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观后感
导航

居委小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2020-12

篇一:《安宁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安宁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夏季消防的会议精神,加强我社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我社区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宣传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和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确保夏季社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排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单位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辖区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和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以及消防设施、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的检查工作。

2、重点部位。集中要求:小区物业项目的消防验收备案,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定,消防设施定期维护等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3、重点行业。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的检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宣传

1、落实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场所”。

2、粘贴消防标语,印制宣传资料,尤其是通过学校进

行消防知识的宣传。

三、步骤和任务

夏季消防检查分两个步骤组织开展:

(一)动员宣传阶段(5月底前)。结合辖区实际,明确职责任务,向辖区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开展自查。要求辖区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各类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篇二:《下堡镇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下堡镇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镇决定从2016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1﹒强化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建立定期向党委报告消防工作制度。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固化政府消防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常态督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火灾风险发布机制,落实每{居委小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半年形势分析评估制度,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并报告当地政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2﹒强化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做到每季度会商、每季度研判、重点时段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形势研判,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

3﹒强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复评。所有重点单位“四个能力”等级评定合格率达到100%。建立消防工作区域协助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探讨、对检互查,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由安监办牵头,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组

织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逐一整改到位。

2.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主要负责督促管辖的社区、九小场所、居民房、村居及劳密企业等场所电气设备维护和保养;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及供电系统安全维护。

3.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要采取学校自查和责任部门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学校按照《消防安全检查导则》,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设施维保,列出“问题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如实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对一般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督改,对整改难度确实较大的,要专题研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资金。

4.开展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并按照涪陵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整

治,不断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行为,切实防范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地点,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限。查治区域性火灾隐患,明确主责人员,细化排查标准和整改措施,建立排查整治基础台账,稳步推进火患整治。要依责查治行业系统内火灾隐患,分类建立检查、复查循环滚动排查台账,严查严控动态隐患,清除一批静态隐患。要推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涉患难题;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预防隐患新生。要推动对非法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对依法可以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等手续的,要建立绿色通道,尽快予以补办;对依法不能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等手续的,又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督促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7.开展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发动各级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和社区民警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场所,建立隐患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并报县安全委员会备案。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开展排查整治,要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谁检

查,谁签字,谁录入,谁负责。要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关停、拘留等执法手段;对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领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报请公安部门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过程中,必须明确整改主体、时限、措施和要求,并严格组织巡查检查,坚决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整改完毕的,要认真组织复查,做好登记备案;对逾期未整改完毕的,要报告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共同推动解决。

8、开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辖区内的1998年后的建筑进行一次清理,对应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而未办理的要逐一排查摸清建筑存在的隐患并建立台账。针对违法建筑在不同环节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排查出来的违法建筑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建筑内部结构、消防设施等问题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对于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遗留问题要积极与规划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

篇三:《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5〕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5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公安主抓、消防主责,坚持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不发生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三)文物古建筑。主要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6个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古建筑,以及2个博物馆、纪念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包括:县政府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欠账”情况;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欠账”情况。

(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安监、商务、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2014〕80号)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系统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

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工矿企业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和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于5月31日前报至县消防大队。

3.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养老院、小学校、小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加油加气站、小液化气换气点)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和公安民警逐一进行分包,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

(二)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7月底前,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损坏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取缔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惩治。

(三)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1.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派出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筛选,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

2.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乡(镇)政府难以解决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政府挂牌重大隐患,要在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6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要开展对所属辖区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住建、水利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7月份,要开展对市政消火栓应建、已建和管理情况的全面普查,建立市政消火栓台账,做到“一栓一档”。

(五)严格检查验收和督导检查

县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2015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7月份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于5月31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每月2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8日前报整体工作总结。

篇四:《小区夏季消防7大要点》

小区夏季消防7大要点

小区夏季消防7大要点

一、预防汽车火灾

夏季高温,一些汽车电源线路老化发生短路,或汽车超负荷装载,造成发动机温度升高,加之天气酷热,发动机通风设备不好,从而引起汽车自燃。因此,需业主当定期检查车辆,进行保养,汽车的输油系统的管路采用金属材料,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进行车内装饰,车上要常备车载灭火器,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有备无患。

二、防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火灾

夏季天气炎热,居民应当正确使用城市燃气及燃气设施、器具,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城市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在发现室内城市燃气设施或者器具损坏、泄漏时,应当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不要启动电器设备和动用明火,应及时告知物业或向城市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居民不要把气罐放在太阳下暴晒,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使用。发生火灾时,应第一时间告知物业或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三、防止电气火灾

高温天气的到来,家庭中的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用电设备大量增加,电气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转,电源绝缘皮损坏造成短路打火,或电器的电动机进水受潮,使绝缘强度降低,发生短路烧毁电机着火等。业主应当注意,电器的通风口要保持畅通,防止元器件受潮腐蚀;要经常检查电热器具的绝缘导线线芯,对新增加电器要注意总用电量是否超过电线的安全电流值,及时更换残旧超龄的电线,家庭用户线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以防因漏电引起火灾及人身触电,电线不能裸露或破损,对电源开关、插座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四、注意装修施工现场火灾

一些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放在烈日下暴晒,没有采取相应的遮挡措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定不要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应采取相应的遮挡措施,设置在通风、阴凉地点进行保存,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五、谨防驱蚊用品火灾

夏季蚊虫猖獗,扰人不得安宁。几乎每个家庭都会使用一些防蚊、灭蚊的用品,如蚊香、蚊帐、驱蚊器、灭蚊剂等。这些用品,虽然驱逐了蚊虫,给我们带来了片刻安宁,