者提供展示企业文化、品牌形象和优质服务的平台,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增强消费维权的凝聚力,扩大“3·15”品牌社会影响力。

二、活动名称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活动主题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主题是“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其目的就是要全面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倡导社会各界要“从我做起”,共筑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增强科学消费、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进一步推动师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部署制定2016年“3·15”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履行各自职责,督办落实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召开消协理事会

2月27日召开xx市消协四届九次理事会,增补xx市消协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审议通过消协2013年度工作报告;审议2016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审议通过消协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消协负责)

(二)召开师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2月28日召开师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并采取以会代培的方式,一是对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员进行新《消法》的宣传培训,二是推广使用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

服务平台和投诉协调处理系统,按照平台系统的工作流程及要求,集中开展培训、现场业务演练,发挥信息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不断提高网上消费投诉办结率,进一步推动消费侵权案件和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消协负责)

(三)开展“《消法》宣传进万家”活动,大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走访约谈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企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加强对新《消法》特别是新增条款和亮点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权利义务的认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各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召开由行业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参加的新《消法》学习宣传座谈会、培训会等,注重广大消费者关心、社会各界关切的民生问题,专题调研,收集民意,并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工商局、师市消费维权成员单位、街道社区。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有计划地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辟“3·15”宣传专栏,通过设置新消法解读、在一线、揭内幕、全民关注3.15、我承诺我诚信等系列宣传报道栏目,突出宣传新《消法》及新增亮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系列活动,积极参与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和消费者评议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对一些消费侵权和纠纷的典型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深入报道,公布十大投诉案例和十大执法典型案件(投诉案例、典型案件报送要求见附件1)。“3·15”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师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进一步深入宣传新《消法》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3·15”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广电局、xx日报社、北疆晨报、师市消费维权成员单位)三是与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合作,通过手机短信群发,进行新《消法》及“3·15”活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四是利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的灯箱广告牌、电子屏幕、城区公交车、出租车滚动字幕大力宣传新《消法》及“3·15”活动主题,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消费维权活动。(工商局商广科、消保科,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

五是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播放广播,重点宣传新《消法》和“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登录xq消费维权网”等内容,大力营造宣传效果。(工商局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

(四)成员单位间协同配合,多主体、多形式开展主题活动

师市消费维权成员单位、理事单位和消协组织要密切配合,依托自身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交易、消费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等问题和较为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监督检查,互通信息,协作配合,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挖掘案件来源,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春播临近,工商、质监、农业、商务、价格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分工负责,注重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关注农村消费安全,集中整治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及时公开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工商局、质监局、农林牧业局、食药局、商务局、发改委)

二是要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工商局、消协)

三是选择住房、车辆、通信、餐饮、旅游等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社会评议等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工商局、住建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卫生局、旅游局)

四是组织开展“霸王条款”整治“回头看”活动。对历年进行的行业、企业“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潜规则”等开展消费评议,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工商局、法院、司法局)

五是教育局组织安排各学校开展“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益靠大家”活动,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宣传新《消法》。(教育局、工商局协助)

六是质监局开展质监利剑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并举办“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堂”、“3·15阳光纤检进校园”及“消费安全与我同行”产品质量检验室开放日活动。(质监局)

七是卫生局组织开展“餐饮安全大家看”消费者体察活动。(卫生局)

八是发改委在全市美容美发行业开展以“倡导诚实信用,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为主题的规范明码标价活动。(发改委)

九是旅游局开展宣传新《消法》、新《旅游法》、文明旅游消费体验活动。(旅游局)十是农林牧业局开展放心农资保生产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农林牧业局)

十一是xx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我们守护您的人生,珍爱您的幸福,这是保险行业的承诺”媒体宣传活动。(保险行业协会)

十二是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人民银行)

十三是妇联、老龄委开展关爱老人、妇女、儿童的“消法与你同行、法治进社区”宣讲活动;(妇联、社管办、街道、社区)

十四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主题宣传日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以上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实施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

(五)3月15日活动

1.纪念大会。3月15日上午10:30-11:30在xx市工人文化宫二楼演艺厅隆重召开以“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大会,表彰2013年度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师市领导亲临指导并做重要讲话。会后,师市领导和与会代表参观打假治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果展,并赴有关分会场指导活动。(xx工商局、消协秘书处负责。具体安排见附件1)

2.集中销假。3月15日上午11:40-13:00在xx市工人文化宫门前举行打假维权成果展览,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文体局、商务局、烟草专卖公司等职能部门,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展示,大造震慑违法声势。之后,拉运玛河垃圾场集中销毁。(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集中销假活动的筹备、组织、指挥、协调,质监局、食药局、文体局、商务局、烟草专卖公司、消防局参与)

3.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午11:30-2:00城区消协、开发区消协、工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消协、个协、12315指挥中心、质监局、食药局、卫生局、商务局等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等企业在百花村、好家乡等商业网点繁华地段设点开展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咨询,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成果展览、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等专项活动。(城区分局负责。具体安排见附件2)

4.下乡服务。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三下乡”活动。工商局、商务局、农林牧业局在下野地、莫索湾等地进村入户开展以“关注农村消费者”为主题的“三下乡”服务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农民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促进新农村建设。(下野地工商分局、莫索湾工商分局负责)

(六)认真抓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落实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xq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区局、市局和“3·15”晚会现场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转办工作,及时反馈承办处理结果,加强“3·15”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保证每一件申诉举报落到实处,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六、几点要求

