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ènǚbùgēngèrfū 烈女不更二夫 六字成语 结构主谓式 感情中性 年代古代 热度一般 拼音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注音 ㄌ一ㄝˋ ㄋㄩˇ ㄅㄨˋ ㄍㄥ ㄦˋ ㄈㄨ 解释 烈女不更二夫 出处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例子 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女性。 感情中性 近义 烈女不嫁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