(一)各常务理事单位、师市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在3月5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消协。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分局消协、成员单位务必于3月28日前将“3·15”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上报消协秘书处(工商局各分局通过局内网发送邮件至梁松梅处,成员单位发至电子邮箱:xx)。市消协将综合汇总,向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协、师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3·15”活动情况。

(二)各级消协组织要根据市消协“3·15”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动员社会各界统一活动主题,统一宣传口号,统一纪念大会、统一咨询服务、统一活动时间的模式来进行,力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企业,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下野地、莫索湾消协在各自辖区内参照市消协做法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结合团场实际,争取团场党委的支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强与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扎扎实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尤其要面向连队,开展好红盾护农、打假维权等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一会三站”作用,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咨询和投诉,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农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活动月期间,各职能部门要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

联系人:梁xx

联系电话:xx

篇二:《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xx省纪念"3.15"活动组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消法》,结合我县当前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的实际,制定xx县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年主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纪念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xx县2015年"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xx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县消协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协秘书长xx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消协秘书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

1、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

2、活动地点:县邮政银行门前广场

3、活动安排:

①县市场局、卫生、农委、物价、税务、司法、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宣传;

②县邮政、电信局、人民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咨询台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③组织县市场局、烟草、农委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伪劣产品进行销毁。

(二)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法》和中消协年主题宣传。

从3月5日开始,在xx网站、xx周刊、xx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展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年主题的重要性,并对群众的热点问题进行踊跃报道,县市场局、卫生局、农委、物价局、烟草局等执法单位组织人员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理事单位,各消协分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关组织,筹划好,安排好,落实好此项活动。

2、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3、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气氛。

篇三:《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今年3月15日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两周年纪念日。为大力宣传新《消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办字【2016】xx号)要求,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结合“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重点,展现亮点,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将消费维权工作上升到携手共治的高度,成立分管市长为组长、各消协常务理事为成员的“3·15”纪念活动组委会。研究部署我市2016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

二、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定于3月10日9:00至10:30召开。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联合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公布2015年度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事例、消费投诉热点;开展诚信表彰活动,对xx省、xx市第十届“诚信单位”进行授牌表彰,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突出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xx广播电视台》、《xx日报》等媒体合作,通过专版、专栏、案例曝光、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

四、城乡一体,广泛开展新《消法》一周年宣传“五进”活动。在城市开展送新《消法》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进景区活动;在农村利用庙会、农村赶集等人员集中时机,开展送法律进农村、乡镇活动。流动宣传法律和维权知识。

五、开展新《消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新《消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培训。

六、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市县联动,3月15日上午,在大金新百广场门前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联合有关部门和大型公用服务企业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发挥红盾维权志愿队的作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台、真假商品展示台、现场受理投诉台,答疑解惑,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维权共治的氛围。

七、强化社会监督,开展约谈、通报活动。一是对投诉较多的行业进行行政约谈,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二是开展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暗访活动;三是开展保险服务消费者评议通报活动。

八、开展商品质量抽检。结合两节“双打”专项整治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品种,对建材、服装、液化气等商品开展抽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九、做好“3·15晚会”的值班工作。中央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3月15日在央视一套举办“3·15晚会”,从3月14日至15日晚会结束,开通12315热线投诉电话,受理全国的消费者投诉。市工商局以及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的现场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处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篇四:《2015年企业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500字》

2015年企业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500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15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六、认真总结、完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篇五:《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是让我们关注“网络诚信购物和网络安全环境”。为隆重纪念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局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共同主办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在坚持以消费为本,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增强消费信心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成立了3·15活动组委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分管工商副市长AA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多局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虚假广告治理。先后开展了对辖区内的部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查检中发现了2起虚假广告并及时立案查处。

3、参与经济检查执法局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震摄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提升了消费信心。

4、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活动现场搭起了咨询台,工商、质检、价监、药监、房管、盐务、烟草、旅游及消协等10余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推出消费维权成果大型展板20余块,展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信息。

5、发放宣传资料。在闹市区举办315专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近200人次,受理投诉60件,主要涉及网购、电动车、服装、食品、药品、商品房等方面。

三、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13年的3·15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安全”的春风飞进**市的每个角落。

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上级工商局领导和市消费者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面对新形势下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以“3.15”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力度,创新维权方式,促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创建我区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篇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A

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B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二、2013年3.15活动宣传标语

A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B

1.贯彻XX大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5.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0.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C

1.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化解消费纠纷服务社会和谐

3.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4.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5.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6.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7.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1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13.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篇七:《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

3.15消费者权益日

主办:共青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3

二、活动主题„„„„„„„„„„„„„„„„4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4

四、活动时间、地点„„„„„„„„„„„„„4

五、活动对象„„„„„„„„„„„„„„„„4

六、活动方式„„„„„„„„„„„„„„„„4

七、活动具体流程„„„„„„„„„„„„„„4

八、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5

九、活动资金预算„„„„„„„„„„„„„„6

十、传单设定„„„„„„„„„„„„„„„„6十一、后记„„„„„„„„„„„„„„„„„7

前言

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我们通过

3.15,切实加强我们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作为一个全校性的,又是法制维权意识的活动。希望全院同学共同参与,积极响应,共同维护我们大家的法制权益。

此次活动,不但增加了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日的了解,也激发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在认识环境中,知道该如何对待生活中遇到的侵权事件。

(1).活动时间:3月15日中午12:00(暂定)

(2).活动地点:第一食堂对面

【参与对象】全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